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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人征信被黑了,有逾期和污点,这辈子是否就难以翻身了?

 曾经的银行老王 2020-10-27

个人征信问题是很多人遇到的问题,由于对个人的经济生活甚至社会生活影响越来越大,所以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朋友问,如果一个人征信被黑了,有逾期、有不良污点,这辈子是否就难以翻身了?这里可以从几个方面说明:

第一,征信的不良信用记录并不是一生跟着你,如果你已经还清了贷款,五年以后会自动消除,不会跟你一辈子。无论什么原因造成的逾期,如果有可能尽量偿还

有很多人都存在一个错误的认识,以为一旦个人信用上存在污点,这个污点就会永远伴随自己一辈子,从而有的人特别怕自己的信用出现污点,而有的人出现个人信用污点以后就破罐子破摔,从而尽情地挥霍自己的个人信用,从而导致更多的污点出现。

实际上,无论是由于什么原因造成在征信上出现不良记录,这个污点都不会永远跟随你,是可以消除的。这里有正常消除和申请消除两种:

正常消除是指个人信用不良记录在贷款清偿结束五年以后可以自行消除,因此,个人信用不良记录可以在规定的条件下自行清除。

从目前的规定看,无论你由于什么原因造成的不良信用记录,在你将欠款还清的前提下,从还清贷款的那天开始算起,五年之后你的不良信用记录会自动消除。当然,在这五年之内你的不良记录一直是存在的。直白地说,你的个人不良记录在还款以后只存在五年,五年后不用你申请都会自动消除。

这里的前提是你必须清偿完你的欠款,如果贷款没有清偿,当然这个不良信用记录就一直存在。因此,如果有可能,特别是如果你有还款能力,建议一定想办法清偿你的债务,那么,五年以后你的不良记录对你就不会有任何的影响。

第二,如果个人的逾期贷款实在无力偿还,可以通过申请个人破产来解决并给予一定的保护,从而在一定的破产期限以后自动解除债务影响

以前我们只听说过企业破产,但现在个人可以申请破产。

2020年8月26日下午,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等7项创新性重要法规。其中《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是我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并拟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

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在深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保连续满三年的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不抵债的,可以依法进行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经过三年受到严格行为限制的考察期,就可以免除剩余债务。

也就是,如果你的经济行为是正当的,而债务确实已经远远超出了你的偿还能力,符合破产规定的条件,你可以申请破产保护。在正式三年以后,你的债务影响会自动解除。

但这项破产制度只针对“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而不是对那些滥用债务、挪用资产的人,这样的人不仅不能免除债务,还有可能要被追究刑责。

个人破产制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为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提供了一种可期待、可信赖的保障。

我国目前很多人呼吁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则是为了逃避个人债务,并不是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而是希望建立在破坏信用的基础上逃废债务,这实际上是一种误读,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的合法利益才是根本性的目标。如果存在转移资产、恶意逃废债务行为,个人破产将失效并将受到严厉的惩罚。

现在虽然只有深圳实施,相信不久的将来会在全国范围内出台并制定相关的法律。

第三如果是银行过错造成的个人信用出现不良,可以向银行申请消除不良信用记录

如果是由于非个人原因造成个人的信用不良记录,也就是说你的不良信用记录是被黑得,那么,你可以向银行提出申请消除你的不良信用记录。而且是永久性的消除:

一是由于银行的业务系统出现故障造成你的还款未遂,也就是造成不良行为的原因不是你的原因而是银行系统出现故障的原因,如果你的个人信用报告一旦出现不良记录,可以要求银行消除你的不良信用记录。

二是非恶意欠款,比如信用卡逾期是因为产生了年费或者利息、滞纳金,持卡人并不知情并主动全额还清欠款,可以向银行申请消除不良记录。

三是由于第三方清算系统出现故障导致你的还款没有实现,有一些还款是需要通过第三方清算系统才能完成的,如果第三方出现系统故障,造成贷款或者信用卡用户逾期,可以申请清除逾期记录。

四是在银行的容差或者容时以内出现不良信用记录,如果是小额欠款未还,一般是出现小额欠款的情况如10元以下(每家银行标准不同)或者在容差或者容期内出现的逾期不应该有不良记录却出现了个人信用记录,可以向银行提出申请消除不良记录。

五是被人冒名办理了贷款、融资担保、信用卡等,自己并不知情而且并无过错,但却出现了不良影响了你的征信,现实中也出现了很多这样的案例,可以向银行申请进行消除。如果银行拒绝消除,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你的贷款、担保、信用卡的责任,在解除了你的相关责任以后就可以申请清除不良记录。

因此,个人出现不良信用记录并不必然跟自己一辈子,但个人仍然需要管理好自己的个人信用,毕竟个人信用对自己越来越重要。(麒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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