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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呼吁取消五常否决权 日德帮腔想当大国 权力咋来的没点数吗?

 爱历史 2020-11-19

11月16日,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全会例行审议联合国安理会改革问题时,担任本届联大主席的土耳其人沃甘·波兹科尔就公开批评安理会数十年都不改革,僵化的制度已经对全球挑战应对越来越乏力,应该进行改革,增加更多的席位。紧接着印度代表提鲁穆尔提也在发言中抨击安理会,并呼吁多国一起合作推动取消安理会五常的一票否决权,还表示印度应该有资格成为常任理事国。

关于取消安理会五常一票否决权的问题,这些年来基本上每一次联合国大会都会有国家或组团或单独提出,主要是由日本、德国、印度、巴西等国构成。

安理会是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之一,它是根据《联合国宪章》负有维护国际和平和安全的职责,也是唯一有权采取强制行动的联合国机构。在安理会中除了五个常任理事国外还有十个非常任理事国,除了中、美、英、俄、法五个常任理事国外,其他非常任理事国由联合国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27条第3款的规定,在安理会中的一切议案必须有9票以上赞成才能通过,但关于非程序性事项的议案,则这9票必须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的同意票在内,倘若有一个常任理事国投了反对票,则该议案不能通过,这个阻止安理会议案通过的权力,便是我们俗称的一票否决权。

五常的一票否决权不仅仅在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108条至110条的规定,五常对于宪章生效以及生效后的修正案的生效,均享有否决权。这就表示宪章生效以后那些意图推动改革的修正案,如果遇到五常某一个国家的反对,只要他使用否决权,那么这些哪怕获得多数赞成的草案或修正案都就成为空谈。

一票否决权作为联合国享有特殊地位的五常手中的特殊权利,支撑着整个联合国体制,也是联合国体制中最为根深蒂固不易更改的部分。

那么否决权是如何而来的呢?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大国看到国联在维护和平,制止战争方面的软弱无能。当时的国联一切实质性的决议都需要全体会员国一致同意,也就是所有的会员国都具有否决权,这样最终的结果就是一事无成。而作为赢得了二战胜利的中美英苏法五大国认为,正是战争期间大家团结协助才赢得了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因此战后的国际组织也必须建立在五大国一致的基础上,才能够维护世界和平,制止新的侵略。

早在1944年讨论建立联合国的敦巴顿橡树园会议上,与会的美、英、苏经过讨论就认为在未来的国际组织中,建立一个小规模的理事会是可行的方案。但因为选举产生的理事会名额有限,大国将会受到占多数的小国的反对和制约,所以在未来的理事会中大国将占有常任席位,不过当时并没有对表决程序达成协议。

后来美国国务院提出了现在安理会表决的程序蓝本,并提交给苏联和英国讨论。1944年12月26日,苏联外长莫洛托夫明确表示美国的这一方式无法接受。他认为在争端开始的时候,大国直接就可能意见不一,因此要求从争端开始大国就应该拥有绝对否决权。

苏联这一想法不但遭到了美国的反对,也受到了其他准备参加联合国成员的反对,公开表示宁愿不参与,也无法接受绝对的一致。

在随后1945年2月雅尔塔会议上,美国国务卿斯退丁纽斯再次就否决权问题提出进行讨论。他表示如果作为争端当事国的常任理事国在开始阶段不放弃否决权的话,那么等于直接就取消了安理会的讨论过程。即便将来联合国建立起来,安理会因为无法进行正常、充分、自由的讨论,那么等于就是一个名存实亡的空壳,与人们的期望相差太远。

丘吉尔接受了美国的这一建议,他认为大国因为最终还是手握着否决权,并不会使有损于自己的决议通过。同时如果不允许小国进行自由讨论的话,始终是不公正的。

不过斯大林还是对这一方案将信将疑,认为如果三大国之间发生冲突,那么新的战争就是重新爆发,因此坚持战后的国际组织必须要防止大国之间发生战争的危险。

最终经过美英苏三方的讨论后确定了“保证大国一致和所有国家合作”的表决机制,这也就是以后联合国一切重要问题都要取得五常一致同意的决定。

等到了1945年的旧金山会议上时,苏联又再次提出将否决权绝对化,但遭到了与会国的一致反对。最终苏联在收到其他国家都不接受苏联提出的限制讨论的意见后,苏联才转变态度,接受了“安理会的个别理事国不得单独阻止理事会审议和讨论提请安理会注意的争端或情势”。

可以说二战结束时,为了争取苏联的参与,美英在联合国的否决权上是做了让步,而对于苏联来说拥有否决权是极为必要的。因为当时美英手握着受他们影响的国家,在投票时总能在大会表决中拥有多数票,这也成为了苏联能够反制美英操纵联合国的唯一有效武器。

当然对于大国拥有否决权一事,尤其是欧洲的中小国家曾强烈反对,认为这等于违反了民主原则。不过作为取得二战胜利的大国表示,五大国既然担负着维护世界和平和安全的责任,那么就必然要享有履行其承担职责所必需的权力。只有拥有了否决权,才能阻止通过违反宪章,危害世界和平和安全的决议。同时在考虑小国诉求的基础上,才设置了6个非常任理事国,后来扩大到了10个。

在决定联合国成立的旧金山会议上,大国直言不讳地表示,如果不能通过一个大国具有否决权的宪章,那就一切拉倒。最终联合国宪章关于否决权的第27条终于获得了通过。

1945年6月7日,中美英苏在旧金山会议上正式发表了《四发起国政府代表团关于安理会投票程序的声明》,后来法国也加入了这项声明,成为了后来安理会五常的共同立场。在声明中五大国表示不会任意使用否决权来阻挠安理会的运作。

尽管时间已经过去了75年,联合国经历了不少的风雨,宪章也经过了几次修改,但作为联合国基石的大国一致原则从未动摇。正是因为有着否决权存在,在重大国际问题上,联合国才能不贸然轻率地采取行动,避免了安理会成为为大国私利背书的工具。

现在作为二战战败国的日本、德国连带着新兴国家印度、巴西想要跻身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甚至想要取消五个常任理事国的否决权,这样的想法不说痴人做梦吧,起码难度极大。尤其是在事关五常联合国权力核心的否决权问题上,要让通过二战获得这一特殊权利的五常将拿在手里的权力放弃,那么不客气的讲只有再通过下一次世界大战等到成为了战胜国可能才有希望。

正如联合国成立初期美国国务卿赫尔所言:“如果没有否决权,美国一天都不会留在联合国”。这也就是为什么在11月17日俄罗斯驻联合国副代表叶夫斯季格涅耶娃强调“对我们来说,任何限制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权力的想法都不可接受,包括否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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