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盗行为 通常是指海上劫掠、绑架勒索等暴力行为,是古代地中海文明史的重要内容。从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历程来看,海盗活动的高潮是在16~18世纪,至今仍未绝迹。研究西方文明史,尤其是地中海诸国的古代文明史,都不能不涉及海盗问题。但长期以来,在一些学术著作中,古代海盗几乎就是“海上强盗”的代名词,学者们往往强调海盗活动的负面作用,认为它破坏了社会的安定和秩序,阻碍了海上交通,不利于海上贸易的发展,却很少提及海盗行为作为历史事物存在的合理性和对人类文明的特殊贡献。本文拟简略考察古代地中海地区海盗活动的基本情况,就如何认识和评价该历史事物略陈己见。 人类航海技术一定程度的发展是海盗行为产生的首要条件。考古资料证明,早在公元前1.1万年前,希腊和爱琴海地区的渔猎采集者就开始渡海来到米洛斯岛开采黑曜石材料,用以制作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该海域星罗棋布的众多岛屿为航海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公元前七千年代以降,随着西亚地区的农牧业文化通过海上走廊西渐,爱琴海两岸的农牧渔猎者经过数千年的航海实践和探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海洋知识和航海经验。到公元前三千年代,爱琴海上的航行活动越来越频繁了。 海盗行为源于原始社会末期部落组织的对外劫掠活动。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分工的进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贫富分化的加剧以及私有制、阶级的逐步产生,“古代部落对部落的战争,已经开始蜕变为在陆上和海上为攫夺牲畜、奴隶和财宝而不断进行的抢劫,变为一种正常的营生,一句话,财富被当作最高的价值而受到赞美和崇敬,古代氏族制度被滥用来替暴力掠夺财富的行为辩护。”直至文明社会初期,许多地区依然保有崇尚劫掠的遗风。大量事实证明,处于同一历史发展阶段的古代诸民族普遍认为对外掠夺是一种荣耀的事业,甚至认为它比和平劳动更容易甚至更光荣。 古代地中海地区海盗行为出现于何时何地,目前尚难确定。在公元前3千纪爱琴海地区居民尤其是基克拉底斯群岛岛民的生产和生活中,航海业和捕鱼业居于重要地位。公元前2千纪早期,在克里特岛上出现了国家,克里特人与爱琴诸岛、希腊大陆、小亚细亚和埃及等地居民的交往日益增多。在克里特文明的全盛时期,克里特人以及邻近的锡拉(Thera)岛居民,已经能够制造出桨船和帆船了。古希腊历史学家修昔底德指出,米诺斯是历史上最早组建海军的人,他控制了希腊海(爱琴海)的大部分,统治着基克拉底斯群岛;“他必定尽力镇压这一海域的海盗活动。这是保障他自己收入的必要措施”。修氏很可能是以公元前5世纪的历史现状去“重构”古史,不过他的推论还是很有说服力的。因而可以大致肯定,在东地中海地区,海盗行为至迟在公元前2千纪中叶就已经出现了。 据考证,古希腊语中有两个常见的单词被译为“海盗”,λῃστής(leistes)和πειρατής (peirates)。前者在荷马史诗中多次出现,与ληίς(leis,战利品或劫掠物)源于同一词根。 πειρατής是古希腊文献中后来的词汇,在古典时代文献中并未发现。最早可考的有关peirates出现的时间为大约公元前3世纪中期,来自于兰姆努斯(Rhamnous)村镇的一块出土铭文。 公元前3世纪之前海盗行为可归于古代海盗活动的第一阶段,以分散的、小规模的、游击式的袭掠为主。其间,海盗行为在地中海地区自东向西逐步扩展和流行。古希腊人通常把那些下海寻求生计的男子称为“海盗”,荷马史诗中提及海盗时没有任何贬义。修昔底德在追述古代的劫掠行为时指出,早期时代,不论是居住在沿海或是岛屿上的人们,不论他们是希腊人还是非希腊人,他们都热衷于从事海上劫掠。那时侯,这种行为完全不被认为是可耻的,反而是值得夸耀的。这颇能反映出当时社会上的通行看法。海盗劫掠影响到古代城市的选址。修昔底德注意到,“由于海盗劫掠的广泛流行,岛屿上和大陆上的古代城市都是建筑在离海有一定距离的地方”。事实上,直到公元前4世纪末,亚里士多德在考察古代世界的生活方式时,仍把海盗行为和游牧、农作、渔捞、狩猎并列,作为人类五种主要谋生手段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奴隶制的发展,海盗掳掠、贩卖人口的情况日渐增多。女性成为被掠卖的主要对象。在希腊古传故事和荷马史诗中,关于希腊英雄乘船到地中海各地大肆劫掠,掳走、瓜分女战俘的描述屡见不鲜。 海上劫掠与陆上劫掠在本质上并无二致。古代战争、殖民、劫掠、贸易往往是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的,很难将其截然分开。公元前2千纪末,所谓“海上诸族”侵袭浪潮席卷东地中海地区,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次大规模、大范围的海盗活动,但它同时也是与战争、殖民、贸易密切相关的。希腊人世代相传的远征特洛伊的英雄壮举,实际上是该地区历史上一次大规模有组织的海上劫掠。战争、劫掠、殖民在当地所造成的后果往往是一样的:杀死丁壮,瓜分、强娶当地女子。 古风时代的希腊人在地中海各地进行过广泛的海上殖民活动,希腊人在爱琴海、黑海、北非、西地中海前赴后继,成为游荡于该地区的海盗或殖民者。据希罗多德记载,小亚细亚某国由于连年干旱,他们最终不得不选择半数年民众,由王子统领下海谋生。这些殖民者最后控制了意大利半岛西南部,成为当地首批“第勒尼安海盗”。海盗或殖民者下海,往往会造成新的海上殖民或劫掠浪潮,由此引发的“多米诺骨牌效应”是不可低估的。 希波战争后,雅典海军逐步控制了东地中海地区海上交通要道和战略要地。雅典帝国时期,爱琴海几乎成了雅典人的“内海”。为了巩固雅典人对海外领土的统治,保证各地的贡赋得以安全如数地运抵雅典,维持相对安定的海上秩序,伯里克利斯还派遣60艘舰船组成的海军常年在海上巡逻。公元前5世纪中后期爱琴海地区未见有大规模海盗活动的记载。 公元前4—前3世纪,东地中海地区经济文化中心东移,希腊本土诸邦人口减少,国力日衰。海盗活动东山再起,但仍以小规模游击式劫掠为主。公元前4世纪雅典在亚得里亚海设立海军基地,以打击活跃于当地的伊利里亚海盗;到公元前3 世纪末,罗马人击败迦太基人而成为西地中海霸主之时,海盗行为的发展进入新的阶段。 公元前2—前1世纪是古代地中海地区奴隶制大发展的时期,也是海盗活动的极盛时期。其间海盗活动呈现出如下特点:一是人数多,规模大,组织性强,军事化程度高;二是海盗之中除贫民和被征服者以外,大批奴隶加入海盗之列;三是海盗行为在奴隶制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四是海盗与统治者之间的对抗程度加剧;五是海盗们建立了较为稳固的海上基地。 其时罗马已发展成为囊括地中海、地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地中海的海上交通空前发达,海上贸易日趋活跃,地中海周边各被征服地区人民所缴纳的贡物(粮食、奴隶等)源源不断地通过海路运抵意大利和罗马,或遵照罗马统治者的旨意调运到帝国各地。“条条海路通奥斯提亚”。奥斯提亚港通过海路把罗马和地中海各地联结起来。公元前2世纪末到前1世纪前期,海盗活动席卷整个地中海,他们大肆劫掠运往罗马的粮食和财物,致使对意大利粮食供应起主要作用的两条大动脉形同虚设,罗马政治中心的小麦供应连续吃紧,粮价暴涨。粮荒引发的暴乱,严重威胁着罗马的统治。 海盗活动的空前高涨决非偶然。它是罗马共和国晚期社会矛盾日益激化的结果。罗马统治者对各地人民的野蛮征服和疯狂杀戮,造成大批一贫如洗、无家可归的流亡者,必然激起他们的殊死反抗;帝国周边各族的统治者,以及在国内政治斗争中失势的集团,为维护自身的利益,也往往成为海盗的支持者;大批沦为赤贫的自由民和奴隶也常常加入海盗的行列,同罗马统治者展开斗争;罗马人在对外扩张过程中掠获了巨额财富,大批贵族官僚发财致富,开始大量地购买和使用奴隶,使掠卖奴隶成为当时最有利可图的行业之一。此外,在两次西西里奴隶起义(公元前137-前132、104-100年)和斯巴达克起义(公元前73-前71年)期间,不少奴隶逃往海上。斯巴达克起义军余部亦有一部分在海上继续坚持反对罗马统治者的斗争。这一时期形成若干区域性海盗集团,最著名的当属“奇里乞亚人”和“伊利里亚人”。前者曾拥有上千艘的战船,后者拥有战船最多时亦不下220艘。 罗马统治者与海盗进行过大规模较量。公元前67年,格涅乌斯·庞培受命担任为海军统帅,前去剿灭海盗。元老院调拨给他一支庞大的海陆军和6000塔连特的军费。庞培下令仿造一批海盗舰船,在做好充分准备后,向海盗发起攻击,数月内大获全胜,恢复和平。但是好景不长,恺撒遇刺身亡后,海盗势力乘机东山再起,在短短几年间,海盗组建了约4万人的庞大舰队。他们占领西西里、科西嘉、萨丁岛、伯罗奔尼撒半岛,包围意大利半岛,封锁海上运输线,切断罗马的粮食供应,袭掠意大利沿海地区,奴隶们趁机逃离庄园。公元前36年,罗马舰队再次大败海盗军。罗马当权者将投降的奴隶中的3万交还给原主,六千无法确认其主人的奴隶被钉死在十字架上。 罗马帝国时期,历代元首十分重视海军建设。公元1—2世纪,罗马在意大利东、西海岸建有海军基地,分别驻有两支大规模的舰队,另外在塞琉西亚、亚历山大里亚、黑海、多瑙河、英吉利海峡等地,分别驻有小规模舰队。这些海军常年进行海上巡逻,以防海盗活动死灰复燃。公元3世纪罗马帝国危机期间,沉寂了两个多世纪的地中海的海盗活动再度活跃起来。公元230~267年间,大批“蛮族”海盗(如著名的“哥特人”)在爱琴海、黑海地区肆意横行,劫掠财物,罗马的地中海舰队名存实亡。此后,“蛮族”在地中海的海盗活动,与“蛮族”入侵以及贫民、奴隶起义遥相呼应,成为加速罗马帝国崩溃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19世纪中叶之前,海盗问题并未引起古史研究者的关注。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国际学界对于古代海盗的历史研究有几位代表人物,他们是J. M. 瑟斯提尔(J. M. Sestier), H. A. 奥麦洛德(H. A. Ormerod)以及E. 齐巴特(E. Ziebarth)。这些学者们在对海盗行为的考察中,都倾向于把它当做一种相对简单和不变的现象,认为在希腊-罗马世界有关海盗和海盗行为的词汇的意思基本一致。近几十年来,国内外学界对于古代地中海地区海盗问题受到日益广泛的关注和重视,研究领域不断拓展,出现了一批重要的研究成果。其中值得一提的如A. H. 杰克逊(A. H. Jackson)的关于希腊海盗研究的论文, P. 布吕雷(P. Brulé)关于克里特海盗的深入研究和分析, D. C. 布朗德(D. C. Braund)探讨了罗马人对海盗行为的态度,关于奇里乞亚海盗,A. 阿维多夫(A. Avidov)的论文有精辟的分析。莱昂内尔·卡松(Lionel Casson)在古代地中海海洋史方面取得丰硕的研究成果。 在古代地中海文明史上,在富人与穷人、贵族与平民、征服者与被征服者之间,在统治阶级内部不同派别和集团之间,始终存在着各种形式的矛盾和斗争。这些矛盾往往又是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的。在奴隶制社会的不同历史阶段,社会的主要矛盾亦有所变化。在公元前3世纪之前,海盗行为大致属于本地居民的一种谋生方式,比较突出地反映了征服者与被征服者之间以及自由民内部的斗争;在公元前2世纪及以后,则比较突出地反映了贫民、奴隶与富人奴隶主之间以及统治集团内部的斗争。 毋庸讳言,海盗行为在各个时期都程度不同地扰乱了社会秩序,威胁着和平居民的生命安全,尤其不利于海上交通和贸易的正常进行。如果据此否认海盗行为的历史作用,似乎把问题简单化了。认识和评价古代海盗行为,应对其具体情况做具体分析,主要应该把握以下三个要点。 第一,奴隶制社会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阶级社会,它脱胎于原始社会。原始社会末期盛行的劫掠之风不可能骤然消失,它或多或少、或久或暂地留存于文明社会,这是一种普遍的历史现象。因此,在文明社会初期,人们往往把掠夺异族人的财富以及异族人本身都视为天经地义的事情。在人类以野蛮的方式否定野蛮的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征服与反征服、掠夺与反掠夺、奴役与反奴役的矛盾运动必然是同奴隶制的产生和发展相伴随的,海盗行为出现及其被镇压,不过是上述矛盾运动的一种表现形式而已。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地中海各地始终存在着大量无法谋生者,从而使海盗行为成为地中海地区奴隶制时代的必然产物,并且与奴隶制的兴衰相始终。 第二,海盗行为对古代奴隶制社会的发展产生过积极的影响。在奴隶制社会的早期阶段,海盗活动与殖民运动、商业活动以及战争交织在一起,以血腥和野蛮的方式,扩大了奴隶制文明的范围,增进了各地经济文化交流,促进了地中海地区各民族的融合;在奴隶制社会的衰落时期,它是加速其灭亡的重要因素之一。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造船技术作为古代生产技术和军事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每一次重要的技术进步都与海盗造船技术的改进有关。修昔底德指出,远征特洛伊的希腊战船就是按海盗船的样式建造的。后来,希腊的海盗建造并广泛使用一种叫做“赫苗利亚”(hemiolia)的战船;伊利里亚海盗开发出一种叫做“列姆波斯”(lembos)的舰船。它们的优点是速度快,易操作,抵御风浪的性能好,机动性强。希腊和罗马国家的海军纷纷加以仿效制造。公元前3世纪末至2世纪前期掌握东地中海制海权的罗德人,其海军舰船以三列桨赫苗利亚为主,这种舰船综合了海盗们常用的二列桨赫苗利亚和希腊三列桨战舰的优点。而维持罗马帝国海上和平达200多年的海军主要舰种是“利布尼亚舰船”(Liburnian galley),它实际是在伊利里亚海盗船(列姆波斯)的基础上稍加改装而成。因此,可以说,海盗对古代造船技术的改进做出过重要贡献。 必须指出的是,存在于古代地中海文明社会的奴隶贸易,一直是奴隶制发展的重要内容。古代作家有关于多瑙河和黑海地区的记载,这里是希腊奴隶的重要来源地;公元前1世纪前期,罗马海上奴隶贸易十分兴盛,仅提洛岛一地,每天奴隶市场上成交的奴隶人数有时就高达1万名。海盗是奴隶的主要提供者,也是奴隶的主要倒卖者。古代海盗活动与海上奴隶贸易的繁荣密不可分,绝不是只起到阻碍和破坏的作用。 最后,统治者平息、镇压海盗活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持贵族奴隶主阶级对贫民、奴隶被征服者的经济掠夺和政治压迫,而不是为了发展工商业。古代经济基本上是一种农业经济,工商业在古代经济中的作用并不是决定性的,古代城市是典型的消费中心,而不是工商业中心。纵观地中海海世界的文明史,从米诺斯到屋大维,历代统治者之所以不遗余力地镇压海盗活动,主要是因为它程度不同地危及统治者的经济和政治利益。随着奴隶制国家规模的扩大,海上利益在某些国家整体利益中的份量有所提高,海盗与统治者之间的冲突就不断升级,海盗行为作为奴隶、贫民和其他被剥削者反抗统治阶级的阶级斗争的性质也就愈加明显。雅典帝国是地中海历史上第一个大规模海上霸国,其国力的空前增长主要是雅典人对外征服和扩张的结果,而不是工商业发展的结果。雅典人清剿海盗旨在使海外贡赋安全运抵雅典。这些贡赋是雅典帝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公元前5世纪后期雅典大兴土木和巨额军费开支的主要来源。在屋大维看来,那些充当海盗的“奴隶曾自主人处逃走并以武力反对共和国”。罗马统治者对海盗作战的结果,在客观上固然保证了海上交通畅通无阻,但更重要的是重新使罗马人坐享来自各行省的贡赋,稳定了罗马的政局,使逃亡的奴隶复归奴隶主之手,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了统治阶级的利益。 古代海盗行为是阶级社会初期地中海地区特殊地理环境下的产物,是该地区奴隶制社会阶级斗争的有机组成部分。奴隶制时代的希腊罗马人长期艰难曲折的海上开拓和生产实践活动,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西方人的开放意识和勇于探索的冒险精神,使他们具有较强的海洋意识,其核心内容是他们明确认识到海洋在国家的经济、政治、军事等方面的重大作用,而社会对海上开拓、探险也具有较高的认可度。这也是海盗行为促成的西方古典文明的重要的成果。 主要参考书目
本文转载自:海洋史研究(第十二辑)2018年8月 第329 ~338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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