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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杀的心魔源自于哪里?相爱相杀不过笑话

 看心理 2020-11-13

11月8日晚,湖南益阳沧水铺镇发生一起命案,一男子刺死一对母女后自杀。

今天上午,益阳市公安通报8日21时,赫山区沧水铺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沧水铺镇云峰路一民房内有人行凶。

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后,当时现场的两人都已经死亡,另外一人受重伤。立刻将伤者送往医院,在医院不治身亡。

经初步侦查,犯罪嫌疑人夏某(男)疑因感情纠纷,持刀将胡某(女)和李某(胡某之女)刺伤后自杀。

今天上午,在案发地的群众采访中得知:母女俩在此地租房居住,案发地就在出租屋内。

母亲是在附近超市做收银员。行凶男子为货车司机。两人貌似是“重组家庭”。

并非前期,夏某和胡某都是四十多岁,胡某女儿十一二岁的样子,“他们在这里租的房子,好像准备要结婚了。”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又是一起情杀案,近些年来情杀案好像一直都处在上升的阶段,时有见到新闻报道,有很多的情杀案的冷血程度让人瞠目结舌。

比方说上海的藏尸案,杭州的分尸案。每当看到这种新闻的时候,我们不禁困惑,别说曾经相爱的两个人,就算是两个陌生人,甚至是仇人,当发生冲突的时候,都很难下如此狠手,置对方于死地,更何况你爱着或曾经深爱过的人。

带着这样的问题,我们尝试着分析,情杀案里的心魔。

1:自私,物化,私有财产

有一点我们无法否认,爱情是自私的,爱情是有着独一无二的特性的,感情是自我的。

从这个角度去理解,这些用极端的方式去终结自己或者对方生命的人,他们有着强烈的占有欲,虽然爱情从某个层面去理解,它必然带着占有的特质。但是情杀案里的施害者,更多的是接近疯狂的占有欲,甚至于将爱人看做是私有的物品,这就是所谓的物化,一旦失去,或者有失去的嫌疑,他就很容易心理失衡,早几年有个案件,男的是在外务工人员,老婆是留守农村的妇女,麦收时男的返乡,就因为白天听其他人嚼舌根,说他老婆和谁谁总是很聊得来,半夜睡觉就越想越难受,杀害了自己的妻子,然后又自杀了。这样的人往往把这种占有欲,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

从多个案件中看到,这样的人往往有一些外在特征,他们很孤僻,往往朋友很少,他们的社会交往很差,也很少和自己的另一半相互倾诉。而造成这些有很多原因,有很多时候是原生家庭造成的,比如远离父母,家庭不幸,离异,家暴等原因。

2:自我为中心,不会去感知对方的感受

这种人自我意识太过于强烈,觉得自己是最优秀的,总觉得对方其实配不上自己,出于这种想法,他们往往会轻视,不尊重自己的伴侣。

他们往往已自我为中心,一旦伴侣有反驳他的想法,或者反抗的行为,这在他们看来都是忘恩负义的行为,因为自己已经很委屈的和你在一起了。所以他们从最开始就对伴侣的身份地位,定位的很卑微,所以在情杀过程中,他们没觉得这个很重要,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轻视你,包括你的生命。

3:还有另外一种,很少有人谈到的心理,自卑心理。

他觉得自己配不上你,觉得自己在任何角度都是不完美的存在,而可能你是完美的存在,所以觉得自己不应该,或者说不配拥有你的爱。

他们会在生活里,对你的感情中到处设防。一旦你们关系感觉亲密到了一定程度,他就会用冷暴力,甚至暴力,来拉开你们之间的距离。当这种不配的感觉过分强烈的时候,容易产生害怕失去的感觉,我们都知道,失去远远比得到更让我们感觉强烈。

曾经有一个实验,找到一批人,在他们途径的路上放50元钱让他们捡到,他们每个人都很高兴。第二天还是这批人,在他们的钱包里偷走20元,并让他们发现,结果很多人大发雷霆,情绪比昨天那个喜悦要高很多。

所以这种强烈的不配感导致了强烈的失去感,造成了情杀后你永远属于他的想法。

4:应激反应

情杀中更多的往往是激动性杀人,就是冲动型,短时间的上头。这种应激反应与自身的耐受能力程度有关。

而这种应激反应在很多时候往往是我们面对的挫折,冲突,压力的不断堆积所产生的后果,这个时候他们是需要外部力量来缓解的,这包括类似看心理医生,或者和家人朋友聊聊心事等等,其实舒缓了情绪后很多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但是如果他们没有这些外部支持,那么可能就会带来很严重的后果影响。

5:反社会人格障碍

其实上面有两点有一些反社会人格障碍的影子了。

反社会人格障碍是很多临时起意的抢劫,或者随机杀人的原因,这些反社会人格障碍者他们一贯不负责任,在工作上说停就停,常常无理由迟到早退。

反社会任何障碍者他们对事情没有悔意,从不考虑自身是否有错误。

上海杀妻藏尸案的行凶者就是一个典型的反社会人格,他初中就因抢劫被抓,成长过程还有数次的类似行为,在妻子被杀后,他夜夜笙歌,去外地旅游,尽情的挥霍着,并无丝毫的悔意,直到最后觉得无法再隐瞒,于是在母亲的陪同下投案自首。

6:预判机制的丧失

施害者往往是预判机制丧失的人,我们普通人当预感到结果不好后,便会及时的去阻止这种行为的继续发酵。但是预判机制丧失的人,他们很少预判后果,甚至有些就算知道后果不好,但是也无法阻止自己。

以上就是我觉得情杀案件里的施害者往往具备的一些心理特点。

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感情的问题,当我们遇到严重的感情伤害或者一些突发的情感破裂时候,我们应该尝试着寻求改变,而不是让心魔混乱了我们的心智。

我们甚至可以暂时性的逃避,换个环境也好,或者找寻新的伴侣也好,也许时间不能够完全修复内心的伤痛,但是时间可以让人沉淀,避免一些过激行为,时间也能叫人成长,学会处理情感。

学会放手,不是对对方的宽容和大度,而是对自己的仁慈。爱一个人的前提是,你先要爱自己。一个连自己的不爱的人,是不可能去爱上别人的。

人生短短几十年,何必在不必要的人身上浪费自己宝贵的生命。当爱沦为了互相折磨的工具时,我们应该停下脚步,审视我们的爱情,做出及时的调整,当矛盾无法缓解时,放手也就成了,阻止伤害的最佳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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