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原则2.1 基本符号表示火灾报警设备的基本特征。 2.2 辅助符号表示火灾报警设备的具体特征。 2.3 独立图形符号表示特定火灾报警设备, 由基本符号与辅助符号或基本符号与附加文字符号相结合派生而得。 2.4 使用本标准中规定的图形符号绘制消防系统图时,应注意: a)符号的大小可以与本标准中的图形符号相同,也可按比例放大或缩小; b)按图面布置的需要,允许本标准中的图形符号旋转90º或180º绘制,但不得将其中的附加文字符号倒置。 3 基本符号4 辅助符号5 附加文字符号6 独立图形符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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