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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杯”首届全国文学原创大赛入围作品-散文《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萧逸帆520 2020-10-26


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文/陈雪

进入雨水时节,伴着淅淅沥沥的雨声,脑子里一直循环播放着苏轼的《卜算子》:“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谁见幽人独往来,缥缈孤鸿影。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

关于这首词,有一种说法:苏轼被贬到惠州时,年已花甲。当地有一温氏少女,年方十六,非常仰慕他,经常在苏轼的窗下偷听他讽咏。有一次被苏轼发现了,逾墙而跑。后来苏轼调离惠州,而少女也因病亡故,被葬于沙滩侧。苏轼回惠州后,为她作了这首词。千年前这缥缈的孤鸿啊,虽在寒冷的沙洲寂寞着,而千年后这美丽的少女,却仍在词人温柔的笔端鲜活着。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这么多匆匆过客,能有多少人在广袤的世界留下哪怕一点痕迹?生与死,暖与寒,铭记与遗忘,相聚与离别,残酷而真实地对立着,组成这个并不完美的世界。

初四高中同学会,骊歌声中同窗欢聚,觥筹交错间恍如回到了五年前,好一番热闹欢畅。晚上回家时,我爸却告诉我,他一个战友的儿子当天自杀身亡了。男生跟我同龄,是家中独子,我从未见过他,可心情却在得知消息的瞬间黯淡了。人生真是富有戏剧性,白天世界还向我展现出一张温情脉脉的脸,晚上却有一个生命觉得它太冰冷而选择了离开。这样的反差,不禁让我感叹,这世界道是有情却无情。我很难解释自己悲伤的缘由,却由此联想起一个故事:一个兵家的女儿既美丽又很有才华,还未出嫁就去世了。阮籍并不认识这户人家,更不认识死去的少女,却跑到人家家里吊唁,而且哭得哀伤欲绝。阮籍虽有狂人本色,我却理解了他这一惊人之举,他是纯粹为一个年轻而美丽的生命逝去感到哀伤,我突然感到自己的悲伤不再孤独。那种生无可恋的绝望,那种自我了断的决绝,那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凄凉,交织成一团鬼魅般的乌云,在我的心头萦绕。是什么让这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不顾父母,弃世而去?这个世界是否冰冷到让他绝望,才毅然决然要离开?是不是一切的自杀都是可谴责的?自杀的正当性到底在哪里?只因宁做痛苦的苏格拉底,也不愿做一只幸福的猪,这些问题让我久难释怀。

前段时间看了渡边淳一的《失乐园》,小说情节非常简单:男女主人公产生了婚外情,随后沉沦于性爱带来的欢愉不能自拔,同时忍受众叛亲离和道德审判的痛苦,两人最终选择在做爱时服药自杀。说实话,除了令人脸红心跳的性爱场景描写,当时我不能理解这部作品的意义何在。看到最后我才惊觉,它探讨的,无非是生与死的关系。不管多么难以理解,对于有些人来说,死的确不是生的对立面。小说主人公直子和久木,他们认为再也找不到比彼此更好的情人,也不可能在别人那里享受更美妙的云雨之乐,于是选择在相爱的高潮结束生命。在他们眼中,唯有死亡才能将这种欢乐凝固成永恒。我一直认为,生命就是一系列的经历的总和。有人追求生命的长度,有人追求生命的深度。而之所以追求长度,是因为通常情况下人生越漫长,经历的事情就越多,生命也就越显丰盈。其实归根到底,我们都在追求生命的深度。如果一个人自觉已深得人生三昧,此生已无憾,今后的生活只是无意义的重复,那么自杀就是对生命的致敬。直子与久木将生命的体验空间挤压成一个非常狭窄的范围,将爱情作为最高价值标准。他们认为,当达到爱的最高境界时,也就获得了生命的深度。极致的美来自高度浓缩的时空,他们以长度换取生命的深度。我这么说并不是要为自杀者辩护,而是试图区分不同种类的自杀,在不同的层面讨论它。

自杀这个问题,可以分两个维度探讨,一是主观维度,二是客观维度。前者探讨一个人为什么要自杀,后者探讨一个人自杀对外界有什么影响。姑且撇开自杀的外部效应,探讨人为什么要自杀。人生在世,既有形而上的焦虑,也有形而下的困顿。最常见的自杀是因为后者,因为“生活欺骗了你”,自觉人生遇到了难以逾越的障碍而不得不逃离这个世界。这种自杀,是鸵鸟精神最彻底的体现,因为他们过早地缴械投降了。而形而上的焦虑,则是心灵找不到出路,如果说前者是败给生活,后者就是败给自己。这种自杀最常见于诗人和艺术家,他们的生活跟灵魂贴得太近,被灼得伤痕累累,当灵魂失去了栖息的寓所,生命也就不值得眷恋了。我认为应该还有一种自杀,是自我成全的自杀。这种自杀不是因为生活难以为继,也不是因为心灵无处安放,相反,自杀者对自己的人生价值有清晰的认识。他们不是厌世,而是为了实现生命的价值,自认为已达到预期的生命深度才选择自杀。尽管他们的价值观我们不一定认同,但只要没伤害到别人,我们不妨对此多点宽容。因为这种自杀,不是出于懦夫的逃避,也不是源于精神的惶惑,而是与自己握手言和,以自觉圆融的姿态退出世界的舞台。谓之“自我成全”亦无不可吧。一如《海上钢琴师》里的传奇钢琴师1900,一如无数“我以我血荐轩辕”的仁人志士。子非鱼,安知鱼之困厄与坚守?生活这杯水,冷暖只有饮者自知。

自杀在客观维度上主要体现为死亡的溢出效应。人相比于其他生物,既自由又极度不自由。一方面,作为万物灵长,“人是万物的尺度”,我们享有凌驾于其他生物的特权。另一方面,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城邦之外,非神即兽”,人有很强的社会性。法律、道德、宗教乃至社会关系,都是加诸我们的枷锁,很大程度上,每一个人都是不属于自己的存在。蒙田说,世间最重要的事莫过于懂得让自己属于自己。但我们真的可能只属于自己吗?我是谁?是中国人,是父母的女儿,是学校的学生,将来还会为人妻母……种种社会关系构成了界定“我是谁”的坐标,任你如何翻转腾挪,变化的只是具体的坐标,却无法脱离整个坐标系而存在。黑格尔说过,我们都在追求“在他者中的自我存在”,再自由再独立,我们还是被捆绑的共同体。这就是为什么,一个人尽管渺小,他的死亡,对世界而言只是蝴蝶微微地扇动了下翅膀,却会给所属的社会坐标系带来狂风巨浪。死亡是有外部效应的,它不只是个体生命的陨落,还会通过社会网络向他人传递痛苦,甚至彻底改变一些人的生活。如果人真的只属于自己,那么或生或死都是个人选择问题,自杀是对自己生命的处分,他人无需过度指摘。遗憾的是,自由如我们,对自己生命的权利也是有边界的。即使痛苦,活着,是一种责任,更是对他人的慈悲。

我相信每一个死去的人都会这样的矛盾,既希望亲友不要沉溺于悲伤,却又害怕自己被遗忘,而铭记又不可避免地伴随悲伤。“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每读及此,不甚唏嘘。在无垠的时空旷野中,我们只是一粟之于沧海,蜉蝣之于天地。多少帝王将相尚且化为历史的尘埃,更何况你我区区数十载的人世游?惟其如此,我们才更渴望死后被爱的人铭记和怀念。但是时间是最无情的,再浓烈的悲伤都经不起它的稀释,滚滚红尘将裹挟着生活轰轰烈烈地向前。死去的,消逝的,到最后总会匿迹。起先还存有痕迹,以生者的悲伤为注脚,到最后除了一块冰冷的石碑,竟难觅丝毫踪迹。所以葬礼啊,不是给死者办的,相反是给生者办的,那是阴阳相隔的告别仪式,是悼念的高潮,却也是遗忘的起点。我甚至觉得,没有一个人能真正摆脱被遗忘的宿命,即使是那些青史留名的人,我们铭记的,也不是那个温热的生命,而只是它折射的一段历史,做出的一点贡献;我们怀念的,也不是那颗跳动的心脏,而只是它所代表的一种精神,一缕风骨。当剥离了一切光辉,还有谁能将思念绵延千年?当干瘪的名字化为史书中的符号,哪里还有生命的热度?

谨以此文,悼念那位未曾谋面的同龄人,希望他能在另一个世界里感受春暖花开,安享云卷云舒。

作者简介:

陈雪,浙江人,复旦大学法律硕士,文学爱好者。现在是杭州市江干区国税局一名刚入职的公务员。爱好阅读和电影,也酷爱旅游和思考,希望能以文会友,结交到更多的文学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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