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方法 | 最高效的学习是教会别人

 anyyss 2020-11-12

“平时工作很忙,怎样快速、高效地进行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应同行邀请,小编之前分享了“体系学习法”,本期谈谈“以教为学法”。

以教为学,就是把教别人的过程作为帮助自己学习的过程。《礼记·学记》有云:“是故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知不足然后能自反,知困然后能自强也。故曰:教学相长也。”说的就是,教和学互相促进,教别人可以增长自己的学问。

01

一、学习金字塔

学习金字塔是美国的一项研究成果,用数字形式形象显示了:采用不同的学习方式,学习者在两周以后还能记住多少内容,即平均学习保持率

学习可以分为两类:被动学习和主动学习。被动学习包括:听、看、试听、演示,吸收效率依次为5%、10%、20%和30%。主动学习包括:小组讨论、实操、教给别人,吸收效率分别为50%、75%和90%

可见,学习最高效的方式就是教会别人。怎么做到教学相长呢?

02

二、费曼学习法

费曼学习法,也被称为“终极学习诀窍”,源于诺贝尔物理奖获得者理查德·费曼(被认为是爱因斯坦之后最睿智的理论物理学家)。其核心是通过转述(输出)来巩固自己的知识,分四个步骤:

1.Concept(概念),选择一个知识点。

2.Teach (教给别人),(想象)向别人讲述这个知识点,发现自己知识阻塞。

3.Review (回顾),查漏补缺,针对性强化学习。

4.Simplify(简化),化繁为简,用大白话而不是术语讲解!再重复第2步。

“如果我不能教会新手,那说明我没有真正理解这个知识!”

03

三、以教促学的实践

以教为学的机会很多,比如:

1.释纪和答疑

一是利用室务会议、夜学、以老带新等机会,把所学知识讲给领导、同事听。

二是在监督执纪工作中,向监督对象或被审查调查人做好说纪释法等说理工作。

三是解答各纪检室、派驻组、镇街纪委、任免单位等的业务咨询。

为了给别人讲清楚,我们就会逼着自己主动探索、学透理论、总结实践、提炼干货,这个过程会发现自己以前没注意的地方,加深自己对知识点的理解和记忆。

2.分享和讨论

一是组建或加入学习微信群,定期分享心得。比如在群里分享《每周一学》,对转载的文章划重点,并提炼文章要旨,就有了二次创作,不断积累,持续精进。

二是注册审理论坛(zjw内网),参与疑难问答、经验分享、资料共享。教别人之后,别人提出疑问、质疑和新想法,会增强我们的认识。

互动交流为我们提供群体思考的机会,大家在群体思考过程中进行思维碰撞,相互启发,相互补充。

3.写作和演讲

一是写作。自2017年转隶之后,小编坚持编写委内刊《业务参考》,两三个月出一期原创的业务指导类文章或案例分析,将一个个知识点总结提炼内化。

二是演讲。主要是应邀讲授业务知识,或者上廉政党课。准备课件必然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做系统性思考和总结,从而将零散的知识点梳理形成知识体系

4.创建公众号

今年元旦开通了“纪法思享”公众号,一边转载,一边原创,相互链接,分类集成,逐步打造纪检监察知识“智库”,并有幸结识了许多志同道合者。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