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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母亲,勒索父亲。

 律师同城 2020-12-03

        黑龙江省肇东市16岁的女孩陈小姐在自己家里控制捆绑母亲,向父亲勒索5万元,明知母亲人身自由安全有问题,父母出于对女儿的保护,考虑女儿前程,都选择放弃报警,坚持通过协商沟通谈判解决纠纷,“家丑不外扬”,母亲是在给独居的女儿去做饭时被女儿控制,父亲怕激化矛盾不敢去女儿住处,后女儿昼夜把母亲捆绑在木椅上限制自由,直至死亡,母亲被控制期间传递出的纸条都是保平安,息事宁人,丧失很多呼救获救的机会,母亲相信女儿就是一时冲动,不会有事,女儿开始还给母亲吃喝,后来四五天不给母亲吃喝,外界得不到真实的信息,最终导致母亲不幸死亡,母亲没有致命的外伤,应该是活活饿死的,女儿为钱杀害母亲,十恶不赦,禽兽不如,16岁的女孩已经有足够的是非判断能力,非常明白犯罪行为可能的后果,女儿以如此残忍的手段杀母敲诈勒索父亲,罪上加罪,不可饶恕。女儿对母亲十几天的绑架,步步升级,变本加厉,女儿对亲人的苦苦哀求争取,无动于衷,所有的人都没有选择报警,放任危害结果发生,造成完全可以避免的悲剧,父母对独生女的溺爱,娇惯无度,培养了恩将仇报的禽兽女儿,女儿六亲不认,肆无忌惮,父母仍然给女儿留“后路”,最终让母亲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女孩身陷囹圄,如果及时报警,既能挽救母亲生命,又能让女儿中止犯罪行为,未成年女儿没有死刑,但要在监狱度过漫长的岁月,物极必反,弑母欺父,严惩不贷,家破人亡,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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