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定了!不追缴2020年11月1日前社保!但是……

 刘刘4615 2020-11-05

目前,北京、上海、天津、山西、吉林、江西、山东、湖南、四川、贵州、广西、西藏、新疆、深圳、青岛等地已经公告社保由税务局征收。征收方式大致分以下三类:其中湖南地区直接向税务部门申报!




社保入税后,企业社保缴费情况不再是信息孤岛,税务就将更加方便的进行数据查询和比对,对企业的监管将更加严格,会不会对之前的欠费进行清缴呢?

NO.1
这个地方官宣了
不追缴2020年11月1日前的社保欠费

官方答复:企业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不会增加企业缴费负担!

本次划转采取“不改变企业现行申报方式和缴费基数计算规则、不因征收部门改变而增加企业缴费负担”的 “两不原则”。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不改变企业现行申报方式。这次划转原则上采取“社保(医保)核定、税务征收”的方式开展,缴费人仍然通过现行方式和渠道向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由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应缴费额,之后向税务部门缴费。
 
二是不改变缴费基数计算规则。企业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继续按照现行规定进行核定,灵活就业人员等继续在规定范围内自愿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基数计算规则保持不变,因而不会增加缴费负担。
 

三是不对历史欠费开展集中清缴。根据国务院要求不会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也不会采取其他增加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

NO.2
“社保追缴”这件事总算是
要告一段落了

自从出现要“追缴社保”这个消息后,大家心里也都多少有点忐忑,现在,这种情况终于要被喊停了。
 
依据此次人社部的发文,不追缴2020年11月1日前的社保欠费,在社保费收缴问题上给了企业一颗“定心丸”。
 
但是“定心丸”不等于“免死金牌”,社保入税的信号很明确!
 
员工的利益更加被保护,员工仍然可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追缴社保!而且2020年11月1日后社保必然会严格稽查!今后仍然以这三种方式不交或少交社保行不通了!
 
1、不按实际职工人数缴社保。不给试用期员工交社保,劝员工自动放弃社保等。其中《保险法》和《劳动法》都有相关规定,员工在试用期,企业也要给员工交保险。

至于员工可以“自愿”放弃社保吗?请看我们的视频讲解


2、长期按照最低基数缴费或按岗位工资部分缴社保,不算奖金和绩效等。
 
一般而言:

①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基数,按照最低基数缴纳

②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在最低基数和最高基数之间,则按照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缴纳;

③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最高基数,则按照最高基数缴纳


各地有差异的,请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3、不给员工上全险,或者只交工伤保险等。

社保入税后,数据将由税务机关监管,以上三种行为肯定是不行了,企业财务报表中申报的工资、个税申报的工资与社保申报数据之间比对。如果发现企业异常,将被严查,将会面临补交、罚款、滞纳金等。那怎么样才能合法合规的进行社保筹划为企业降低用工成本呢?

NO.3
11月起社保统一由税局征收
送给大家6个筹划方法!

01
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模式下,不要求企业为员工办理社保,可以由个人办理。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取得的报酬也是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代扣代缴。企业可以考虑以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方式进行节约社保成本。

就全日制用工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别,我们给大家总结了一张表:

02

劳务外包合作

雇佣关系改为合作关系,通过将业务外包的方式开展业务。单位不需要再为这部分人员缴纳社保,只需要支付劳务的成本费用即可。

例如:企业将业务外包给个人,如销售代理等,个人属于挣外快干兼职,企业不需要给兼职员工交社保,而个人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税,企业代扣代缴。

或者企业将业务外包给个体户,个体户属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体户自行申报个税,自己办理社保。

03
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员工属于派遣单位的员工,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个税也由劳务派遣公司按工资薪金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可以不用负担这部分社保费用,也不用申报个税。但是需要注意人员比例的限制:被派遣劳动者占用工单位总人数不超过10%!

04
提供实习机会聘用实习生

根据相关规定,形成劳动关系需要缴纳社保。如果与在校大学生签订实习协议,学生与学校还存在“归属关系”,用人单位聘用实习生,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

05
返聘退休人员

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即不再属于劳动者的范畴,也不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也就是说离退休人员返岗的无须再缴纳社保。

06
聘用停薪留职人员

所谓停薪留职,是指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保留其身份,离开单位。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若某职工与第三方公司签订有《停薪留职协议》,那么新用人单位在招聘该人员时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NO.4
附:社保入税后
最新企业实操流程

社保由税务机关征收后,企业该如何操作呢?
 
一、企业参保信息关联确认,到办理参保登记的社会保险机构对应的税务机关办理企业参保信息关联确认,需要携带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件,并提供参保登记编号。

这就意味着社保数据正式由税务机关监管了!
 
二、社保入税后,单位缴费人如何注册,如何登录,如何缴费,一图给你说清楚

三、社保费如何网签三方协议

登录电子税务局之后,点击“我要办理”,点击“委托扣款协议”,新增协议,输入协议信息,点击“确认签约”。

四、完税(费)证明可作为财务入账凭证,如何获取?

登录电子税务局之后,点击“我要办理”,点击“社保费完费证”,输入费款所属期起止,点击“查询”。选择查询到的数据,点击“开具”,下载可查看。

注:以上操作以青岛市电子税务局为例,各地区存在差异的以当地税务机关规定为准。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税务经理人,财务经理人整理发布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