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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求千年来我国音乐发展缓慢的原因》作者 :庄永平

 黄建新图书馆 2020-11-19

探求千年来我国音乐发展缓慢的原因

 庄永平

     关于探求千年来我国音乐发展缓慢的原因,前辈萧友梅曾发表有《最近一千年来西乐发展之显著事实与我国旧乐不振之原因》一文(《萧友梅音乐文集》),沈知白发表有《和声在中国已往不能发展的原因》一文(《沈知白音乐论文集》),二文不无给人以很大的启迪。萧氏举西乐真正发展的事实:1)有键乐器的发明;2)五线谱及长度音符的发明;3)教堂的风琴师——是一种最固定的职业;4)有了mastersinger(笔者注:即“名歌手”)一类人的兴起,民间歌曲因此复兴;5)有了贵族与富人聘请作曲师,新曲的制作因此逐渐加多;6)有了音乐院的设立。旧乐不振的三大原因:1)以前吾国乐师无发明制造键盘乐器与用五线谱的能力;2)以前吾国乐师过度墨守成规,缺乏进取的精神;3)吾国向来没有正式的音乐教育机关,以致教育法未加改良,记谱法亦不能统一。沈氏认为:1)虽然西洋复调音乐并不是以键盘乐器而产生的,可是键盘乐器确实促成了复调音乐,尤其是主调音乐的发展。2)中国和声的简单,实与封建时代的整个文化生活相表里的;3)中国的和声囿于八度、五度、四度协和,这确实与五声音阶有着极密切的关系。4)我国汉族的语言也是复调音乐发展的阻碍之一。笔者认为,除了政治、社会、文化等大的方面之外,仅从音乐发展层面角度而言,最重要的是产生的具体乐器与优劣,以及各时期重用何种乐器,对整个音乐发展进程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因为作为歌唱的声乐既不能定标准音高,也不能确定所需用的具体音阶。因此,乐器对于音乐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上述两位前辈首先强调的就是键盘乐器对音乐发展的推动作用。因为键盘乐器既具有标准音高,又能奏出各种不同的音阶,成为声乐与不设有固定品位(音位)的,如提琴弦乐器等的依靠保障。西洋键盘乐器以管风琴为最古,大约在公元前3世纪,为希腊的克忒西比乌斯(Ktesibios)所制造,称为“水力风琴”(hydraulis)。而重要的是管风琴有控制开闭管孔机械装置的滑板,这样,一是改变了气源的方式(水压机鼓风),二是按孔用滑板形式开闭并具有固定的音高,这就率先形成了初始的键盘。键盘后于14世纪用于羽管键琴;15世纪用于锲槌键琴;18世纪用于钢琴而闻名于世。键盘乐器的不断完善,使得复调与和声获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声的发展不仅使复调音乐建立了起来,而且更使其发展成为主调音乐,这样,才使西洋音乐取得了全面发展的成就。因此,历史地看,管风琴这一当今看来并不显眼的乐器,其实在西洋音乐发展史上具有十分显要的地位。而且,从另一个角度还可发现,西洋从远古以来就善用各类的机械装置,以至于后来出现各式各样的机械自鸣钟(表)、八音盒等都是可以想象的。键盘乐器就具有一定的机械装置,尤其是像钢琴的一套琴槌装置,包括擒纵器等关键部件,实际均有其极为深厚的历史渊源。相反,我国自古以来这种机械装置很少,用于乐器的可以说基本没有。甚至直到明清时期,还认为西洋的各种机械装置是“奇巧淫技”,其差距何其大矣!其实,西洋键盘乐器流入我国并不算晚。早在元宪宗二年(1252)西征破城时,即获“七十二弦琵琶”(可能是钢琴的前身);元中统年间(1260-1263)已有被称为“兴隆笙”(管风琴)的输入。1582年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来华时,教堂里已有西洋乐器。1598年他首次来北京,其礼物中就有“八音琴”一座;第二次进京时又进贡“西琴”一张。至清代康熙、乾隆年代时均有西洋键盘乐器的输入。现在故宫中还保留有大量被认为是西洋“奇巧淫技”的钟表之类等东西。问题就在于,当时一方面外来的键盘乐器大多仅局限于宫廷或少数教堂中,流入民间的极少,因此几乎不产生什么影响。另一方面,大约至明清时代,上至宫廷下至民间,已都没有了那种推行键盘乐器的要求与实践基础,这是最为关键的。

    我国自古以来一直是重视管乐器的,据载“竹”几乎为中华民族所特有,其他最早的几大文明乃至后来的欧洲很少有竹,用竹来做乐器乃是上天赐予中华民族的一大礼物也!由于管乐器取材方便,取音组成音阶也有其特殊性(下详)。到了汉代甚至一切度量衡都以黄钟律管(“取竹之嶰谷”)为标准。正如《汉书·律志》所载:“度者,分、寸、尺、丈、引也,所以度长短也。本起(于)黄钟之长,以子穀秬黍中者(度之)。”“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本起于黄钟之龠,用度数审其容。”“权者,铢、两、斤、钧、石也,所以称物平施,知轻重也。本起于黄钟之重。”在远古乐队中是用钟磬之类乐器来定音的,但由于这些乐器制造不菲,体积又庞大不易搬动,故仅用于宫廷祭祀等场合,一般民间乐队则以管乐器来定音的。直到今天西洋乐队用吹奏乐器双簧管;民族乐队用吹管乐器笙来定音就很能说明问题。在我国晋代甚至还产生出“丝不如竹、竹不如肉”的理论,可见,这种重视竹制管乐器也是有其深厚传统的。但是,到了隋唐时期,古波斯的乐器之王“乌德”传入我国渐成气候,逐渐开始演变成我国的琵琶。唐时的乐队是以四弦四相琵琶为主奏乐器的。弹拨乐器虽然需用管乐器来定标准音高,然而,一旦取得标准音高后,由于它的相位(音位)是固定的,所以比起笛等管乐器来取音的音高更有保证。沈知白说:“唐代以琵琶为主奏乐器,其时琵琶有相而无品,故按弦取声,限制不大;宋代以头管为众乐之首,明又改用竹笛,就更加简单了。”(《和声在中国已往不能发展的原因》)说明我国唐代音乐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是由外来乐调及琵琶等弦乐器所推动的。如果由此发展下去,我国音乐完全有可能获得与世界音乐同步甚至领先发展的机会。然而,可惜的是,到了唐宋之际,我国的主奏乐器开始转移到了筚篥和笛等管乐器上,这种回归管乐器的现象就成为我国音乐发展迟缓的真正原因。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在弦乐器上乐调是有可能得到进一步发展的,但在那时的管乐器上就几乎没有了这种可能。事实是笛上除筒音外它只有6个孔,组成单一的七声音阶是可以的,但若要转调至其他调,其调号音的音高就是不稳定的。萧友梅在《复兴国乐我见》中说:“我国之笛指洞有六,故仅有七音;且六个指洞发音亦皆不准。”这是乐器产生力没有得到发展的明证。杨荫浏在《写给学习吹奏笛箫的同志们》中说:“一般民间艺人,因为不得传授……虽自以为在翻七调,其实吹来吹去,还只是在吹一个调子而已。”(《杨荫浏音乐论文选集》)这又是乐器简陋音乐转调受阻的明证。唐宋管乐器上出现“一”与“下一”、“凡”与“下凡”等的半音区别,显然是得力于琵琶等有品位乐器的影响而出现的。但是,后来转向以管乐器为主,这种区别由于出音的不稳定又被逐渐地磨平掉了。由于一方面笛等管乐器上的改革可以说是极其艰巨的,因为影响它发音及音准的因素很多,甚至直到今天要正面计算出管身上具体的各孔位尺寸,也还是一件不易做到的事。另一方面,又由于笛等管乐器发音的特殊方式,均孔笛上的基本音阶比较容易接近自然七声音阶,此话怎讲?例如,就十二平均律运用而言,它的音程关系是通过对数原理来计算的,而不是简单的弦长关系。在弦上八度内把十二个音平均之,取七个音是根本不能组成七声音阶的,因为它们的平均是各音间弦长的平均而不是音程频率比的平均。然而,问题的机巧就在于,笛上孔位距离的平均,却可以通过口风、叉口、按指变化等方法,吹奏基本的七声音阶是可以做到的。正是由于这种现象,在笛上不能得到有效调号音的情况下,就无动力再去探求乐调进一步的发展,这是我国重笛等管乐器致使音乐发展停滞的主要原因。与此相联系的是,世界上各音乐体系的建立,最早都是依靠有品位的弦乐器而形成的。以当今的中国、希腊、波斯-阿拉伯三大音乐体系来说,首先是波斯-阿拉伯音乐体系,它是由8世纪时乌德演奏家兼音乐理论家札尔札尔(Zalzal,?-791),把原来的“波斯中指”(303音分),提高52音分,成为355音分。由于其音高比A音(204音分)高又低于c音(498音分),构成四分之三音程,以符合阿拉伯民族音律的听觉习惯,从而成为波斯-阿拉伯音乐体系的标志而得名。其次,希腊音乐体系就是指的今天欧洲的音乐体系。虽然古代希腊音乐对波斯-阿拉伯音乐有着很大的影响力,但是,在形成波斯-阿拉伯音乐体系的8世纪时,希腊欧洲的键盘乐器还远未成熟与完善,实际上也是由波斯-阿拉伯乐器之王的乌德琴,西传至欧洲的广大地区,然后演变出那时欧洲最为重要的乐器——琉特琴,这种琉特琴在后来的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可以说希腊音乐体系的建立,开始也是得力于弦乐器的乌德—琉特琴,后来才在键盘乐器上发展形成且完善的。再则,就是东方中国音乐体系,中国自古以来就是重视管乐器,且以运用五声音阶为主的。到了隋唐时期,同样受到波斯-阿拉伯乌德等外来乐器的影响,宫廷沛公郑译创立了八声音阶,突破了单一调性的运用,出现了运用多调性的局面。但是,由于多用五声音阶的关系,故而这种多调性的运用是不充分的,恰恰形成了双重或三重调式性运用的特点,这种运用模式可以说一直影响到今天的传统音乐。如广东音乐早期就是正调、乙反调、中调(五度调)的宫(bB)、商(C)、徵(F)三调性的运用,羽调性(G)是最晚才出现运用的。在当时音阶上只出现一个调号音,即使是三个调性的运用也不是很充分的(乙反调用六声音阶),且不要说更多调性的运用。其实,乌德(中国琵琶)及连续四度定弦,不仅是伊斯兰音乐理论的典型乐器,也是欧洲琉特琴之祖,当然也影响到中国音乐的发展。然而,据唐武则天敕撰的《乐书要录》载,由于受到封建皇权思想的影响,有将定弦改为宫、角、羽、商,这样致使我国乐调的发展就此止步不前。而后来又回归重用管乐器更是使音乐发展发生了逆转,这包括了乐调律制以及乐谱、乐队组织发展等一系列方面。当然,这些制约也来自于社会、文化、语言等大的层面,这些都是互为表里的。而西洋音乐的发展后来通过键盘乐器开始使用十二平均律,如德国作曲家巴赫于1722年发表的《十二平均律曲集》即是。之后,又在提琴等弦乐器上开始推广,因为提琴等弦乐器是没有品位的,可以根据键盘乐器来取音的。但是,最值得注意的是,管乐器上的十二平均律运用恰恰是最晚才完成的。因为西洋的笛在实行十二平均律制之前,与我国的笛也差不多。如果光靠口风、叉口、按指变化等方法实行十二平均律制,肯定是无法照顾过来的。直到1847年德国长笛演奏家特奥巴尔德·伯姆才在长笛上完善了一套机械装置,注意!是机械装置,才真正达到十二平均律制的运用,这就是被后人称为的“伯姆体系”。接着,又在其他木管乐器及部分铜管乐器上推广开来,最终解决了管上十二平均律制的运用问题。如果试想西洋音乐也反过来将吹管乐器作为突破口,来推广十二平均律制,那就不可能取得现在整个西洋乐队的成就。问题是我国的情况恰恰相反,在差不多西洋巴赫16世纪的明代,我国在管乐器上的追求也达到了高峰,那就是为昆曲伴奏的长笛(相对于梆笛为长,亦称“曲笛”),成为压倒其他一切乐器而成为顶峰乐器,这就不可能来推动乐制的进一步改革,这种现象就与西洋音乐发展的步骤背道而驰。如果说在16世纪时中西音乐发展的差距还不是很大的话,那么,自中国越来越重视笛的管乐器,遂使中西音乐发展的差距就越来越拉大了。因此,现在历史地来看,千年来我国音乐发展缓慢的原因就在于此。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相关联的其他方面,像西方教堂音乐一直很发达且延续到今天,追求声音的和谐促使了西洋复调的启蒙,以及记谱法等各方面都取得了极大的进展。而我国虽然也是追求声乐之上的,但情况就完全不是这样。从宫廷到民间就缺乏这种场合,要说庙宇与教堂几乎就不是一回事,更不要说西洋教堂的唱诗班等,具有和声发现的温床。另就是西洋教堂所兼有的教育机构,使其具有音乐发展的连续性。我国唐代教坊可以视为是一种兼有的教育机构,但到了宋以后就渐被废除了。乐工的演奏宋以后又以简陋的笛等管乐器为主,而且,在管乐器上追求乐谱的完善是不可能的事。尤其是宋元以后我国不是强调艺术的分门别类,而是越来越倾向于艺术的综合——戏曲(剧)艺术,这就大大降低了音乐的独立地位。元代杂剧更是强调一人的独唱,器乐追随声乐不仅使器乐发展受到极大的压制,而且由于语言特点与五声音阶运用等原因,更是无从说起和声与复调的起步。这些情况综合起来,就是千年来我国音乐发展缓慢的原因所在。

             (原载《广东音乐研究》2020年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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