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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通知
2020-10-27 | 阅:  转:  |  分享 
  
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号)和《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吉教师字{2014}28号),继续推进我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首次注册满5年的人员(2015年第一次注册的人员今年也需要重新注册)、新入职人员和上一次暂缓注册人员组织开展定期注册。

二、注册程序及时间安排

1.准备工作

各校制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方案,召开工作动员会。

2.网上申请及受理(10月26日——11月11日)

县教育局在教师资格管理系统中已经设置好工作计划,设置现场确认及确认用户(每个学校都是单独的确认点),各校合理安排好注册申请人网报、现场确认、初审等工作环节。报名网址是: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3.最后由县教育局复核后上报市教育局。

4.学校公示(不少于5天)

县教育局复核后,学校将申请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上填写注册结论,1份存入档案,1份归档保存。

三、有关要求

1.做好宣传动员。保证广大教师熟悉申报时间、申报方法、申办流程及注册条件,确保教师资格注册工作圆满完成。要做好相关人员教师资格证书情况摸底,对证书信息错误或不规范的,注册前要按有关要求做好证书信息变更和规范工作。

2.严格依法注册。各校要严格按照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统一步骤和程序,认真抓好申请、审核、注册、公示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严格把握政策,严肃组织纪律,认真审核申请教师提交的注册材料,对在注册工作中弄虚作假,骗取注册行为依法惩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对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应暂缓定期注册。对受到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应暂缓定期注册。

四、注册政策

对“一人多证”、“高段低聘”、“低段高聘”、“科证不一”等情形的人员,在其他条件齐备的条件下,参照下列办法执行:

1.“一人多证”即持有两种及以上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的,应选择与现任教学段和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注册;

2.“高段低聘”即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在低学段任教的,按照教师资格从上至下融通的原则,给予注册合格结论;

3.“低段高聘”即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在高学段任教的,首次注册时可先给予注册合格结论。所在学校应调整到相应低学段任教,或限期取得高学段的教师资格。首次注册后再进行定期注册时,仍且未取得相应高学段教师资格的,注册不合格;

4.“科证不一”即现任教学科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书上任教学科不一致的,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给予注册合格结论,但应注明实际任教学科;

5.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6.在教师资格过渡时期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上没有注明任教学科的,按现任教学科注册。如有遗失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出具其他认定存档材料或文件等证明材料,经注册机构核实后,可以先注册再按程序申请补办。

五、有关具体事项已经在后面的工作安排中说明,切记,学校现场确认是一个网址,申请人是一个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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