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子贡儒商书院院长、端木子贡第八十一代后人,中国十佳时装设计师端木文先生撰稿、委托鹤翾发布。 端木文先生以严谨的治学态度推敲医理,以句读之间的诙谐幽默引人深思,化繁为简、言简意深,对《脉经》中所述:“左大顺男,右大顺女”之观点穷本溯源,值得学习。 正文: 近读医书,元代大医朱震亨(朱丹溪)的《格致余论》中,对《脉经》所述的“左大顺男,右大顺女”提出疑义。 朱大医的观点是脉经说的不对。 他的理由是,“肺主气,其脉居右寸。…心主血,其脉居左寸”。而“男以气成胎,则气为之主;女挟血成胎,则血为之主”。 故此脉经所言“左大顺男,右大顺女”,乃是左右倒置了。正确的应当是“左大顺女,右大顺男”! 并提出“《脉经》一部,谆谆于教为医者尔,此左右当以医者为言,若主于病,奚止于千里之谬”! 赞叹。。。丹溪兄挑战经典之勇气着实可嘉。直言又委婉的猜测脉经王叔和“左大顺男,右大顺女”这句话是说给医家听的。因为医家给患者看病把脉是坐在对面,医家的左手把的是患者的右手。医家的右手把的是患者的左手。是左右倒置的。 并严厉的指出如果按“左大顺男,右大顺女”来看患者的病的话,将是错误的直如千里之谬! 读至此,不禁为丹溪先师的率真莞尔。古人推敲医理精义的精神令人敬佩。 但对丹溪先师的异议观点,后学不敢苟同。亦再次提出异议之异议。以供医家诸贤商榷。 我认为脉经所述的“左大顺男,右大顺女”是正确的。 我们先来看下脉经的原文: 《脉法赞》云: 肝、心出左,脾、肺出右,肾与命门,俱出尺部。魂、魄、壳、神,皆见寸口。 左主司官,右主司府。左大顺男,右大顺女。 关前一分,人命之主, 左为人迎,右为气口。神门决断,两在关后。人无二脉, 病死不愈。 诸经损减,各随其部。察按阴阳,谁与先后。 阴病治官,阳病治府。奇邪所舍,如何捕取?审而知者,针入病愈。 ——《脉经·两手六脉所主五脏六腑阴阳逆顺》 我们都知道,阴阳互生,是为天道。阴阳易位,方得生机。 人的生命,关键就在“阴阳易位”。也就是先天八卦向后天八卦的演变与转化(这一层内容的展开,以后再单独讲)。 因此,左手肝心,确是主血。血为阴。但阴中升的是阳。左手是主升的。 右手脾肺,确是主气。气为阳。但阳中降的是阴。右手是主降的。 故中医一直在说“左升右降”。就是指的这层关系。 再多说一句,为何人身气血的运转周流是“左升右降”?因为“人天合一”。 天地自然的阴阳变化与人身是一致的。人作为万物的一份子,与天地运转的规律是同拍同频的。是顺应自然的。 再追问,为何天地自然是左升右降?来,当人面南而立,太阳从东边升起,就是从人的左手边升。太阳从西方落下,就是自人的右手边降。 好,再追问!升降的是啥呀?一锤子给你!天地升降的是太阳啊!人身升降的就是阳气嘛! 这样就醒悟了吧。什么叫人天合一?这就叫人天合一。 再回过来看。左手的脉,是阴随阳升,右手的脉,是阳从阴降。 正如清代大医邹澍在《本经疏证》中的真言: 盖唯下焦阴中有阳而气升,故阴恒由命门以升;上焦阳中有阴而气化,故阳恒由膻中以降。 含泪赞叹。邹先师说的太好了。 等下,阴中有阳,阳中有阴的,那到底左手主阳还是主阴?以上听得懂,但还是让人有点抓狂。 这就要说到中国文化里最终极的“体用”哲学概念了。 简单的理解,体,就是本体。是有形质的。可以理解为物质基础。用,就是功用。是无形的。可以理解为能量,用途,作用。 其实,体用就是一对阴阳。是一体的两面。万物,都有形质,又有其功用。是不可分的。 人体同样,就是体阴用阳。人体生命的流转,升降的是阳气。左手脉,阴血随着阳气上升。什么是主?当然阳气这个能量,用途是主。这就是后天的功用。 右手脉,阳气又随着生发的阴气的增多而跟从阴血下降的功用而潜藏。 故,左为阳,右为阴。这是功用的主导。 同时,左手脉显现的跟血有关的脏腑(肝心)的变化。右手脉显现的是跟气有关的脏腑(脾肺)的变化。 故,左主血,右主气。这是脏腑器质(体)的呈现。 故此脉经云:“左主司官,右主司府。左大顺男,右大顺女”。 真相大白。 官是什么?官是主导者嘛。是人事,是功用。府是什么?府是官住的地方。是滋养涵护官人的。 如同阴血滋养阳气,阳气统帅阴血。 古人的理念,男为乾,女为坤。乾者为天,天行健,自强不息。坤者为地,地势坤,厚德载物。 天阳地阴,故而男阳女阴。进而“左大顺男,右大顺女”。昭昭乎以应天理也。何错之有? 左主升,右主降。 男子以阳升为顺。女子以阴降为顺。 此为“左大顺男,右大顺女”之真义。 况且内经明言【阴病治阳,阳病治阴】。此不正是指明脉经的“阴病治官,阳病治府”,即为左阳(左主司官)右阴(右主司府)之意哉? 道家修炼有句法要。即: 顺成人,逆成仙,全在阴阳颠倒颠。 从另一层意义来看: 男子正因为以气主,所以耗气多。故而血(左脉)偏盛。 女子正因为以血主,所以耗血多。故而气(右脉)偏盛。 此亦是一个“阴阳颠倒颠”之理也。 “阴阳颠倒颠”即“阴阳易位”。若能通透此中真义,盖于人天医理亦能“思过半矣”。 善哉。 本文为端木文先生撰稿、鹤翾代为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