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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易白 2020-12-06
欠钱还钱 欠命还命 欠名还名 欠情还情

《因果感应事迹类编》里,清代唐宜之居士记载了这样一个的故事。

清代安徽商人程伯鳞久居安徽杨州,信奉观音大士极其虔诚。

乙酉年的夏天,乱兵经过杨州城,程君祈祷观音大士救护全家平安,当天晚上,梦见慈悲的观音菩萨对他说:“你全家十七人,十六人都能免难,只有你一人,在数难逃。

”程君一觉醒来,想起梦中观音菩萨的话,深知难逃厄运,颇为惊惶,于是又诚恳的向观音菩萨祈祷消除厄难。

第二天夜里,再一次梦见观音菩萨对他说:“你前生杀了王麻子二十六刀,今生必须偿还。

应该吩咐家中其他的十六人都避居到东侧的厢房里,你独自一人在中堂等侯,以免连累家人。

”程君对于梦中观音菩萨的话,深信不疑。

过了五天,果然有一位乱兵冲进程家宅院,程君就迎上前去很客气的说:“您就是王麻子吗?我前生欠了您二十六刀,现在需要偿还您,您就把我杀了吧。

”那乱兵听了很惊奇的说:“你怎么知道我的姓名呢?”程君就把梦中的事一五一十详细的说了一遍,那乱兵听后,很感慨的说到:“你前世杀我二十六刀,以至我今世要找你报仇夺命。

可如果我现在把你杀了,那来世你一定也会找我报仇夺命,这样怨怨相报,何时才能了结呢?倒不如恩恩怨怨就此罢休了。

”说完,就用刀背砍了程君二十六下,以此宽恕的了结了这二十六刀的因果报应。


佛家讲的“在数难逃”,是指因果报应丝毫不会有错差,即使此生能侥幸躲过,但来生也要承受同等的报应。

这就如同我们在世间做了恶事,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是一样的道理。

但如果我们一念向善真诚改过,就足以改变定业、改变命运,这就如同由于一时糊涂触犯了国家的法律,但能一念悔过自首,就可以获得“免刑”或者“减刑”的道理是一样的。

但如果种下了国家的法律不能制裁、道德不能谴责的业因,却是绝对不能逃脱不是不报、时辰未到的因果报应。


老子教诲我们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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