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最后觉得赞同的话, 一定要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 文|进击的熊儿子 原创文章,转载请联系授权 吓人,实在是吓人。 万万没想到,被某些霉体奉为痴情男的孙某,居然是个长期跟踪骚扰女性的惯犯。 01 我之前就曾经不仅一次地说过,若不对做过恶的霉体予以严厉处罚,她们迟早还会寻找下一个“汤兰兰”。 果不其然,就在最近,某些喜好犯贱的霉体又非常热心地帮着变态找上了姑娘。 又是什么一见钟情,又是什么最肉麻的起诉书……总之,似乎在作贱者看来,姑娘就活该被变态跟踪。 哦不对……一见钟情又怎么能是变态呢?孙某应该是个顶好顶好的痴情人才是啊。 02 这个变态的故事打我看到第一眼起就毛骨悚然。 当时媒体的报道说的是,只因为一见钟情某位身穿黄色卫衣以及肉色丝袜的姑娘,这个姓孙不知何名的变态就死守在书店将近50多天。 而在这期间,他四处张贴寻人启事、发传单,后来更是直接辞职,从早到晚在书店里呆着;失去了收入来源,就厚着脸皮和亲友借钱过日子。 至于为什么不出去工作,他给自己辩解道,出去工作挣不了几个钱,“为了养家糊口,家都没有呢,你养谁去。” emmmm……反正我挺难理解变态的思维逻辑到底如何,我只知道他是个变态。 当然,如果这个变态的故事仅仅止于此,或许事情还没那么糟糕,顶多就是个没长脑子,只知道成天做白日梦的混球罢了。 03 事实上,之所以众口一词称呼其为变态,更在于他在第一次接受采访时就表示,他还曾意淫过另一个自以为对其有好感的女生。 不仅如此,他还阐述,自己的择偶观就是(不放过)任何一个对他有好感而他对对方也有好感的姑娘。 所以接下来的故事就显得那么理所当然——为了吸引当事女生的注意,他在12月10日去法院起诉女生。 他说,“因为她已经住到他心里了”,所以他只能通过这种方法找她。 不出意外的,法院驳回了这种荒唐的起诉。 而某些霉体,则将此大书特书,称之为“最肉麻的起诉书”。 最肉麻……???好吧,反正你们霉体人最爱翻手为云覆手为雨,高兴就好啦。 04 当然啦,上面讲述的这些事实都已成既定,而就在今天,又有网友在微博爆料,称这个孙某压根就不是什么一见钟情,而是有目的地在固定地方蹲守,伺机寻找下手对象。 不仅如此,还有网友指出,这位“痴情”的孙某早在两年前即是如此,只不过限于当时没被“优秀”的霉体人发现,不能火上浇油罢了。 网友@我不是谦儿哥 在微博上一阵见血地表示,他怀疑这个黄色卫衣的女性根本就不存在,可能完全是这个蹲守男在行踪被人发现后,为自己长期在书店蹲守找的托词。 他还表示,黄色卫衣和肉色丝袜的这种特征描述方式就非常奇怪。人通常会记住自己印象最深的特征,难道他印象最深刻的是衣服的款式和颜色? 细细想来也是如此。 就书店这种到处都是监控死角的地方,实在难以采集到证据,也很难找到目击证人,而且障碍物较多又方便这些变态逃脱。 因而我以为,不仅仅是这位“黄色卫衣、肉色丝袜”的女生,每一个前往这家书店的姑娘都要多加小心,或许,你已经被他相中。 "Big brother is watching you." 这里是进击的熊儿子,谢谢你的阅读。 —End— 若有启发,欢迎打赏与分享,甚幸! 熊儿子只提供事实,不提供智商充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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