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财政部发了准则解释14号,涉及PPP业务的会计处理,明确要与新收入准则衔接,分摊交易价格,同时明确废止准则解释第2号有关BOT业务的处理。PPP业务处理与BOT较为相似,因此此前也是参照解释第2号处理,然而解释第2号存在的问题是收入的重复确认,即,整个项目的收入来源就是一个,政府固定金额(如有)和未来的运营收入,在建设阶段按此折现值确认收入,同时确认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然而在运营阶段,又对同样的金额分期确认为运营收入。
这里给大家推荐两篇C社此前讨论过的BOT和PPP业务处理的争议探讨《【C社】现行BOT业务处理深度解析(了解其存在的弊端)》《【C社】PPP项目会计处理的争议与解决思路》,以便大家更好的理解这次解释14号的推出原因。此次推出涉及了BOT业务重复确认收入的问题,但没有涉及PPP的权益法抵消问题。 跟着C社,一起探索准则实务的奥妙,理解准则背后的逻辑。加入C粉之家,更有细致的讲解和答疑。 这里提醒一下,11月30日(明天),优惠券到期,有志者,抓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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