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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之《精神损失费》

 律师戈哥 2020-11-16

精神损失费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等费用。下面小编针对人身损害赔偿中的精神损失费,做一简单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NO.1什么是精神损失费

    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

NO.2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国家赔偿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后果严重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依此,一般情况,当事人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伤残时或当事人死亡的情况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NO.3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

    涉及到精神损害赔偿数额计算的问题,分几种不同的情况:

1、当事人死亡的,精神抚慰金按照总数50000元以下的金额酌情给付;

2、当事人身体因伤致残的,精神抚慰金按照总数50000元以下的金额酌情给付,依照伤残等级,每个级差10%递减计算;

3、若特殊情况如:植物人、瘫痪人、孕妇胎儿死亡的情况,应作为特殊情况考虑相对的精神损害赔偿。

NO.4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

    神损害赔偿的数额的评定,是十分复杂的,精神损害不同于财产损失,没办法来用等价赔偿来衡量具体损失,为了体现法律的权威性和公平性的问题,以往判决金额参考以下几个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以及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所需要考虑的是侵权人的侵权原因、以及过错程度。

    2、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应考虑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是短期的、长期的,还是永久性的。是否对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和学习带来影响,以及所影响的程度。影响严重的,赔偿数额应相对较高。反之,赔偿数额较低。

    3、双方责任因素,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在推定机动车驾驶方为过失的情况下,按照民法通则123条规定,如果证明被害人是故意的,可以免除驾驶方的责任: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和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精神损害赔偿小贴士

1

当事人伤残时或当事人死亡的情况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2

依照死亡、伤残、特殊伤情等情况酌定5万元以下精神损害赔偿。

3

侵权人的手段、后果与责任因素,都会对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判决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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