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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被遗弃医院7个月 父母拒领回却无法追究遗弃罪?!

 个案说法 2020-10-30

图文无关

2018年8月27日,云南某医院新生儿科收治了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婴儿,因为父母发现孩子皮肤黄染5天都没有好,就送到了医院。

院方经查发现孩子是唐氏儿,即智力低下,同时还诊断出严重的高胆红素血症、尿路感染、颅内出血和先天性心脏病等病症。

经过医院积极治疗,2018年9月6日患儿达到出院标准可以出院,但患儿的父母认为是医院产科在产检过程中未检出患儿是唐氏儿,院方有过错应当以赔偿为由拒绝探视患儿和办理出院手续。

患儿被遗弃在新生儿科病房近七个月,产生了大额的住院医疗费用及生活费用,并给科室的正常工作造成了严重影响。

据2010年《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不完全统计显示,我国每年约有10万名儿童被遗弃,而医院是婴儿被遗弃的重要场所,这其中又以病残和欠缴医疗费用的婴儿居多。如何处理好这些弃婴已经成为困扰医院的大问题。

嘉宾:张静律师

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医疗纠纷专业律师

方弘:作为处理这起案件的律师,医院的医生护士每天的高负荷工作,能给我们介绍一下孩子在医院白天晚上谁来照顾?

张静律师:孩子是由新生儿科的当班护士轮流照顾的,随着孩子一天天的成长,带来了两个问题

(1)照顾孩子的工作量逐渐增加,要配合新生儿的生长发育进行相应的护理,不是简单的给她吃饱穿暖。

(2)孩子在院内交叉感染的风险增加。孩子在新生儿科病房居住,病房同时住着其他患儿,这些患儿所染疾病有可能感染给这个孩子。这也是医护人员最为关心的问题。

方弘:作为孩子的父母是有法律义务照顾孩子的,院方不可以起诉让父母来抚养孩子吗?

张静律师:医院可以以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遗弃患儿的法定监护人向医院支付医疗费用、抚养费用等并领回患儿。

我通过在Alpha案例库中检索发现法院的判决大致三类:

1、多数法院对于医疗机构的诉求全部予以支持。

2、部分法院仅支持医疗费方面的主张,对于患儿被遗弃的情况认为是涉及到另外的法律关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不宜同案处理。

3、有个别法院以此为由驳回医疗机构的起诉。

随意,医院可以起诉让父母抚养孩子,即便法院判令父母抚养孩子,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执行。

方弘:是否可以追究孩子父母的遗弃罪?

张静律师:可以的。

医院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由国家权力机关对被遗弃患儿的法定监护人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治安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但情节恶劣并无客观标准,故公安机关立案时非常审慎,立案的难度很大。

医院若以刑事自诉人的身份,欲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控诉被遗弃患儿的法定监护人,会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原因是虽然遗弃案属于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八类案件之一。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据此,医院提起自诉主体不适格。

方弘:目前怀孕前唐氏筛查是必经程序。患儿父母认为院方有过错,没有检查出患儿是唐氏儿,所以院方该承担责任,您怎么看?

张静律师:医学是门遗憾的科学,没有任何一个检测手段可以100%预测疾病,唐氏筛查也是如此。

唐氏筛查是唐氏综合征产前筛选检查的简称。唐氏筛查目的是通过化验孕妇的血液,检测母体血清中甲型胎儿蛋白、绒毛促性腺激素和游离雌三醇的浓度,并结合孕妇的年龄、体重、孕周等方面来判断胎儿患先天愚型、神经管缺陷的危险系数。

大家注意了,这里说的只是一个危险系数。唐筛有问题的妈妈,孩子不一定有问题。同样,唐筛没问题的妈妈,孩子不一定就没问题。

所以,唐氏综合征的儿童是由其自身的疾病引起的,与医院无关。

方弘:对于这样的孩子和家庭,国家是否有一些福利待遇或救助基金?

张静律师: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针对某些特殊疾病会有一些特殊救助基金,例如先心病,先天兔唇等,也有民间的救助基金,但要看患儿及其家庭的具体情况。

方弘:医院如何应对弃婴问题?

张静律师:一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权力机关介入,先向患儿法定监护人进行普法宣传、警告,进而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是收集证据材料,做好诉前准备工作,如果仍然拒绝履行监护职责,则向法院提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之诉,要求患儿法定监护人支付医疗费和照顾患儿生活所支出的费用,领回孩子;

三是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对患儿法定监护人的遗弃行为进行舆论谴责。

本案就是在多管齐下的高压态势下,最后患儿的法定监护人与院方沟通协商,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将孩子领回家抚养。

方弘:病残儿童其实是最需要父母和社会的关爱。他们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但是却因为先天的病残被父母所遗弃。

对父母的遗弃行为法律应该加大惩治力度,而对病残家庭,也急需一套全社会甚至国家层面的帮助支持系统,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这些孩子的生命和健康权。

嘉宾:张静律师

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医疗纠纷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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