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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战英雄张逸民回忆录81】我提升大队长,和政委共住一屋,宿舍兼办公室,一人一半

 战旗视界 2020-11-11



海战英雄张逸民回忆录81

1958年底,我被任命为快艇1大队大队长。我希望能在大队长位置上,多做一些对鱼雷快艇建设和发展有益的事,新官上任烧了三把火,第一把火,是自立军令状,请支队给我一年时间,我保证有质、有量完成这批19名艇长的训练任务,保证这批新艇长一年后,便可担负战备任务。第二把火,是抓航行安全。第三把火,是烧掉了1大队的老、大、难

部队跟普通老百姓居家过日子一样,也是哪家都会有几本难念的经呢。依我看,这些老、大、难的问题,关键不是有没有的事,而是在于摆在那里,长期不得解决。这是一层意思,而第二层意思,有老大难问题,关键在于长期没人去解决,丢在一旁,无人过问。于是新的变老了,老的变难变大了。我作为1大队的主官,我决心不去弯弯绕,要敢于面对,敢于硬碰硬。有些事,我尽管无能为力不能从根上解决,那就尽力去办,能解决多少是多少,我在职务上尽力了也就无憾了。我的态度就是党把我摆在这,我尽职尽责了、努力了也就心安了。一个干部在岗位上,必须天天不闲着才对得起党,才没辜负组织的信任。

快艇1大队究竟有些什么老大难的问题呢?我是1953年从北海调到1大队的,到我任1大队大队长时应该在1大队有六年时光了。依我自己的感觉,1大队有三大难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沿岸航行触碰渔网的问题、艇长实放操雷时的沉雷问题、没有适于鱼雷艇自己的战法问题。

先解决渔网问题。这件事我没法抽身亲自去搞调研,但我可以组成一个调研队,组织人员去广泛调查。看看这海区里的渔网问题,究竟有什么秘密?由浙江人、福建人组成的调研组,人选好后,我先给调研组人员讲课,题目是如何搞调查研究?讲了课,我交待给这些人的任务就是回到家乡,搞清沿岸、海岛海域都是什么样的捕鱼工具?在家乡按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做出模型并带回部队。

这些战士,有的是老兵、有的是新兵,其中有个新水兵名字叫邬学抱,人个头儿不算高,很聪明也很实在,是舟山六横人。归队时,他带来的模型最好,受到我的表扬。我将这些模型全摆在食堂,让大家参观。你别看这模型不起眼,这渔网问题,可是艇员们心头上的一块病。一出海就担心碰上渔网,既给渔民造成损失,又给鱼雷艇部队造成很大的精神负担。现在一展览,都知道渔网是怎样在水中、水下安放的了。也知道是怎么在水下捕鱼的了。网在水下状态一目了然。这不仅给1大队的人上了生动的一课,也给全支队的人员上了生动的一课。大家叫好是小事,从此渔网的事艇长们再没有精神负担了,这才是大事。渔网问题成为老大难,经过调研,了解了真相后,大家才恍然大悟。其实没多少奥秘,就是隔着一层纸,外人看不见,一旦这层面纱一揭开,还了事物本来面貌,问题就解决了,老大难也就不难了。而这个关键就是要脑勤腿勤,多搞些调研。所谓老大难都不难解决。

第二个解决沉雷问题。这是个真正的老大难问题。但这又不是我个人所能彻底解决的问题。这里边有个最大的问题,就是对沉雷的态度,这或许是个核心问题。总部和海军,都对鱼雷艇训练沉雷问题有明文规定:实放操雷时水深必须在20米水深内进行。也就是说只要20米等深线上放雷,发生沉雷是没责任的。因此,20米水深放雷成了一条铁律,谁也不敢越过雷池一步。而对实放鱼雷的艇长也有相关的规定:只要射出的鱼雷浮起,你必须捞起来,并拖送给捞雷船。否则中途沉没则负有责任,或被关禁闭,或有其他行政处分。我是使用者,我研究沉雷问题,既不能完全从使用者角度去探讨问题,又不能对海军规定涉足太深。因此,我调研沉雷一事,遇到的麻烦又真的耐人寻思。

我虽是艇长出身的大队长,此刻调研鱼雷沉雷一事,还需要多听听专家的意见。于是我去找支队水鱼雷业务长尚学义同志。尚业务长是支队一位得到广泛认可的业务高手。有关鱼雷和进攻战术,我常与尚业务长有接触,因此天长日久,也就有了友谊。我打电话给尚学义,提出想借支队保存的沉雷档案。我只是想搞点调研,因为今年新艇长放雷比较多,想琢磨一下如何减少不沉或少沉雷的事。尚业务长听我这么一讲,满口答应,没有任何啰嗦话,并说:我将资料整理整理,全部给你用。你若再看不明白,再打电话给我,我会帮助你的。

三天后,尚业务长来电话,说材料准备好了,要我有空时去他的办公室去拿。我拿回有二三公斤重一大包材料。有了资料就有了真凭实据,这是我调研的依据,好高兴啊。说真话,身边有了这一大包材料,我就问自己:能会有成果吗?能找到不沉雷或少沉雷的钥匙吗?或许要在半年后见分晓了。

我和政委的宿舍就是办公室。我们俩共住一间只有20平方米的居室,一人一半属于自己的天地。我天天要三次出海训练,又有一大堆的日常事务。所以我搞关于沉雷的调研,不能占用我的正式时间。我天天有空就看资料,看完之后,再详尽分析资料。解决问题全在资料分析上,这就等于了解了资料,还要细细消化。消化好了才能出成果。消化不了,则会拉稀跑肚,资源也就浪费了。所以我得边消化边思考,争取消化得最细微,绝不让有一点点浪费。

我早就想过了,我这类调研,不可大张旗鼓,就是天天像看书一样细看,天天有分析和思考。这些资料就摆在床头,能在新艇长放雷前拿下就谢天谢地了。毕诚常问我:大队长,你睡眠不足啊,老是躺床上看资料,这样不行啊?

这一大包资料看完后,我留下了二大印象。首先是资料不全还欠完整,有的只是记录了现象。二是不看不知道,一看还真是吓了一大跳。吓一跳在何处?沉雷太多了。当时训练用的鱼雷都是从苏联进口的,价格非常昂贵,一条鱼雷就是12台大马力的拖拉机的价格啊!在国家怎么艰难的当时,怎能不心疼?

调研沉雷的事,第一道工序完成之后,经过归纳整理、分类,并将沉雷原因加以形象化处理之后,心里立刻亮堂了许多,不再含糊不清了。也觉得这么多沉雷事故,也都记在心头上了。

我首先将沉雷的详细时间、沉雷海域、沉雷水深,全部标于图上。然后,将沉雷过程全部记录,一一加以分析、分类、比较、综述,最后确定沉雷原因。

经过将沉雷原因分类比较后,确定沉雷有三种原因及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鱼雷发射后很正常,走完行程后喷水浮起,因打捞措施不当或拖带时出了差错,结果中途沉没。这类情况沉雷数大约占沉雷总数的四分之一。在我看来,这是个人为原因造成的,是可控的数字,以后要全力以赴加以解决。

第二种情况:就是鱼雷从艇上射出后,始终不见鱼雷航迹,甚至在12百米范围内也找不到一点鱼雷航迹。这对使用者来说,毫无办法,也无能为力,只能望着海水叹息。

第三类情况,就是鱼雷出发射管后,入水正常,鱼雷航迹也通过了靶船。但是航迹通过靶船后,再没发现鱼雷航迹,就这样稀里糊涂把鱼雷丢失了。这类情况沉雷较多,约占二分之一。

手头有了这三种情况的可靠数据,我心里不发毛了。我能认定,至少这占四分之一的第一种情况,只要仔细分析研究,制定出稳妥的捞雷措施,便可确保第一类沉雷不再发生。说实话,能减少四分之一的沉雷,那也是很大的成绩啊。第二类情况,可暂作为鱼雷自身故障所至,可不去研究。而第三类情况,一方面数目很大,另一方面,情况仍不甚明确。比较难说,是真的没有鱼雷航迹呢,还是靶船、艇上组织观察不力造成的呢?既无发现,又没法肯定。假如这类情况的一半,是有鱼雷航迹,但因有风浪造成海面上有鱼雷航迹不够明显,或是因靶船航迹影响了快艇观察。一句话,这种情况的沉雷是大有潜力可挖的。

能从第三类沉雷情况数字中解决一半,那就是巨大的成功啊。这就是说,我们这些使用鱼雷者,若能百分之七、八十不出差错,至少可以减少掉一半的沉雷啊,谁能说那不是一种特殊的贡献呢?

调研至此,已初见眉目,此时已是19595月初了。这正是江南春暖花开的季节。现在的问题,就是设法寻找一个万全之策,解决浮出水面的鱼雷,确保捞雷万无一失。

于是我根据沉雷的档案纪录和我自己向老艇长们的调查,以及我个人的放雷经历。归纳出艇长捞雷时的五种错误动作,最终导致沉雷事故的发生:

一是艇长操艇距鱼雷10米左右上徘徊犹豫,致使打捞时间过长,造成鱼雷自行沉没。

二是艇长操艇打捞时,动作太猛,艇首碰上雷头,因雷头进水,最终鱼雷沉没。

三是艇长追踪鱼雷航迹,前期很清楚,后期则追丢了鱼雷航迹,最后将鱼雷丢失。

四是有的鱼雷跑完最大行程后,确实排水了,但未完全排净,鱼雷处于一种半浮状态之中,浮力只能支撑35分钟。此时艇长一旦捞雷时间稍长,就可能使鱼雷沉没。

五是艇长捞起鱼雷后,且已拴好,皆因动作太猛,或拖带时,因风浪阻力等原因,拖索断掉,鱼雷丢失或沉掉。

以上五种情况,大致就是全部沉雷的表象,针对上述情况,改善捞雷措施,以提高捞雷质量。目的就是一个,使用者绝不能因捞雷动作不当使鱼雷沉没。

就快艇而言,这绝不是大队一家所能解决得了的大事,应当三管齐下来解决沉雷事故。第一,鱼雷检查所归支队管理,鱼雷检查好坏这道关应由支队把好。第二,实放操雷的组织指挥是大队的责任,大队观察组一定要加强,以确保发现鱼雷航迹。第三,艇长必须组织好实施操雷时的观察瞭望,要在鱼雷入水后,能及时而准确地发现鱼雷航迹。确保追踪时,鱼雷航迹不间断。鱼雷行程跑完上浮时,要及时发现、及时捞雷。艇上要实行三组合一的办法,以加强快艇射雷后的追雷、捞雷、拖雷工作。

这三组是放雷后的责任是观察组,观察组由水手长、鱼雷兵和前枪炮手组成。而捞雷组成员还是这三个人,但是其中应由一人跳下水去,应选择水性好的同志去水中完成将拖钩挂好。拖带鱼雷时是监护组,以最低速送雷。特别风浪较大时,更应单车航行,绝不能因速度过大而沉雷。监护组由鱼雷兵、枪炮兵组成。

这次调研中,我还有了个新发现,即《条例》规定实放操雷必须在20米深度内进行。规定20米是出于什么考虑?在规定这个深度上放雷,没听说谁向海军建议修改过,大家都是严格执行了。这个深度合适不?这个深度有什么好处?则无人过问。各级只知道这个深度不可逾越,老老实实去办了就是发生沉雷也是合情、合理又合法。因此十年过去了,一切照旧。

因此我说,这个深度规定是条红线,谁都摸不得、碰不得。这条红线,实际上是不动脑子、不设想问题的领导的保护伞。沉那么多鱼雷无人心疼,损失是国家的钱,也不用个人掏腰包。我是个小小的大队长,敢碰这规定吗?敢触动这条红线吗?

据说,规定水深20米是为便于捞雷。请问,沉雷那么多究竟捞上来几条?我这次调研却获得这样一个数据,训练用的操雷,设定水深都是设定在水深1012米内。而鱼雷从发射管入水后,鱼雷的横舵不可能马上稳定在规定的水深上。而是要经过23次的大起伏后方可稳定在设定的水深上。这23起伏是多大呢?据水下记录仪器的记录大多在1112米深度上。如果说设定在10米水深,要再加上12米起伏深度,那就触底了,没有了安全机动余地。据此,我认为30米~35米以上水深放雷,才是合理的深度。

我调研的结果,证明了在深水中放操雷,才更安全、更合理。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死守这20米水深的红线规定呢?请示报告,那会让领导担责,绝不会被批准,搞不好还会招惹一身麻烦。快6支队下属各大队,过去实放操雷的老地方都在黄大洋。我则自作主张改为佛渡水道。这儿水深普遍在50米以上,且流急,这里一般没大风,即便有风浪也很小。但我不能私自改鱼雷射击场。

因此,我事先与支队作训科长王银河商量,请他支持我。我跟他讲了实话,我把调研沉雷的思考全告诉了他。我又说:如果沉了雷,我承担责任。如果舰队、海军要追查由我一人全包,别人谁也没责任。想干成一件事,怕负责是不行的。王银河很支持我。就这样,大队先后在佛渡水道上实放了60多条操雷无一沉没,全捞起来了。试验大获成功。

说实话,我这类调研虽很成功,也找到至少可以大量减少沉雷的办法,可就是这般无声无响地过去了。我如没有写这份回忆录,在支队范围除了为数不多的人知道真实情况外,几乎谁都不知道我还搞过鱼雷的调研。我的调研鱼雷,就是为了减少沉雷,这个初衷达到了,我已经别无所求了。就这么简单,就这么单调。

1958年底我登上了快艇1大队大队长这一平台。1959年初我点燃了上任的三把火,让快艇1大队经受了一次仅次于战斗的大洗礼,到了年终,我们经受了总参、海军、东海舰队的检查。好评如潮之后,我才敢仰天长啸:张逸民,今天你真的把大队长这张平台发挥到极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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