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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友mk09qda3vs 2020-11-24
农村不像城市有大量商品房可供居住,因此大多为农民自建房,“宅基地”则是集体分给村民建房使用土地,从某种意义来讲宅基地是农民生活和生存保障,国家这项制度初衷是好的,但是在长期发展中乱占、多占引发宅基地纠纷事件不在少数,国家在今年开始在全国进行“宅基地确权”新规,湖北宣城、宁夏平罗、河南新乡、山东菏泽更是出台了土地新规,从2021年起农村宅基地可能就不再“无偿使用”了。

留在农村3类宅基地,一律按“新规”处理——要开始收费了。

准确来说,宅基地不属于个人拥有,所以城市子女是无法继承父母留在农村老房子以及宅基地,在今年土地新政策下开始实行“地随房走”规定,说白了就是城市户口子女可以继承父母农村老房子以及宅基地使用权,需要留意的是城市子女在把房子出租或出售给他人后,宅基地使用权也会一并转移到承租/买房人身上;另外,比较特殊的是不少城市发布了宅基地新规,核心就是不再无偿使用要“开始收费”了,特别是这3类宅基地,一律安“新规”来处理,要注意了:


1、一户拥有两套宅基地以上。

“地随房走”的规定让子女能继承更多房子,例如农村儿子没有跟父母分户,又在新的宅基地上建起房子,一旦继承父母留下老宅就等于“一户多房”;城市户口子女也同理,除了继承父母宅基地以及房子外,家里爷爷辈的宅基地也能继承,实际上这就出现一人多房现象。从2021年起,一户人家只能对应一处宅基地,多出来房子跟宅基地就不再无偿使用需要交钱。


2、不在同一个村集体人员通过接受、继承关系取得的宅基地。

宅基地所有权是归属于村集体,每个村集体所管辖在继范围是有限,不少村民都会跟邻村进行通婚,在以往继承不同父母留下宅基地是不存在问题,新规出台后对于接受、继承不再同个村集体宅基地也不再无偿使用了,比如城市子女是通过继承获得父母宅基地和房子使用权;第二个就是两个非同个村集体年轻人结婚,一方接受另一边父母宅基地赠予,也是不允许的需要收费。

根据目前个别地方发布新规来看,会按照一定阶梯标准来收取这些情况下获得宅基地。


3、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宅基地面积范围。

在今年发布《新土地管理法》里面就规定,每户村民拥有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标准,如果超过规定范围就需要缴纳一定费用后才能使用,但是对于收费国家却没有明确标准。

通俗理解这个政策就是,每人每户最大使用宅基地面积是有最大限度,比如某省规定宅基地使用范围是100平米,超出这个范围就必须缴纳费用以有偿使用,目前山东巨野是按照阶梯来收费,超出面积大于200平米则按照5元/㎡年度收费;河南延津集体收费更为详细,最低档50平米以只需每年2.5元/平米,最高的超过200平米就需要缴纳每年20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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