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开发区青馨家园五区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关于物业等费用有关情况通报各位业主:秦皇岛开发区青馨家园五区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于2020年7月 24日通过法定程序招标物业服务企业。秦皇岛丰土物业服务公司中标,于2020年7月25日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费用标准是经过业主 大会选定的:0.6元/㎡/月—0.8元/㎡/月—1.1元/㎡/月。招标物业时招标文件确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0.6元至0.8元/ ㎡/月之间,由投标单位报价。中标单位的物业服务费为:0.62元/㎡/月,公用电梯年检、维保、电梯电费、二次加压用电、路灯照明等费用 :一层0.15元/㎡/月,2—6层0.3元/㎡/月,7层以上0.35元/㎡/月。一、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的物业服务等费用物业服务合同 签订时,经业委会与丰土物业商谈,物业服务费和公用电梯年检、维保、电梯电费、水二次加压用电费、路灯照明用电等费用按以下方式收取:1、 物业服务费用:0.62元/㎡/月;2、电梯年检费、电梯维保费用为:0.1元/㎡/月;3、公用电费、电梯电费、二次加压电费按实际发生 分摊。二、物业服务等费用交纳标准2020年10月12日上午,经业主委员会与丰土物业公司召开联席会议,就关于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中的 电梯年检费、电梯维保费用一事,进行了商谈。物业公司本着相对公平,让利于业主的原则,给业主作出奉献,按楼层实行差别化收费。物业服务等 费用收费标准如下:(一)物业服务费用0.62元/㎡/月;(二)电梯年检、维保费用:一层:0.05元/㎡/月;2—6层:0.07元 /㎡/月;3、7—12层:0.08元/㎡/月;4、13—18层:0.09元/㎡/月5、19层以上:0.10元/㎡/月(三) 公用电费按实际发生发生分摊。垃圾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是垃圾处理站委托物业公司代收的费用,按每户每月3元标准代收,每户全年36元。特此 通报秦皇岛开发区青馨家园五区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2020年10月1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