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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你是一只有着钻石形鳍的怪兽吗?

 译言 2020-11-10

Yee君说——

自从欧洲黑暗时代以来,尼斯湖水怪的传说就一直在流传。尽管我们得到了一些颇具争议的照片和声纳数据,但关于这神话般生物的确凿证据仍未得见,所以它才被归为奇闻异事之列,而非博物馆中真实存在的镇馆之宝。

尼斯湖是英格兰最大最深的湖泊,它深约213-293米,长约39公里,平均宽度为1.6公里(最宽处约2.8公里)。尼斯湖是淡水湖,终年不冻,适宜于生物饮用,因此,湖中鱼虾众多,水鸟翔集。优越的自然环境为怪兽的生存提供了有利条件,而传说中的尼斯湖水怪就出现在这里,还有其它的洛奇湖水怪,奥斯湖水怪,实际上三者是同一个谜。

那么究竟它是生物学上未被发现的奇观,还是当地人用来吸引世人目光的传言,这一切都还在探索之中。


自从瑞典生物学家卡尔·冯·林奈编纂了分类学原理以来,地球上的生命形式就被他的二项式法所分类。这些科学名称包括属性和特定的外号,如我们熟悉的例子:智人。这是我们理解地球上生命形式的数量之庞大、多样性之多和关联性之广的一种普遍方式,包括一些灭绝的生命形式。

这意味着一个物种不需要在当代真实存在才能被命名。不信的话你问问雷克斯暴龙就知道了。但是关于隐形动物学呢?隐形动物学研究是专门研究神秘的事物,也可能是神话的生命形式的一门科学。

1975年12月,一篇名为《尼斯湖水怪》的文章发表在业界标杆的《自然》杂志上。根据水下照片和声纳,合著者罗伯特·莱恩斯和皮特·斯科特将这种生物命名为Nessiteras rhombopteryx(尼斯湖水怪)。这基本上可以翻译为“有着钻石形鳍的尼斯怪兽”。

皮特·斯科特认为,人们有必要给这种生物起一个科学上合法的名字,因为英国有一项关于此类发现新的保护法律:如果一个新发现的物种没有二项式分类和一个统一的名字,它们就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一个物种的名字也意味着描述出了一个动物的繁殖谱系,而不仅仅是一个单独的个体。事实上,莱恩斯和斯科特认为,在尼斯湖这片漫长而深邃的水域中,30个尼斯湖水怪可能是维持种群数量所必需的最小数量。

这一切结论并非没有争议。通常情况下,大多数生命形式都是从人类手上的标本中命名的。事实上,被命名为凭证样本的生物标本通常会被保存下来,并被编目以备将来参考。因此,博物馆和其他收藏品中有许多被保存下来的甲虫、鸟皮、处理过的植物、化石等等。但是,《国际动物命名法》中也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况:生物的名字可以仅仅根据照片来命名。

尽管如此,尽管尼斯湖水怪有一个这样受人尊敬的绰号,但是它还是没有引起很多人的关注。

关于尼斯湖水怪的视觉记录显然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65年在美国大陆上,但是所有的现代关于尼斯湖水怪的照片充其量都是模棱两可的,更加奇怪的是,从来没有任何关于它的物理证据:没有它的身体形状,甚至没有任何身体部位,如骨骼、牙齿或鳞片。

约翰·h·劳顿在《莱恩斯与斯科特》这本书中写道:生态学在理论上是可以预测的。种群动态,繁殖策略,进化,大小,饮食,都可以用来计算尼斯湖的承载能力和其中可以容纳的大型爬行动物的数量。但正如他所指出的,“这一切都不应被过于严肃地看待。”

毕竟,早在1975年12月,一位苏格兰议员就发表了这样的看法。

那么,尼斯湖水怪到底是不是存在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说说你的看法哟!

作者:Matthew Wil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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