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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发文规范临床教学基地乱象:一所医院只能被认定为一所高校附属医院

 渐华 2020-11-12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平

11月11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临床教学组织管理、提高教学基地临床教学质量,省教育厅、省卫建委联合印发《河南省医学本科高等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医学本科高等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明确规定一所医院只能被认定为一所医学本科高等院校的附属医院。

近年来,有相当一部分医院不按规定进行审批,违规自主加挂大学附属医院的牌子,以至于一所医学高等院校“拖挂”数十余所附属医院,一所医院同时成为多家高校附属医院的乱象。“实际上,不少附属医院难以承担教学医院的任务,医学教育系统性、规范化教学受到严重影响,难以保证教育教学的同质化。”省卫建委相关负责人说。

今年9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加强和规范高校附属医院管理,抓紧制定完善高校附属医院等临床教学基地标准,将人才培养质量纳入临床教学基地绩效考核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疗卫生职称晋升评价的重要内容。高校要科学规划设置附属医院的数量,防止盲目增设附属医院。此次《办法》明确了“临床教学基地”的定义,并将其划分为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三种类型,指出各自应具备相应的基本条件。

那么,附属医院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办法》指出,附属医院应达到三级甲等水平,内、外(中医含骨伤科)妇、儿病床要占病床总数的70%以上并保证对教学病种的需要;在不影响危重病人住院治疗的前提下,尽可能调整病房中的病种,多收容一些适合教学的患者住院治疗。口腔专科医院应有80张以上病床和100台以上牙科治疗椅。同时,医院要有必要的临床教学环境和教学建筑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生~10平方米/生),具有本科毕业学历的医师占医师总数的70%以上。其中硕士学位的带教教师占带教教师50%以上,具有正、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占25%以上,医疗卫生编制按病床数与职工1:1.7的比例配给,医院按教师与学生1:6~7的比例选带教教师。

对于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来说,也应达到三级医院水平,有能适应教学需要的医技科室。在人员和设备上,具有本科毕业学历的医师占医师总数的65%以上并有适应教学需要的学科带头人和一定数量的技术骨干,要有每生不低于4平方米的教学专门用房。实习医院要有一定数量的适应教学需要的技术骨干,要有每生不低于2.5平方米必要的教学专门用房。

省教育厅、省卫建委将联合组成河南省医学本科高等院校临床教学基地审定工作组,负责临床教学基地资格认定和监管。自2021年起,每年3月、8月集中受理申报材料。同时,我省还将对临床教学基地实行动态管理,以5年为一周期进行抽查。若临床教学基地抽查不合格,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经复审若仍不合格,取消临床教学基地资格。

编辑:张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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