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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县历朝历代进士举人(一)

 东海若水斋 2020-11-04

原创 爱旅游的寒江 涉县周边游2021-1沙阳太史公——杨公越石

杨公,吾涉大贤(十大历史名人之一)也,字计六,号越石,世讳其廉,明天启丁卯(1627)副榜,(崇祯)庚午(1630)举人,(崇祯)庚辰(1640)进士,知长垣县,进《救荒疏》救民于水火而遭权奸诬,贬扬州照磨(照刷磨勘,低级附官,掌磨勘、审计、监察事)而旋两淮盐运副使。入清隐,纂邑志(今存其序),志于“领后学”“垂永久”,不为“时衰”“天荒”而坠青云之志也。公,且惠且文,太史遗风(父祖两代均参与志乘修纂;吾涉修志十次,南岗人参与其七,杨家祖孙三代参与其三,影响有四)。“自著遗书”于顺治十六年(1659)由《县志》“兼撷”,“千古留为信史,无非为人心风俗虑也”,“亦犹行古之道也”。今得公之遗作《葫芦赋》(明季两葫芦传家至今,宝也)、《重修文昌阁记》(与娲皇阁同为吾涉仅存之二“三阁楼”)、《南岗六景诗》、《涉邑古迹赋》诸篇什,澄心净思,涵而泳之,合节出神,如蹑清虚,此则吾浮生之大快,亦居乡之幸甚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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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雨    庚子子月上濣之末   于古赵御金台

作者简介:张海旺,河北神威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家事团队团队长,研究生学历(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法律硕士),师从西南政法大学博导、法制史学科带头人张培田教授,曾主办或参与韩志英诉魏县康复医院医疗事故赔偿、吕文贤等犯组织、领导黑社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等有较大影响的民、刑案件,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办案经验,学术论文主要有《谢方樽人格论》。业余喜爱地方文化研究,精考据,善长联词赋,颇有古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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