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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家!海力风电冲击IPO!

 Frig 2020-12-02



海力风电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5434.8万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海上风电场大兆瓦配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大半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海力风电受益于风电行业的抢装潮,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实现了大幅增长,不过历史数据显示,抢装潮后存在业绩变脸风险。

另外,海力风电报告期同时存在与个人等关联方进行大额资金拆借、使用个人卡进行大额收支的情况。除了暴露出海力风电的内控过往存缺陷外,也让人对资金拆借的合理性和财务核算的准确性产生疑虑。

抢装潮刺激业绩爆发 警惕退潮后的业绩变脸风险

海力风电主营业务为风电设备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风电塔筒、桩基及导管架等,产品涵盖2MW至5MW等市场主流规格产品以及6.45MW、8MW等大功率等级产品。

2018年以来,国家风电相关产业政策密集出台,风电平价上网日益临近,相关政策通过降低风电上网指导价、风电资源竞争性配置等方式,推动风电平价上网及风电资源配置。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82号)规定:对于陆上风电项目,2018年底之前核准且2020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2019年至2020年核准且2021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以及2021年后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全面实现平价上网,国家均不再补贴;对海上风电项目,2018年底之前核准且在2021年底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执行核准时的上网电价,2022年及以后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执行并网年份的指导价。因此,风电项目取消补贴进入倒计时,风电行业在2021年前迎来抢装潮。

受益于风电行业的抢装潮,2017年至2020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8.54亿元、8.71亿元、14.48亿元、13.7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4147.01万元、5091.39万元、20936.30万元、24452.02万元,2019年及2020年1-6月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实现了大幅增长。

虽然短期内海力风电受益于抢装潮,业务得到爆发式增长,但有业内人士表示由于抢装潮是个短期行为,尽管长期看好,但短期的透支行为依然不具备持续性,抢装潮后可能有一段回落低谷期。从历史数据来看,2015年抢装透支了未来两年的市场需求,导致2016、2017风电新增装机连续下行。一旦抢装潮过去,尤其是2022年平价上网时代来临,上一轮抢装潮导致的产能过剩和业绩回落或许会再次重演。

海力风电现阶段业务集中于国内,且国内风电产业受国家政策的影响较大,如果未来国家对风电行业开发建设总体规模、上网电价保护以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降低,将对风电相关产业的发展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营业收入及利润水平,公司存在因产业政策调整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海力风电同样在风险提示中称,未来,风电抢装潮过后,如果下游客户风电投资进度放缓、公司技术工艺未及时更新、新获取订单减少,公司业绩存在大幅下滑的风险。

与个人等关联方进行大额资金拆借 使用个人卡进行大额收支

值得注意的是,海力风电报告期同时存在与个人等关联方进行大额资金拆借、使用个人卡进行大额收支的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海力风电与关联方存在因临时周转资金产生的非交易性资金往来。

1.许世俊、沙德权向公司拆借资金金额合计2100.00万元,发生时间均为2017年,主要用于缴纳分红产生的个人所得税款,该等款项于当年归还。需要指出的是,许世俊、沙德权分别是公司实控人和5%以上股东,而招股说明书显示2017年海力风电并无分红。此外,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许世俊、沙德权除在海力风电外,并无同时在其他公司持股情况。如果非其他公司分红,那究竟是用途信披错误,还是有分红而没有披露?


2.许成辰向公司拆借资金金额合计7636.95万元,发生时间均为2017年,主要用于协助银行完成相应考核任务及个人资金周转需要,该等款项于当年归还;与此同时,在资金拆入明细中,许成辰2017年和2018年分别借给公司3151.99万元和3755万元。

3.吴敬宇向公司拆借资金金额合计9365.84万元,发生时间为2017年及2018年,主要用于协助公司合作银行完成考核任务,以及个人资金周转需要,该等款项于2019年归还;值得一提的是,吴敬宇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世俊之配偶,虽然不是直接股东,不过作为实控人配偶直接向海力风电拆借资金且超过一年,是否是为了规避视同现金分红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存涉税风险?

另外,报告期还存在其他关联方直接的拆入拆出资金现象。

海力风电除了存在与个人等关联方进行大额资金拆借,还存在使用个人卡进行大额收支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世俊之配偶吴敬宇存在通过个人卡代收废料销售款、支付员工奖金等情形。

2017年、2018年,吴敬宇通过其个人卡收取废料销售款及保证金1572.60万元、42.94万元。2017年,吴敬宇通过其个人卡收取南通凯达大件运输有限公司运费补偿款40.07万元。2018年至2019年,公司通过吴敬宇个人卡分别向员工支付2017年度、2018年度奖金154.64万元和235.43万元;2017年,公司通过吴敬宇个人卡代付清淤费等相关费用69.95万元;2017年至2018年,公司通过吴敬宇个人卡向废料采购商退还废料销售保证金273.39万元、45.70万元。

2017年,公司分别通过实际控制人许成辰、财务经理徐蓉的个人卡向员工支付2016年奖金186.95万元、60.23万元。

一边是频繁大额的资金拆借进出行为,另一边又存在多次使用个人卡收支情况,除了暴露出海力风电的内控过往存缺陷外,也让人对资金拆借的合理性和财务核算的准确性产生疑虑。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04、1.11、1.18及1.19,速动比率分别为0.78、0.81、0.79及0.64,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72.06%、75.83%、72.13%及72.07%,海力风电称由于公司资金来源主要来自银行借款和股东资本金投入,融资渠道相对单一,偿债能力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偏低。假如未来公司经营出现波动,特别是公司资金回笼出现短期困难时,将导致公司产生一定的偿债风险。

客户身兼供应商

不仅如此,海力风电还存在客户身兼供应商的情况。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与供应商存在重叠情形,主要原因如下:①公司与少数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时,因客户已采购部分原材料,双方约定由公司以市场价向客户直接采购部分原材料,具体包括韩通重工、龙源振华、中国水利水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②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外协供应商销售少量钢材的情形,具体包括江苏鑫易达螺旋管有限公司;③出于便利性考虑,部分外协加工商、设备供应商向公司采购劳保用品、零星原材料等,具体包括江苏象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赛尔等;④公司因通州湾生产基地建设施工需要,委托专业施工承包商天津港航进行堆场及码头建设;因天津港航同时经营风电场施工业务,报告期内曾向公司采购桩基,也是公司重要客户;⑤部分客户自身具备一定的产品生产能力,为满足工期要求将部分订单向发行人分包,同时也存在发行人产能紧张时将部分自有订单交由其外协加工的情形,具体包括韩通重工、上海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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