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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 收地沟油也要依法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大寨哥图书馆 2020-11-28

据安庆市大观区环境保护局网站发布的消息,2018年3月27日,我局对一公司租赁的黄土坑西路庆达停车场地块从事地沟油回收加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公司地沟油回收加工项目自2017年3月7日建成投产以来,未依法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以上事实有我局2018年3月27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2018年3月27日调查询问笔录以及现场检查照片等证据为凭。

你加工户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我局于2018年3月28日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观环罚告字〔2018〕7号)告知你公司陈述申辩权。你公司在期限内未提出异议,视为放弃陈述申辩。

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及履行方式、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违反环评制度行为处以肆仟伍佰元整(¥4500.00)罚款。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庆市环境保护局或者向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安庆市大观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8日

我们可以从上面的信息,很清楚的看到,此公司的地沟油回收加工项目自从投产以来,未办理相关的环评审批手续,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收到环保局的罚款;如果您也是从事废弃油脂方面回收的企业,请看看您是否办理了相关手续,没有办理的,应该尽快办理哦,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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