作者:广东省药学会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主管药师 蔡燕辉 2月龄以上儿童体温≥38.2℃伴明显不适时,可采用退热剂。高热时推荐应用对乙酰氨基酚或布洛芬,不推荐乙酰水杨酸、保泰松、羟基保泰松、吲哚美辛、阿司匹林、赖氨匹林、尼美舒利、氨基比林等其他药物作为退热药应用于儿童,反对使用糖皮质激素作为退热剂应用于儿童退热。 对乙酰氨基酚 和 布洛芬 推荐用法 不良反应及处理 1、对乙酰氨基酚
处理措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停药,并给予对症处理;发生急性中毒应给予乙酰半胱氨酸解救,根据病情给予相应处理。
处理措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停药,如出现胃肠出血或溃疡给予质子泵抑制剂;发生急性肾损伤时,应根据肾损伤严重程度采取不同的治疗。 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 注意事项 1、退热治疗的主要目标是改善患儿舒适度。长期发热儿童的退热治疗不是主要目的,关注点应在于确认发热的病因,而不是单纯的退热治疗。 2、不推荐对乙酰氨基酚与布洛芬联合或交替使用。
3、不推荐解热镇痛药与含有解热镇痛药的复方感冒药合用。
4、2月龄以下的婴儿、新生儿禁用解热镇痛药。
5、退热药无效时的处理原则:退热药物使用后多在30~60min体温开始下降,部分患儿如仍高热不退,亦不宜短期内重复使用退热药物,一般应间隔4h以上;期间应重点关注病因的查找与治疗,辅以恰当的物理降温措施。不宜盲目加用糖皮质激素作为退热治疗。 审稿专家:广东省药学会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副主任药师 袁学文 【药盾公益】以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中国药学会,中华医学会等共同发起和成立的公益性组织——PSM药盾公益(公众号:PSMChina),广汇资源,凝聚力量,促进公众用药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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