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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人暂无可执行财产,我的钱还能拿的回来吗

 博善律所 2020-11-17

第一次进行借贷纠纷诉讼的人,往往会认为:作为债权人,胜诉就意味着拿回欠款。但是有些时候,胜诉的喜悦,却被一句“被告暂无可执行财产”浇上一盆冷水,而戛然而止。

轻飘飘短短八个字,仿佛一下抹杀了债权人从起诉到上庭,从审判到执行,所耗费的巨大时间、精力,期间耽误的事儿、花的钱好像都没了意义。遇到这种常见情况,债权人如何辨别真假?有哪些信息能帮债权人找到对方破绽,发现财产线索?

一、首先明确哪些是可执行财产

合法收入与银行存款:合法收入一般包括薪水、各种奖金分红、投资理财收益、借款的利息、稿费等等。

房屋:被执行人唯一住房是否执行,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当地执行风格等等。

生活用品:如珠宝首饰、奢侈品衣服、高档酒、银餐具、载具等。

文物与高价艺术品:如书画作品、瓷器、古籍等具现金价值物品。

生产资料:如生产机器、牲口、林地

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等财产性权利

图书资料:如各种书籍、报刊、图表等。

其他权利:如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版权等等。

二、如何判断“无可执行财产” 是真是假

从被执行人的消费入手,是一条途径。在不进入其私人空间前提下,债权人通过外围调查,基本都能从对方日常消费水准,判断其真实财产情况。

即便未直接发现对方隐匿的车辆等有价值财产,仅察觉对方实际生活水平,与个人财产申报有明显差距,也足以判断:对方隐匿、转移财产可能性较大,完全可通过司法机关合法取证。

三、进行悬赏

如果申请执行人,不具备自行调查的条件,或认为自己毕竟不专业,担心法律风险或打草惊蛇,不妨考虑近两年新兴的司法悬赏。

很多法院已启用行之有效的被执行人财产、行踪线索悬赏机制。简单说,即申请执行人自愿出赏金,法院在官网及合作互联网平台,面向社会大众、知情人、赏金猎人,公开征集尚未被掌握的执行线索。巧用社会力量,为广大债权人解决债务执行难题。

四、直接委托律师

债权人可以委托专业律师,由律师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

调查令可以用于调查被执行人的基本主体信息,包括户籍登记、身份证登记、护照及其他出入境证件信息等的真实情况,也可以调查被执行人下列财产的现状及其变动或者交易明细情况,一般用于调查人民法院认为适合以调查令调查的有关被执行人的实际履行能力、被执行人是否违反限制消费令、是否违反限制出境措施、是否隐藏转移财产以及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等的证据或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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