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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的转移方式

 遇见三山 2020-11-06

遗产的定义:

所谓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它包括不动产,动产和其他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

遗产转移的方式概括起来有如下方式:

一、终身转移

终身转移主要有以下形式:

1、赠与。

是指财产所有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常地赠送给他人,经他人接收后发生所有权变更效力地行为。所赠与的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以及其他以契约方式转移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

2、为受益人创建不可撤销信托。

所谓不可撤销信托,是信托创建者活着时将信托财产转移给托管人,由托管人依据信托内容,管理处分信托财产,并且信托创建者对信托条款不保留取消活着修正的权利。

赠与和不可撤销信托有相同的地方,就是财产所有人失去对这部分财产的控制权,是财产所有权的变更。

3、为受益人购买人寿保险。

自然人生前通过购买人寿保险单,制定保险受益人,同样可以实现遗产转移的目的。

二、死亡时的转移

1、遗产继承

是指自然人死亡后,其遗留的个人财产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制度。遗留遗产的死者成为被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遗嘱,有权获得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只能是自然人。

遗产继承可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大类。

遗嘱继承是指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来制定继承人及其继承的遗产种类、数额的继承方式。因而,遗嘱继承又叫“指定继承”,立遗嘱的被继承人叫遗嘱人,接收遗嘱指定继承的人叫遗嘱继承人。

遗嘱继承发生的法律事实构成是:被继承人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及被继承人死亡。

法定继承又称无遗嘱继承。是指又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根据法定继承的方式,哪些人可以作为死者遗产的继承人,各个继承人按照什么样的继承顺序来继承死者的遗产,以及同一顺序中各个继承人根据什么原则分割死者的遗产等,都有各国法律明文规定。

遗嘱继承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

2、遗赠

是指自然人以遗嘱的方式将个人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送给郭嘉,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并于遗嘱人死亡后生效的单方面民事法律行为。

在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组织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以遗嘱的存在为前提,可以是遗嘱内容的一部分,所以受遗赠人取得的是遗赠人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所以,遗嘱应具有的条件和特征也适用于遗赠。

3、遗嘱信托

当自然人生前以立遗嘱的方式,把财产交付信托时,就是所谓的遗嘱信托。也就是自然人预先以立遗嘱方式,将财产的规划内容,包括交付信托后遗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及给付等,详订于遗嘱中。等到遗嘱生效时,再将信托财产转移给托管人,由托管人依据信托的内容,管理处分信托财产。

遗嘱信托是在委托人死亡后信托契约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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