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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推脱、责任泛化、“立德”何解?学校应走向科学的道德观 | 头条

 大奔h1wmjlcm1r 2020-11-28



 
第一个词,“重建”。当国家将教育总方针定位在“立德树人”上时,德育的价值和定位开始有了全新的要求,我们原有的方式必须做出巨大调整。这是重建的一个根本性原因。

第二个词,“科学”。“教无定法”“教学是一种艺术”这类观念经过多年的课改,正在逐步被修正。越来越多的老师认可,有超越个人经验的普遍规律存在。也就是说,教学有它科学的一面。但是,这种转变在德育领域,还远未开始。

大多数学校在德育上掌握的原则是“不出事”;愿意在这个方向做出努力的人,谈得更多的常常是爱、责任与情怀。我们似乎很少会想到德育范畴也有科学的一面。

当然,最大的挑战还在于标题中间没有显示出来的部分,即它的主语和定语。到底是谁来重建谁的“科学的道德观”?

我们很容易想到,当然是建设学生的道德观。网络时代,学生比当年的我们更早、更广、更深地受到社会各种因素的影响,这让道德建设存在更多的变数,需要我们更多地引导和纠偏。

这话没错。德育的最终目标,一定是落在学生身上。


但是,我认为,道德观的重建当务之急在于道德建设的组织和实施者,也就是我们的学校和老师。我们需要重建自己的道德观,更具体地讲,是“学校和老师如何重建自己的‘科学的道德观’”。


 
范式转型:从规则条文到伦理精神

第一方面,我将其称之为范式转型。简单来讲就是道德建设的层次,要从简单粗暴的规则条文,深入到对伦理精神的探究。

前段时间教育界有一则热门新闻。因为违反了带手机进校,且不交给老师管理的校规,五名学生在全校大会中被叫上台,要求他们当着逾千名学生的面,将自己的手机扔进水桶里。这些手机当然就报废了。

在接受记者访问的时候,校长很坦然地说,他觉得这个事情应该这样,学生自愿,家长也同意,“几名学生当众销毁手机的行为,必然会起到警示作用,从而让更多的学生不问家长要手机,可以给家长节省很大开销。”

看似这五名学生做出了牺牲,实则对全校的秩序,对集体的利益,都是有好处的。

事情一旦被曝光,很多校长会觉得这样的做法有不恰当之处,但关起门,我们有非常多的学校在日常管理中,仍然相信“简单粗暴,行之有效。” 

这种情况带来的最大问题是:在公共生活中,我们任何人都无法置身事外。捆绑他人的必将捆绑自己。教育人也将同样受到恶劣群体关系的约束,疲于奔命。

我联想到六年前,在泉源学校遇到的一件事。当时我每天都写教学日记,摘录两则如下:

2014年8月15日 周五

带着学生制订泉源公约,一个多小时的讨论,产生了第一条,关于游戏管理的。自治意识和议事规则的建立比这些条款更重要。

2014年9月25日 周四

泉源公约第一版8月18号通过,一个多月的运行下来,评价不一。大多数人面对混乱的场面开始焦虑,而一种想法也在渐渐发酵:弄这么复杂干嘛,直接出手更严厉措施不就得了。


可以看到,2014年8月,学校学生提前到校,我们做的第一件事不是军训,而是制订未来三年,我们在学校要共同遵守的泉源公约是什么。

我们花了三天时间,定下了总共不到10条的规则。所有规则的制订都是学生共同参与,并且经过充分讨论的,但在运行的第一个月仍然遇到了很大的困难。显然,学生的习惯不会一夜之间养成。这时候也有老师提出来,“我们干嘛要搞这么复杂,直接规定一个更严格的条款,不是更简单吗?” 

泉源当时是借用广州一所学校的地盘办学。合作校是一个民办学校,规章制度非常严格,条目甚繁。学校的管理者觉得泉源学校的规则少,学生比较散漫,于是,他跟自己学校的学生强调,尽量少到泉源来,以免受到我们的影响。

但有意思的是,每逢课余时间,合作校的学生就会跑到泉源来,因为我们在角落,也没有摄像头。当缺少所谓的外在约束时,这些学生表现得非常具有攻击性。他们最常做的事,就是不停地去踢门或者砸窗户。

泉源有一部分学生也来自这所学校,转过来的往往是合作校认为非常有问题的学生。在泉源这样宽松的环境下面,他们认为我们的管理可能会失控,但是实际情况恰恰相反。

这些孩子到泉源半年后,发生了一件让我印象很深刻的事。一名学生主动去劝说他以前的同学,不是拿规则去压,实际上我们压根也没有对这种情况做出所谓具体的规定。他只是说“何必呢,你傻不傻啊?”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们知道,泉源的这个学生开始对规则背后的伦理价值有了自己的理解。


这是发生在泉源的一种情景。如果把它放大,我们会关注到,近几年在德育领域非常有价值的一份全国性调查。这份基于全国10省市,涉及4000多名中学生的调查中,用了一个专业名词——“道德推脱”。
 
我们知道学生总会犯错。这份调查针对的是,当学生做了某件他自己认为错误的事时,他会如何去面对?
 
该调查不是理论分析,全是实证研究,总共罗列了大概七八十种现实场景,让学生做出判断选择,最后呈现出八种主要的特征,在此摘录其中一种。 
 

《青少年的道德推脱及其形成机制的实证研究》 (2016年)

——基于全国 10 省/市 4000 多名中学生的调查

受访者比较认可的比例:

如果一个集体一起决定做坏事,那么只责罚这个集体中的某个孩子是不公平的75.4%;

因为集体造成的伤害,而责罚这个集体中的一个孩子,是不公平的 72.6%

为了保护自己的朋友而打架是正确的 47.1%;

为了让朋友摆脱困境,撒谎也是可以的 48.2%;

如果一个孩子是迫于他朋友的压力而做坏事, 那这孩子不应该被责罚 45.3%;

如果小孩生活在一个不良环境中,那他们不应该因为攻击性行为而受到责罚 37.1%

 
我们可以仔细看一看摘录的这些条目,你是否也认可?是不是觉得孩子们的想法好像也挺有道理?所谓的伦理精神就展现在这些细微之处,需要我们带着学生仔细辨别。

上述几条呈现的特征是“责任泛化”。即学生知道自己做错了,自己有责任,但是如果把这个事情广泛化,自己的错误就没那么严重。

大家可能觉得这是在学生之间发生的事情,我们不妨将其放大一点。

早些年有个高考作文题目很出名,叫“中国式过马路”。这指如果过马路的时候遇到红灯,一个人通常会因道德上的羞耻感,不会闯红灯;但如果有一群人开始闯红灯时,我们会毫不犹豫的跟着一起过去。

这个事情我们再放大点,当社会上很多人开始作假的时候,或者很多贪官开始贪污的时候,他们常常都会表现出跟上述对学生调查相同的道德认知。

道德的泛化,道德的推脱,之所以会成为一个非常普遍的情况,在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始终停留在规则和条文上。

想要改变,我们就需要带着学生去理解,每一条规则背后的伦理精神到底是什么,以及能否成为他们的自觉行动。
 
 

厘清边界:从私人生活到公共生活


我们需要共同探讨的第二个问题是,道德建设的边界何在?换句话说,我们从私人生活到公共生活的跨越到底该如何处理

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起来将近百条,学生方方面面的行为全部被规范了,整个德育体系看似已经非常完整,但学校道德建设的重心又在哪?

我国教育总方针确定为“立德树人”。“立德”何解?国家最高领导人已经给出了他的解释,“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明大德”属于国家意志层面,在学校的道德建设中,我们最大的挑战在于如何明晰公德和私德的界限?

不妨看看一位百年前的先贤是如何思考这个问题的。

很多学校里都挂着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这代表着在1900年民族危难之际,我们对未来的一个向往,希望建设一个勃勃生机的,像少年一样的中国。
 

这样的中国怎样才能建成?两年后,梁启超给出了他的思考——《新民说》。该文集共收录了他20篇文章,其中提到一个重要的观点,虽然国家面临着非常多紧迫的挑战,但第一急务是国民性质改造。书中他专门用了《论公德》《论私德》两篇文章来谈论公德和私德的界限,主要观点如下: 
 
  • 中国社会偏于私德,而公德殆阙

  • 公德乃一私人对于一团体之事

  • 由个体人格之独立,进于“合群之德”

  • 无私德不能立,无公德不能团

 
顺着梁启超先生的思考,以及在学校观察到的一些现象,我认为,私德层面的强化并不一定带来公德的建立,因为在公共生活中,人际关系的环境和结构是复杂的,公德并非私德的简单放大。对私人领域的过度侵入,尤其是以控制的方式侵入,会导致个人对公共事务和秩序的排斥、冷漠、攻击。

当学校对学生的行为规范越来越多的时候,我们必须小心界限,关注是否对学生的私人领域过多介入。

这就是为什么泉源学校所有规章制度加起来不超过10条的原因。我们对所有属于学生私人生活的部分保持着一个非常谨慎的态度,这也让学生对公共秩序的所有规则有更加强烈的印象。

反过来,如果私人生活和公共生活混杂在一起的时候,又会发生什么呢?

一位班主任给我分享了他的故事。他同时带几个班,中学生比较难管,他一直在想如何让学生更加听话。他非常爱他的学生,不管学生是对宿舍秩序的不遵守,对卫生秩序的不遵守,还是对课堂秩序的不遵守,他都回之以巨大的关怀和毫无保留的奉献。他骄傲地告诉我,“我对他们好到他们不好意思不听话。”

这位班主任显然值得我们尊敬。但这中间也有些东西让我们不安,他的学生并没有真正学会,如何在公共生活中与公共环境建立一个更加平和的关系。学生们对公共秩序的遵守仍然依附在对私人情感的依赖上。如果换一个人去管这几个班,必定会秩序大乱。
 
 
科学方法:从个体改变到团体动力
 
如果学校开始建设“科学的道德观”,有科学的方法给予支持吗?过去学校在德育建设上注重个体的改变,但是今天我想强调一个新观点:请大家把注意力更多放在团体动力上。

团体动力是什么?我们可以再次从先贤中去寻找智慧的力量。

 
库尔特·勒温是一个值得记住的名字,他是社会心理学、组织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等的创始人,还是现代组织发展学、大众传播学的奠基人。他对团体建设的研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团体建设绝不是简单设计一些所谓团队活动就能解决的。早1945年,库尔特·勒温在麻省理工学院创立了团队动力学研究中心(简称RCGD),构建了庞大的理论体系,我们只摘录几条:

(1)想改变个人的行为,最先需要改变团体的行为。

(2)团体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则不改变,个体就会更强烈的抵制外来变化。

(3)行动研究是个反复的学习过程,以解决问题和群体参与为特征。

(4)T-Group,即训练小组的思想,成为组织干预的最重要手段 。
可能很多校长会质疑,这套方法在中国的学校有可能实现吗?我们可以看一个普通乡镇学校的案例。
 

这所学校是凉水井中学,两年前也曾登上中国教育创新年会的讲台。很多校长、教师来这里参观时,都震惊于学生的状态,不愿相信这是农村学生所具有的自信、得体和表达。

这背后源于学校有一个强大的训练小组体系。每年7月份,刚刚离开小学的初一新生,会参加一个独具特色,持续五天的新生训练营。

这期间,负责训练新生的不是老师,而是初二初三的学生。他们依托传承,通过学生训练学生的方式,对新生的团队观念和行动改变形成了强大的力量,让新生呈现出完全不一样的状态。

总结一下,在我看来科学的道德观在三个层面一是道德建设之层次,从规则要求到伦理精神;二是道德建设之范围,从私德倡导到公德训练;三是道德建设之方法,从个体变化到团体动力。
 

最后我想说这三个层面其实也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什么?

我在成都一所学校担任理事,这个学校比较特殊,接纳了很多不被其他学校所接纳的学生。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是帮他做内心修复。上个月,我们在进行这个环节时,让每个学生谈到这里之后和来之前发生了什么变化。有个学生只说了一句话,“在这里我感觉自己是个人。” 

这句话后来有老师发到家长群,孩子的母亲看到后,痛心疾首。她全心全意地爱着她的孩子,但听到孩子的心声后,她才知道自己的爱,给孩子带来了什么样的压力。这是她从家庭教育角度的反思。

我们其实更希望看到,更多校长从学校教育的角度去做一些反思。当我们把关于团队建设,关于道德建设的所有技巧都忘掉后,我们需要记住最后一个最重要的事情——

不要将你面前的学生,仅仅当成一个被爱、被教育的对象,而当成一个真正的、平等的、独立的、大写的“人”。

这,是我心目中真正科学的道德观。 
 

张良

爱米云助教创始人



来源 | 本文据作者在第七届中国教育创新年会上的演讲整理
责编 | 三石
排版 | Magg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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