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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成月为什么会落得如此下场?

 种花家的熊孩子 20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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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进击的熊儿子

原创文章,转载请联系授权

笑里可以有刀。

自称酷爱和平的人民,也会有杀人不见血的武器,那就是造谣言。

但一面害人,一面也害己,弄得彼此懵懵懂懂。

——鲁迅,《谣言世家》

01

前天转了我老师@张忆安-龙战于野 的文章,大概破除了其中一个谣言。

郑成月不是“聂树斌案真凶发现者”

我把文章转到朋友圈里,然后有朋友说,即便如此,那也不该打击人家。

我当时没深挖还觉得没什么问题,毕竟不管怎样,公报私仇总是不对的。

但是,随着更多事实露出水面,我又发现不对了。

貌似连受公家报复都成了谣言。

 02 

不少媒体人喜欢标榜自己是事实的记录者。

但在这其中,许多媒体人是不配称之为媒体人的。

因为他们愧对自己手中的话筒,愧对相信他们的听众。

最可怕的谣言,不是纯粹的谣言,而是裹挟在真相里的谣言。

八分真,两分假,又或者只有八分真,总之,这些该被称为霉体人的,他们在报道的时候,总是喜欢选择性地忽略某些关键问题。

然后经过一番断章取义,他们向大众输出的即为完全偏颇的“事实”。

 03 

旧事重提“聂树斌案真凶发现者”的记者,叫李晓磊。

或许你对这个名字毫不熟悉,但我相信你肯定对掏鸟案有所耳闻。

没错,他就是“掏鸟案再逆转”的始作俑者。

而当时与他一起搭台唱戏的律师,名叫付健。

而就在前不久声动全国的汤兰兰案里,他曾愉快地吃着人血馒头。

当然,我提及这些知名的畜生,不是想从旁佐证,这起所谓的“冤案”根本不冤。

我只是想告诉大家,当新京报、财经网又或是陈岚这类惯吃人血馒头的垃圾出现的时候,我们要多留个心眼。

毕竟他们让你看到的,有可能真的是他们想让你看到的。

 04 

话回正题,继续说这件蹊跷的迫害案。

我们都知道,人最脆弱也最容易被利用的情感,叫做同情。

罗尔当时利用人们的善心成功了,崔永元装作自己被人威胁也成功了。

同样的,郑成月利用媒体捏造出的虚假弱势形象也几乎成功。

但假的东西经不起事实推敲。

罗尔被扒出有房有车有财产,崔永元被曝出骗傻逼没证据“再吵吵还涨价”。

同命的郑成月也是如此。

事实上,沦落至今的郑成月颇有些咎由自取的意味。

因为他的窘迫,并非来自政府打压。

其实早在2016年,就有好事者曝出郑成月其人其事——

1、郑虚报年龄混入部队,档案作假。

2、郑复员后到工商银行保卫部门,是工人身份;

3、郑的所谓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是该学校的成人考试,文凭只是成人专科,因此转干于理不通;

4、郑夸口一夜审问出108起案子,不知道他是怎么逼供出来的!

5、郑称自己连续十年获得同一个“全国刑侦先进工作者”称号,是他疯了还是公安部刑侦局疯了?

6、郑对王书金有特别感情,究竟是基于个人关系还是因聂案生情不得而知,但王对聂案供述由大概轮廓到详细、从不那么准到越来越准,无疑与郑的“洗脑”有关;

7、郑档案年龄51岁那年被县里统一“切线”,与聂案毫无关系,更不是“得罪高官所致”;

8、郑“二线”后在当地拉起个打井队,做生意,可惜后来赔了百万元;

9、2014年全国组织部门要求二线干部全部回岗工作,郑没有回去,工资照拿,此有吃空饷之嫌,郑说自己停薪留职,请问他在县组织部人事局办过手续没有?

10、郑有两个健全儿女,虽说计划生育政策现在改变,但当年他是超生无疑……

更让人讶异的是,他自己也是诸多破事缠身。

比如,郑成月曾在2014年注册了一家运输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其占股80%,公司二次拒不依法申报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

又比如,其子郑某担任法人的另一家成立于2010年的金民凿井公司,居然看上去更像是一家族公司——这其中,郑成月担任的是公司经理,其妻就任的是公司会计。

不仅如此,根据该公司有据可查的两份判决书:

在2015年的个人民间借款诉讼中,有意说成是公司借款,妄图让公司独立承担还款责任,而逃避他们一家人责任。最后被判决属于个人借款,要还75万,再加利息。

而在2016年的另一次工伤事故诉讼中,郑成月又极力撇清工伤民工和其公司的工作关系,准备撒手不管,结果被判败诉,公司承担有关费用30多万元。

所以扒过来扒过去,扒得精光之后,我们恍然发现,原来这位操刀过掏鸟案的记者,还想再操刀一起掏鸟案。

只是,事实证据板上钉钉,郑成月既非聂树斌案真凶发现者,甚至还涉嫌损毁卷宗证据,又非被体制迫害的可怜人。

——现在我只想问问,如此费尽心机造谣生事,试图诋毁法治的妓者该当何罪?

请有关部门多上点心吧。

参考消息:新浪微博@风的节奏吹、@子午侠士、@老甲九号

这里是进击的熊儿子,谢谢你的阅读。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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