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推出了一律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等一批优待政策,不断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具体优待内容:6项 优待对象:不分国籍不分地域 《通知》明确提出,我省及省外来鲁的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不分国籍、不分地域,一律同等享受优待政策。 优待方式:居民身份证等6证任选其一即可 老年人凭居民身份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将于2021年推行)、港澳居民来往内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老年人优待证中任何一种有效证件,均享受我省老年人优待政策,实现各市互认、省内通用。 来源:济南日报记者 范俐鑫 济南日报新媒体编辑:甄甜 责任编辑:鹿伟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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