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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严谨文章结构,八、得体过渡照应

 建纬律师 2020-11-18

小编说:

文章风格的形成,除去遣词造句的差异外,主要就是行文之时的布局谋篇了。很多人可能看过英国《经济学家》杂志(The Economist),其在新闻界地位非常特殊。它每周出版一次,形态明明是杂志,但至今仍坚持把自己叫作报纸(Newspaper)。其内容主要依托于其他新闻媒体所报道的事实,在此基础上发表分析、意见与评论。文章一般很短,两页算长,无署名。但整本杂志从头到尾文风一致,见解一体,如一人所写。这样带有强烈特色的文风,也使得该杂志在如今信息过载的社会却依旧能木秀于林,散发出独特的吸引力。

文章的写作手法和结构编排特点,是让这些文章风格统一的重要手段。有人说,写好博客、微信专业文章一类文体需要才能但不是天才。它可以通过不断训练和模仿获得,并不容易但努力总会有收获。不像写小说,努力不可或缺,但无法战胜天份。今天这篇文章,朱树英大律师就要教大家从写一本专业书开始,构思如何布局结构,使文章过渡得体。他用自己的几本著作为例,讲述文章横式结构和纵式结构的特点,以及要遵循严谨、务实的原则,来对应选择布局文章结构。写作中,为保证文章连贯有如行云流水,朱树英还为大家讲授巧妙设置结构间的过渡,三言两语之间,穿针引线,让文章结构紧凑,过渡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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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严谨文章结构,八、得体过渡照应

朱树英


本篇要讨论的是文章结构的谋篇布局和过渡照应。文章结构和过渡照应好比人的骨架和经络,历来是讨论写作技法技巧的重要课题。律师写作也同样,从一般的司法文书到策论文书,从发表论文到撰写专著无不如此。从一般写作技术的角度考虑,作者都需要有文章结构谋篇布局的思考和过渡照应的安排,都存在层次先后和委婉得体的写作技法和技巧。这些虽然都是一般写作课程需要解决的方法和技巧,作为律师写作如果要取得成效,当然也要结合律师的行业特点和读者的需求,研究符合律师写作应当注意的相应问题。

律师写作的文体主要是应用文和议论文,内容虽然围绕事件和法律,但写作谋篇布局和过渡照应同样非常重要,按法律服务需求的写作内容得有头有尾,因果关系须交待明确,来龙去脉要表达清楚,该详则详,该略则略,如何详略得应当须按照法律写作的需求而定。

一般而论,常用的文章结构,不论什么文体,从内容组成上区分,有开头、主体、结尾三部分;从结构的表现方式区分,有并列式、总分式、对照式和递进式四种;从结构的组成方式区分,有纵式和横式的两种。律师写作,尤其是篇幅较大、内容较多的写作,从组成方式的特殊要求和司法实践的需求来看,除了要注意文章结构的内容组成和表现方式之外,要特别关注纵式和横式这两种结构形式。

纵式结构是阐明问题的常见结构,亦称之为层进式结构。这种结构形式,内容安排各层次之间层层推进,步步深入,各层次之间前后顺序有严格的逻辑关系。纵式结构俗称“剥笋法”,采取这种结构写作的好处是层次清楚,逻辑严密,论理深刻,论点鲜明。

而横式结构是反映面上情况常用的结构表现方法,又称为并列式结构。这种结构形式,运用横向组合的构思,采取板块并列的方法充分地、多角度地表现文章主题,配之以各段落的标题,使人感觉脉络分明,思路明晰,有一气呵成,一目了然之效果。

与文章结构配套使用的写作技巧一定要注意过渡和照应。每篇文章、每部著作的结构都起着统领全文,承上启下,点明中心,深化主题的作用;搭建结构组成不同的段落或部分,其内容要由过渡和照应进行联络和衔接,文章不同的结构形式和过渡照应都有各自的写作技法和技巧,值得我们深入学习、研究。律师写作的职业特点,要求在文章结构处理时按照职业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布局安排,因为读者阅看律师的文章希望结构严谨,搭配合理,开宗明义,突出主题。

一、严谨的文章结构,是律师写作的重要课题。

只要从事律师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因业务或工作的具体需要,除了基本的司法文书写作外,一定还会涉及到各种体裁文章的写作,但是不同体裁写作从结构角度研究相应的技法技巧往往不被重视或者被忽略。虽然律师写作总体上都比较程式,比较固化,但有的律师写的文章因布局合理,结构顺畅而引人入胜,受人欢迎;有的则因结构松散,内容零乱而惹人厌烦,不受待见,可见写作结构处理的技法技巧还是大有讲究,大有区别的。严谨的文章结构是律师写作的重要课题,结合自己的写作实践,深入研究写作结构布局的合理安排对于提高律师的写作水平其实非常重要,也非常有必要。

结构布局合理、严谨是律师写作的基本要求,也是获得成功的重要课题。所谓写作的结构严谨,是指作者能够用清晰的思路来组织安排写作的结构布排,写作内容的展开有思虑、有步骤、有层次、有次序,形式上有头有尾、上下连贯、前后照应、主次分明,显然,结构严谨的要求为律师写作所必须。正是从这个角度说,除了内容布排和表现方法以外,文章从结构组成方式区分的纵式结构和横式结构,是律师写作需要重点关注的技法技巧问题。

我在开始担任专职律师的同时踏入写作生涯的初期,便对写作的纵式结构和横式结构这两种结构形式做过认真的学习和研究,并结合写作实践进行探索。本书第一章介绍我有关法律实务的第一套两本个人专著的《建设工程法律实务》,写作方法采取的是纵式结构,而《房地产开发法律实务》写作采取的则是横式结构;15年后,我的又一套疑难案例解析的两本专著《墨斗匠心定经纬》的写作方法则相反,上册《建设工程疑难案件的办案思路和执业技巧》采取横式结构,而下册《房地产开发疑难案件的办案思路和执业技巧》写作采取纵式结构,前后两者正好相反。可见,律师写作应该采用什么结构形式并非一成不变或由作者主观意志决定,而应由写作的内容和需要来取舍。

1、律师写作的内容和需求决定应采取何种结构形式。

律师写作经常采取的纵式结构,其写作结构的优越性在于:其竖式分析层次清晰,方便作者细致阐述其观点,同时读者也可以明确了解作者观点的各个层次,使双方产生毋须言明的讨论默契;其通篇的线索清晰,层次分明,顺序恰当,段落合理的结构特点,能够使人一目了然,也方便读者就任意一个过程展开进一步讨论。

2000年6月,我受全国律协委托负责撰写《建设工程法律实务》一书时,我与熟悉的上海和各地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业律师在交流、座谈、调研,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参考、借鉴了已出版系列中同类书籍的体例和经验,根据当时建设工程法律问题疑难复杂的实际情况,决定《建设工程法律实务》采取纵式结构方式写作。

我从建设工程行业实际和律师专业法律服务的需求出发,采取从首先了解行业法律服务的操作实务,到实务操作中的典型案例,再到有借鉴意义的专业文书的层层递进的纵式结构,分三个部分起草了《建设工程法律实务》一书的主要内容。

全书第一部分上卷列八个方面的《操作实务》,主要内容有涉及建设工程招投标、承发包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工程造价和资金管理、工程保险和履约担保、《建筑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基础设施和BOT运作模式、在实务中适用《建筑法》的建议等八个方面。

第二部分中卷汇总有17个《典型案例》,主要内容围绕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的追欠索赔、FIDIC合同文本、房屋交付、工程设计、安全事故的处理、工程合同诉讼时效以及行政诉讼等的典型案件处理。

第三部分下卷《专业文书》提供了有关诉辩文书、专项报告、合同管理办法、合同文本、法律意见对策建议等14篇各类司法文书。全书三部分的实务操作线条脉络分明,层次清晰,很多年轻律师都说自己是看了这本书,才对建设工程的专业法律服务产生兴趣,才涉足了建设工程专业法律服务领域。

这是从行业实际到实务操作,再到司法文书,由纵向实务一层一层展开的写作结构安排,在实践中首创了专业法律实务图书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写作方法。本书前言介绍说到:当时法律出版社出版这本书的编辑、现出版社应用分社社长戴伟,对这本书的写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他以《〈建设工程法律实务〉编辑手记》为题这么说:

“我一直觉得朱树英律师是我生命中的贵人,他所著的《建设工程法律实务》是我负责编辑出版的第一本销量在两万册以上的专业著作。通过这本书的编辑出版,我才算是摸索到了法律实务图书策划与编辑的基本路径,从而使我的事业上了一个新台阶。在2001年5月《建设工程法律实务》出版之前,在建设工程法律实务领域,还没有一部有全国影响力的著作。由朱树英撰写的《建设工程法律实务》整个书稿,分为操作实务、典型案例、专业文书三部分,现在来看完全涵盖了法律实务图书最为关键的全部要素内容,此书也初步确立了法律实务著作的基本写作体例,为以后的无数法律实务著作所效仿。经过我们编辑非常轻松的编辑、加工,朱律师的著作在2001年5月正式出版。当时确实是一纸风行、洛阳纸贵,在短短一年多时间里加印了七次,很快销量就达到了两万一千册,在那几年一直保持着法律实务著作销量冠军的位置。”戴伟介绍的正是采用纵式结构写作的成功之处。

去年9月,我应法律出版社邀请撰写、出版专著《墨斗匠心定经纬》的《建设工程疑难案件的办案思路和执业技巧》一书时,根据筛选出的有代表性的建设工程疑难案件,从案情角度分为催讨工程款和工程签证、索赔两大类,这也是建设工程疑难纠纷案件在司法实践中的主要类型。我的写作方法的布局又按照实际情况改为横式结构。

全书共26个典型案件分为两大类:各种催要工程款的案件有12个,各类工程签证和索赔案件有14个。

催要工程款的12个案例为:

案例1、以司法价值判断取向理论说服最高人民法院改判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的建设工程纠纷案;

案例2 、情侣路边终“分手”——没有资质施工单位被裁定“先予执行”中途撤场案;

案例3 、1439万元违约金由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所决定——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专家证人朱树英意见二审依法改判案;

案例4、二审法院判定“按撤诉处理”为何被改判?——庭审达35次、集司法程序之大成的亿元工程款大案;

案例5 、漏了被告的判决书终将成为一纸空文——中建某局某公司准确确定被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案;

案例6 、解决拖欠工程款的前提是确定真正的发包人——中建某局公司确定真正的发包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案;

案例7 、一波三折的“通天”仲裁案——常州仲裁委员会的案件何以最终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定?;

案例8、司法鉴定的“整体顶升迫降方案”——是缺陷整改,还是结构破坏?;

案例9、已流失26500万工程进度款是如何保住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以房屋折抵工程进度款优先受偿权案;

案例10、当事人的审计报告不是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不支持当事人结算后再进行事后审计的二审案;

案例11、国内使用国际通用的FIDIC(菲迪克)合同文本有效——首例工程项目全文采用菲迪克合同文本引起的诉讼案;

案例12、约定争议评审的前置程序何以解决操作性?——湖北省首例采用FIDIC即菲迪克合同条件引起的仲裁案;

各类工程签证和索赔的14个案例为:

案例13、一审反索赔成功1800万美元——拖欠一个月工程进度款引发2800万美元争议的涉外工程索赔国内演绎;

案例14、中国建筑业追欠索赔第一案——1993年:国内某建设公司当年起诉并追回工程欠款1400万元、索赔成功600万元;

案例15 、工程签证文件未移交合同管理人员不得调动——从废纸麻袋捡回的签证文件决定3638万元胜诉案;

案例16 、3032万元买了一根上吊绳——两次上诉最高人民法院被维持原判的武汉某建筑企业工期逾期巨额索赔案;

案例17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案驳回发包人反诉6068万元工期违约金——工程停工承包人如何操作工期顺延签证及损失索赔?;

案例18、没有签证文件,“比萨斜楼”的过错责任如何认定?——上海某高层办公楼主体结构质量缺陷重大索赔诉讼案;

案例19、定向爆破被炸四层结构的上海锦浦大厦损害赔偿案——建设单位供应水泥质量缺陷责任该由谁承担?

案例20 、魔高?道高?发包人“项目分类签证管理办法”显神威——某国际建设公司总分包纠纷案反索赔成功9437万元;

案例21 、瞻前顾后一个案件两头输——上海外滩某重大工程地下连续墙分包价款索赔案;

案例22、 固定总价合同设计变更如何索赔增加的工程造价?——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增量按当时当地定额标准计价案;

案例23 、“最终结算”后还能索赔吗?——发生在某开发区大市政管线工程的特殊索赔案;

案例24 、欢乐谷里起“伤”悲——后补隐蔽工程验收单为证据化解物件人身伤害索赔案;

案例25 、3年零3个月刑期为祭奠21条人命——杭州地铁1号线湘湖站基坑塌陷事故,签证手续缺陷的教训;

案例26 、备案是使合同产生对抗性的签证——把准白合同是“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最终获胜案。

我在上述案例具体写作时,又将各种催要工程款案件和各类工程签证和索赔案件两大部分并列地一个一个进行分析探讨。分类对建设工程价款和签证索赔纠纷案件深入进行疏理,分析得出其深刻的经验教训产生了很大的市场影响。有一个不认识的网友“青春建誓”在网上对本书作如此评价:“朱老师这本书我正在研读中,绝对震憾。我认为是工程人的工作指南,要反复研读,才能结合工作实际加以应用。”

我的两本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专著其写作结构方式先后采取纵式和横式两种结构形式,在图书市场都取得成功,这说明律师的写作应该采用什么结构形式并不固定不变,也不能纯粹由个人的主观意志所决定,而应由写作的实际内容和写作要达到的目的需求来决定。

2、决定律师写作的结构形式,应遵循严谨、务实原则。

上述我的先后两本有关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专著的写作结构处理,能够反映写作严谨和负责的处事方法。无独有偶,我在先后两本有关房地产开发专著写作时,其结构处理正好与有关建设工程专著写作的形式相反颠倒。我15年前出版的《房地产开发法律实务》写作采取的是横式结构,15年后《墨斗匠心定经纬》下册《房地产开发疑难案件的办案思路和执业技巧》的写作则采取了纵式结构。这就说明:解决律师写作重要课题的结构形式的选择,应根据写作内容的实际需要遵循严谨和务实原则决定。

15年前,当我在完成《建设工程法律实务》写作任务后,再一次领受全国律协要求我写作《房地产开发法律实务》时,我分析了当时律师在房地产开发领域专业法律服务指导的实际需求之后,认为广大律师更需要有通过典型案例现身说法的实务操作指导,于是我改变了之前《建设工程法律实务》写作的纵式结构,把《房地产开发法律实务》一书的撰写框架调整为横式结构,即按照律师为房地产开发法律服务从非诉讼到诉讼的全部过程的顺序编撰该书内容。该书全书分为上卷《房地产开发的非诉讼服务》,其中内容包括:律师提供包括房地产的动拆迁、开发全过程;前期配套、施工建设和物业销售三个开发阶段的非诉讼服务案例,内容分成律师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合同系统管理、为主管部门起草相关文件等方面,提供12个典型案例介绍了律师在房地产开发中的非诉讼法律服务模式和实务操作;下卷《房地产开发诉讼案件》,内容分为:房地产开发规划许可;房地产开发用地房屋拆迁;房地产合作开发;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商品房屋预售、销售;商品房屋租赁;有关房地产开发的其他案件,总计七章共48个典型案例。在案例分析的同时,介绍了律师在办理房地产开发有关诉讼案件的办案思路及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面点组合,横向布局能使文章思路清晰,条理分明。律师写作重在阐明事理,面点组成,横向布局能使文章思路清晰,条理分明。律师写作重在阐明道理,说明某个问题,如能分成几个方面来进行论述,往往可以使议论显得有条不紊,多而不乱。从议论的力度和效果来看,采用横向结构往往能使议论气韵酣畅,给受众造成强烈印象,从而增强观点的说服力。恰当、合理地采用横向结构,方便展现对于同一个问题不同层面的阐述,便于对类似问题作横向的比较。横向结构优点明显但布局运用起来却不简单,关键在于一次剖开多个分论点并不容易,它需要具备较强的条分缕析的能力,需要充分展开发散思维,充分展开联想,根据写作需要进行结构处理符合逻辑的整合。

运用横向布局时,以下几个问题需要特别注意:1、剖切分论点的角度要统一,不能相互交叉包容、不伦不类。这一点新踏入写作领域的律师要格外注意。2、形式要一目了然,要突出重点。因为是横向并列分布,观点之间要求相互关联,为让读者能一目了然,理解编排体例,尤其要注意我在上一篇中强调的突出中心思想。可以在格式上直接把中心句作为段落或分论点的总起。3、在切分论点时,要抓住事物的本质特征区分,最忌讳为了充数量,堆砌一些无关主旨、尽人皆知的论点。4、即使横向排列,每一个分论点层级是并列的,也要注意分出主次先后,便于受众在开始阅读思路清晰时就能厘清重要问题,避免鸡毛蒜皮的琐事消磨读者耐心,错过最重要的段落。

尽管我在撰写《房地产开发法律实务》一书采用的是横式结构,在实践中的反应也不错,但我在15年后撰写《墨斗匠心定经纬》的《房地产开发疑难案件的办案思路和执业技巧》时,却发现不能继续采用横式结构了。原因是在筛选该书典型案例时,有代表性的房地产开发案件有不同开发阶段区别,从我办案的司法实践考量,房地产开发阶段从规划许可开始,开发流程一般都会经过土地的出让、转让,房地产转让又分为土地转让、项目转让、在建工程转让、直到包销转让等各个阶段的不同形式,这就是司法实践的客观情况。既然写作素材反应的情况如此,我再拘泥于横式结构就难以符合实际需求。于是我对这后一本有关房地产开发的专著写作,根据需求采取纵式结构,从房地产开发的规划许可阶段选用4个案例,土地出让阶段选用4个案例,房地产转让阶段分类选用了20个案例,并且在房地产转让阶段从头开始沿着房地产开发不同流程中会发生的转让问题由纵向层层展开,全书对选用的28个典型案例并列地做了疏理、分析、总结,全景式地阐述了房地产开发案件的办案思路和执业技巧,出版后在法律图书市场一直热销,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律师应当本着认真、负责、严谨、务实的精神,结合律师写作的特点和读者的需求,在写作时实事求是地从实际出发,根据素材需要选择更能说明问题、更能产生实际效果的文章布局和结构方式,是妥善并恰如其分地解决写作结构这个重要课题行之有效的处理原则。

二、得体过渡照应,律师的写作应巧妙处置。

从写作技术分析,研究有关文章的结构布局少不了要讨论过渡和照应,如果本章说的写作的结构布局好比人的骨架,那么过渡照应就是人的经络而且应当畅通,其实际效果也是“通则不痛,不通则痛”。

上一篇《五、明确写作目的,六、突出中心思想》第二部分《突出中心思想,是律师写作的表达主线》,我在说到逻辑递进“串联”和“并联”的具体写法时说:“例如,大前提:凡是已交付使用的房屋皆有保修需求;小前提:上海火车站新办公大楼也是房屋;结论:上海火车站大楼交付使用后需要有人保修。”,列举了这个三段论后之后,文章要转到我在政协写的一个有关房屋验收和保修责任的提案,以说明逻辑递进的实际操作,我便在三段论后写道:“说到工程保修问题,我还有一个以“串联”的方法追问何人该承担保修责任的专门政协提案。”采用这么一句话,就转到了我的获奖提案的故事。这就是典型的写作过渡。

不论什么体裁的文章,过渡和照应都决定着文章“通”还是“不通”。在结构相对比较复杂的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写作中,过渡和照应的技术处理需要大,要求高,即便是一篇写作方法比较简单的公文写作,过渡照应同样直接关系公文的结构质量以及行文的表达效果。因此,律师写作必须合理处置过渡和照应,做到巧妙、得体。

1、巧妙设置结构间的过渡,在于通畅文章的经络。

所谓过渡,是指文章结构层次、段落之间的衔接与转换。文章的结构衔接与转换在怎样的情况下需要使用过渡方法呢?一般来讲有四种情况:一是论述概况或问题由“总”到“分”时需要过渡。二是由“分”到“总”时需要过渡。三是内容转换时需要过渡。四是表达方式、表现手法变换时需要过渡。

仔细研究便会发现,除了文学作品外,应用文、说明文、记叙文和议论文在写作时都要妥善处理结构布局的过渡,即便写作相对比较简单的应用文也是如此。

政府公文在这点上是非常值得广大律师学习。很多政府公文写作往往由一层一层意思、一段一段内容编织、缀连而成,由这层意思向另一层意思转换,由这段内容向另一段内容发展,往往借助过渡进行妥善处理。巧妙运用过渡,会使全文脉络贯通,气韵顺势流动,文势自然顺畅,从而起到一种承上启下、穿针引线的作用,使全篇内容组织严密,浑然一体。否则,没有过渡会使全文思路跳宕,给人以散乱隔断之感,读来枯燥乏味,如同嚼腊。

文章结构的层次段落之间过渡,其方式多种多样。通说有13种:1是悬念式过渡,2是感叹式过渡,3是总述式过渡,4是转折式过渡,5是设问式过渡,6是重复式过渡,7是总结式过渡,8是自然式过渡,9是承启式过渡,10是关联式过渡,11是时间式过渡,12是序数式过渡,13是隔行式过渡。过渡的具体写作方法应当引起律师的高度关注,其具体表述和写作类型同样值得深入研究。

过渡的具体表述方法一般有三种。一是使用标志词语过渡,即用一些具有连接作用的关联词语进行过渡。例如“综上”、“总之”、“所以”、“统摄上述”、“由此观之”、“但是”、“然而”等等,这在公文写作中尤为突出。

二是使用过渡句子过渡,即用一句话将上下文连接起来。前述转入关于工程验收保修的政协提案中的那句“说到工程保修问题,我还有一个以“串联”方法追问何人该承担保修责任的专门政协提案“采用的就是过渡句子过渡的手法。而公文写作中的“通报”文种,常用“现将有关事项通报如下”,作为通报缘由转向通报事项的固定性过渡语。

三是使用段落话语过渡,即用一段话将上下文内容连接起来,这种过渡方式在一般写作涉及较为复杂的事由时都较为常见。在我的《墨斗匠心定经纬——房地产开发疑难案件办案思路与执业技巧》一书第27个案例《地块毗邻“修女院”的是非曲直——划清合作开发引发相邻建筑物保护责任的二审改判案》中,在讨论合同中涉及2000万元修缮费的条款的真实含义时,合同约定不够明确,当事人的补充协议仅约定,双方各承担1000万元的费用用于项目施工时对修女院的特殊保护和项目公司租赁修女院后对修女院的内外修缮。而我认为根据合同相关的约定设定2000万元的目的,真实意思是为了保证项目容积率达到4,这是当事人按约必须履行的义务,而对修女院采取保护修缮等措施,则是为了达到该目的而不得不采取的手段。所以我在这个案例有关合同约定及其真实意思表示的前后两段之间加了这么一段话:

“由于法律知识的局限性以及外在世界的不确定性、复杂性等,合同漏洞的存在具有普遍性,合同漏洞填补也就成了民事法官审理案件乃至立法者制定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国对于有关合同漏洞填补的法律规定体现于《合同法》中,主要包括两种方式:一是适用补充性的法律规定填补合同漏洞,例如,《合同法》第62条以及分则中对于有名合同的大量规定,在遇到类似漏洞时,可以直接按照这些任意性法规指引的路径去填补;二是适用补充性的合同解释填补合同漏洞,是指在法律尚无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合同解释,该种解释方法的规则规定在《合同法》第125条中,包括文义解释、整体解释、合同目的解释、参照交易习惯和诚实信用原则五种方法,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语句、合同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这一段话语,便是段落话语过渡。

具体写作时过渡的类型一般有三种,这在公文写作中尤为明显:

1、因果过渡法。即文章前文所述内容为“因”,由此而引出的结论是“果”,写作以结果承接起因时常会使用,并以“为此“、“特此”等过渡词作标志。例如2003年6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一文的开头:“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是二十一世纪人类面临的共同主题,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重要任务,做好林业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为加快林业发展,实现山川秀美的宏伟目标,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此,特作出如下决定。”

2、递进过渡法。即指承接的意思比前文进了一层,常用“因此”、“由此”等过渡性词语,既连接上文,又深入一步。例如《国务院批转农业部、水利部关于全国灌溉管理工作会议的报告的通知》,先肯定了灌溉管理工作的成绩,进而用“但是”转折,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然后又用一过渡句“因此,各地对于灌溉管理工作,还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语意与上文具有递进关系,既承接了上文,又开启了下文。

3、连续过渡法。前后两部分内容一脉相承,前后是连续关系,常用“现将”、“现就”等词语连接。如《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场管理的通告》的开头:“为了进一步发展生产,搞活经济,有效地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根据国务院指示 精神,现将加强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颁发通告如下。”

2、得体安排布局时的照应,利于勾连文章的紧凑。

照应亦称伏应,是指文章结构处理时的前后、上下内容的互相照顾和呼应。任何事物总是前有因,后有果;既有源,又有流,文章交待清楚前因后果,使之前呼后应,勾连紧密,各类文章写作要给人以完整、紧凑之感,就必须处理好互相之间的照顾和呼应。从技术上分析,律师写作,尤其是司法文书写作完全离不开结构处理的照应手法,律师函的题文照应,代理词的首尾照应,律师办案经验总结时的前后照应,都是律师写作常用的照应处理方法。

处理好文章写作结构各部分的衔接和照应,有利于更好地突出文章的中心思想。在写作技术上前有伏笔,后有照应。前面说的话,后面有着落;后面讲的事,前面有暗示,这种前后关照互相呼应的写作方法,能够使文章结构严谨,表达巧妙,相互接应,更加得体;也能使读者自然明确,加深印象,脉络贯通,引起共鸣。

写作结构的照应方法,通常有以下三种:

1、题文照应。即所述内容要紧紧围绕标题进行叙述,又叫“照应题目”。这种照应的好处是可使全文主旨鲜明、集中,能更好地为表现中心内容服务。例如,我在本书第三章《律师司法文书写作的目的和说服力》第二篇《大有讲究并值得深入分析、研究的律师函》中所列举的《要求贵司限时支付统包销售余款的函》,其题目突出要求对方当事人限时付款,函文结尾处明确:“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2条第(四)款之规定,现我方特通知贵司:请贵司在收到本函的15日内,即向房管局支付余款共947.8万元,我方可同意免除贵司的违约金。若贵司无视《关于统包销售花木房产的协议书》的约定和本催告函,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将由贵司承担。”此律师函题目要求限时付款,函文明确所限时间为收函后的15天内,这便是典型的题文照应。

2、首尾照应。即指开头所提问题,在结尾应作出交代,做到首尾圆合,浑然一体。这种照应的优点在于:它可使行文结构严谨,天衣无缝,令人无懈可击。律师的代理词写作就离不开这种写作前后照应的处理方法。例如,前述本书第三章《律师司法文书写作的目的和说服力》第七篇《耐看中听,提高辩论类司法文书写作的说服力》,介绍我在最高院承办青海方升公司二审的补充代理词。代理词开头直截了当:“本案上诉人方升公司在建设单位违约单方解除合同,原合同约定的建筑平方米固定单价已无法计价时,守约的承包人有权要求按政府指导价的定额计价。”结尾呼应:“综上所述,在建设单位根本性违约导致合同中途解除,而原合同计价方式无法适用的情形下,为保护守约方利益,依法应当允许施工单位突破合同的计价约定,以定额价结算已完工程价款。”这便属于写作的首尾呼应的写法。

3、前后照应。即在行文之前提到的事项,在后文中予以回应,做到“瞻前顾后”,前后呼应。要注意内容的相互关系和逻辑衔接,不能自相矛盾或前后相悖,写作时不能顾此失彼,挂一漏万。我在本书第二章《律师写作的素材来源以及资料积累》的第一篇《坚持25年的每日律师工作日记》一文中讲到关于我的写作素材来源时介绍,“有好多律师同行和企业朋友都问过我:律师并不是专业作家,律师写作需要有素材,你何来这么大量的写作素材呢?这个问题问得好,问得关键。解答这个问题当然需要好好分析,其中的经验和体会也值得好好总结。”我在后文中解释:“我为了起草《苦寒磨砺筑方圆》上册《律师演讲秘诀纵横谈》的书稿,需要查核我25年来演讲和上课的基本情况,我从家里搬来办公室全部35本工作手册,让助理戴儒杰帮我整理。整理的结果让我和助理们都大吃一惊:25年来我有时间、有地点、有内容的演讲共计1218次。大家都不得不认识到:长期坚持的律师工作日记不仅可以成为写作重要来源和资料库,同时也能够如实反映人的潜能。”这一前一后提到我的律师每日工作日记及其作为写作素材来源的作用,就是写作的前后照应。

律师写作在结构处理时的谋篇布局和过渡照应,就要像人的骨架和经络那样紧密结合,无缝衔接。认真学习、研究写作过渡照应的技法技巧,妥善处理好写作的这个重要课题,律师的写作水平才能实质性地提高,才能在司法实践中起到现实的重要作用。
下期预告:

12月25日(星期一)

第五章 律师写作的技法技巧

九、通顺文句语法,十、善用标点符号

精彩回顾

三、忠诚客观真实,四、体现社会责任

第五章 律师写作的技法技巧 一、重视写作人生,二、注重素材积累

四、荣获上海市政协“优秀提案特别奖”殊荣的来龙去脉

三、担任上海政协常委10年写作60份提案

二、灵活多样的策论文写作符合律师职业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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