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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方彝令簋铭文断代与曆日校真

 毛天哲 2020-12-07



先秦史暨毛氏文化

观中外时事写吉光片羽窥见

研古今历史发一鳞半爪臆解




令方彝令簋铭文断代与曆日校真

文/毛天哲

方彝,又名作册令方彝,传1929年河南洛阳马坡出土,今归美国弗利尔美术馆藏。同时同地出土的还有令方尊、令簋(亦称作册夨令簋),皆有长篇铭文,其中令方尊、令方彝同铭。今以令方彝为主试论其年代曆日,兼说令簋。

令方尊、彝,令簋自出土以来,即引发国内学界大咖的关注。罗振玉、郭沫若、唐兰、陈梦家等知名学者都先后撰文以考,然对铭文的释解和铜器的断代结论,说法不一,差距甚远。

弗利尔美术馆藏夨令方彝

郭沫若、陈梦家皆断令方彝为成王器。唯郭以为明保、明公、伯禽为一人。陈则说明保、明公、君陈为一人。罗振玉以铭中有“成周”、“康公”字样,推断为成康以后物。唐兰则以“康宫”为康王之宫,断令方彝为昭王器。

唐兰先生为此撰文《西周铜器断代中的“康宫”问题》,以令方彝为据,首提金文断代新说——“康宫说”,即唐先生认为西周金文中的“康宫”是康王的宗庙,因此,凡有“康宫”出现的铜器,都一定是康王以后之器。

唐兰先生此说影响比较大,后世学者从者甚夥。当然“康宫说”并非无人质疑,不过是声息比较孱弱而已。翻检近世学者论述,凡以此铭说史或推考西周历谱者,多喜以昭世说为据。仅见有杜勇、刘义峰等学者坚论令彝为成王器。

唐兰先生

唯杜勇、刘义峰二先生所论,多还是依据传统断器手法,将铭中人物系联史实以稽考。不是说此法不可取,唯因周初史实不清,各人识见有限,且论者各唱各调,难以调说服人。

如引徵令簋“王姜”辅以断器,则有武王妻、成王妻、康王妻、昭王妻诸说紊目。如引作册大方鼎以徵,则有作册大为作册令之子,拟或是之父之争。又如辅以形制、纹饰等以断器方法,亦只能参考,因为相邻王世的器形差别并不明显。
正因为如此,学界的争论一直在持续。鉴于令彝诸器在西周青铜器分期断代中的重要地位,哲试图以铭文曆日校真求得令彝诸器的绝对年代,辅以传统金文断代法,来解决此悬疑不决的历史问题。

陈梦家先生

陈梦家先生的“绝活儿”很多,主要体现在他的代表作《西周铜器断代》专著中。从他以后,后学者多遵从书中提到的一些断器技巧。有不同其说者,亦不过是修正他的若干观点和具体年数而已。

虽然学者盛赞陈先生之学术成就:“其一是西周历法和铜器断代方面。其二是古文字学方面。”但陈梦家以铜器曆日断器似并不多见,更多在于其依据了标准器组断代法,将西周年代分作早中晚三期,使得西周青铜器的断代分期研究逐渐系统化、细致化。

由于陈梦家先生提出的以标准器组断代比较宽泛,致使铭文人物、父祖、父子关系等系联较难遽定,往往产生异说。故陈梦家先生自己也说,“自1935年来,曾考释此器(令方彝)先后十易其稿,廿年以来屡不能定。

主席和郭沫若先生交谈

哲研习先秦古史久矣,间断偶得,发现出土铜铭曆日,乃当时历法真实记录,不可不审慎度之。铜铭中纪时主要由王年、月份、月相词语和干支四部分组成,间亦或缺王年,然王年所在可由铭文内容或器形推断而出。故哲以前曾说,给你一个铜铭历日,你完全可以推算出它的绝对年代。

自哲正确厘清了西周月相之真义,以之考证文献、铜铭曆日,无不中的。如考定武王克商年在公元前1050年4月11日夏正三月初一甲子日,皆据《尚书·武成》《逸周书·世俘》《孔传·武成》曆日考订得出。又据《尚书·顾命》曆日已考定成王去世绝对年月日(公元前1008年5月1日),此类所得,皆他人所未徵者。

又据《竹书纪年》《尚书·毕命》相关曆日考定《毕命》非在康王世,乃是成王命诰之辞。此足以修订尚书旧序之误,且能反证夏商周断代工程定康王十二年为公元前1025年之误。前1025年乃成王亲政十二年(继位十九年),一举推翻夏商周断代工程结论。

古之月相真义图释

月相规制蠡测表

另外,诸如依据班簋曆日绝对年代的考定,明确了毛公三年靖东国发生在成王十九年。尚书<洛诰><召诰>曆日的考订确证了二诰作于"成王亲政始年",也即"周公七年复子明辟之岁"后一年。使得周初的相关史实逐渐得以清晰,周公摄政年的起止,周成王继位元年、亲政元年、去世年的绝对年代基本有了可靠的结论。

以此为基础,自然可以对令方彝的曆日作类似的考证,以求厘清令方彝的年代曁相关史实。当然,对铭文内容的释读是铜器断代的首要条件,只有逐言逐句正确理解了铭文指向的史实并联系文献以考,才能有把握做出正确的结论。

刘义峰曾提出,“王命周公子明保”句需要句读分开,认为王命的对象是周公,能解决下文中作册夨告周公宫中的周公为谁的困惑,这个意见相当中肯然其后文中将周公与明公视作一人的观点,哲并不认同。为方便叙述,哲将令方彝铭句读释解如下:

隹八月,辰在甲申。王命周公:子明保,尹三事四方,受卿事寮。丁亥,命夨告于周公宫,公命出:同卿事寮。隹十月月吉癸未,明公朝至于成周,出命。舍三事命,眔卿事寮、眔诸尹、眔里君、眔百工、眔诸侯:侯甸男。舍四方命。既咸命,甲申,明公用牲于京宫;乙酉,用牲于康宫。咸既用牲于王,明公归自王。明公赐大师:鬯、稌、牛,曰:用祷。赐令:鬯、稌、牛,曰:用祷。迺令曰:今我唯令女(汝)二人大眔夨,爽左右于乃寮以乃友事。作册令敢扬明公尹氒寜(聍),用作父丁宝尊彝。敢追明公赏于父丁,用光父丁。隽册{族徽}。

夨令方彝拓片

隹八月辰在甲申句,铭文曆日也。此铭月份、日干支、月相皆全,唯阙王年。王之命事,多在月之朔日或胐日,取其始也。日月合朔为辰,辰在甲申,指八月朔日干支为甲申。查天文古曆,结合毛氏西周断代年表,武成康昭王世之间,唯有前1033年7月30日(成王十一年)与前966年8月8日(昭王十六年)合榫。

史载昭王十六年,伐楚,涉漢,遇大兕。据哲的考证,昭王于此年丧于汉水,尸骸无存,周人秘不发丧,由穆王监国三年。当然,今本竹书纪年中,还有个说法是昭王十九年,丧六师于汉,王陟。即算昭王死于十九年,则十六年是在伐楚路上,亦不可能有命周公子明保之事。故令方彝的铭文曆日以在成王十一年为是。

那么,此曆日是否符合周初史实呢?哲以为,非常合榫。铭文“王命周公”句,无论是分开句读还是连读,明保此人为周公之子无疑。唐兰先生将明保看作是周公之孙,认为存在第二个周公的说法,铭文的语辞并不能支持。若指周公孙,铭文大可直写周公孙,没必要弯弯绕如此。某之孙书法,铭文中常见。

竹书纪年 书影

据今本竹书,周公旦于成王十二年去世。一说是成王二十一年。同书,成王十三年,王師會齊侯、魯侯伐戎。夏六月,魯大禘于周公廟。(王国维疏证,《明堂位》:「季夏六月,以禘禮祀周公于太廟。」)哲以为,周公去世,故东夷又叛,成王十三年为出土铜器铭文所见“召公伐反夷之年”,主帅者为召公奭。可推此年周公应已去世。

今本竹书载,成王十年,周公出居于丰。十一年春正月,王如豐。同年有记,“王命周平公治東都。”此记载与令方彝铭文曆日暗合。

又哲据尚书毕命曆日以考,证知毕命非在康王世,而是成王亲政十二年(成王十九年)。据毕命文本,是年成王已命毕公高接替君陈之职,治理东都。可证周公旦不可能此年尚存世。

君陈或是因故不能理事(或病或亡),成王让毕公高接替了其职务,为太师。此正是周公旦、君陈二人承继相袭职务事。今本竹书所载成王二十一年薨者,或是周平公君陈本人。

班簋 毛氏族重器

因年老,因它故而提前被替职事,并不罕见。班簋铭有毛伯更虢城公服事例。令方彝中,周公因致政后出居于丰(盖规划周礼及周易的传习写定),成王命其子承替周公之太师职务,也在情理之中。故王命周公子明保治理东都,需要征询周公旦的意见。如诗言“王曰叔父,建尔元子,俾侯于鲁。”类似伯禽封鲁之事。

周公宫,乃周公居所,在宗周。未定鼎洛邑前,成王多在镐京。方有作册夨四天后(丁亥日)赶到丰邑周公处告知王命。武王去世后,定邰城丰邑为宗周。成王五年营成周,始有宗周之名。

丰邑,即氂城,乃文王嫡幼子毛叔郑奉母太姒所居。周公旦出居于丰,也是依母而居,尽孝也。拟或亦是方便与幼弟毛叔郑(冉季)讨论规划周室基业,定周礼,崇道德,研习文王传宝之周易,作爻辞卦辞,谋定建藩屏障等诸大事。

周公旦

能让王派人来居所告命的,显然地位显赫,绝非后代周公所能当,只能是周初辅政的周公旦。周公旦阅知成王命令后,也出具了自己的意见(公命出):“同卿事寮。”意思是卿事寮不变,沿袭旧制。

以作册夨往返宗周镐京之间的路程为八天计,则明保或在八月中旬从镐京出发,至于成周(东都洛邑)用时大致四十余天,是比较合理的。是知明公当与周成王同在镐京。

月吉乃朔日的不同说法,查天文古曆,成王十一年十月朔日干支正为癸未(前1033年10月6日)。出命,乃指明公出示成王、周公之命。舍,施也。舍某某命,即向某某施命也。就是说明公至成周后,对内外服的三事、卿事寮、诸尹、里君、百工、侯甸男各路诸侯及四方邦国发布了施政命令。做完了这些事,次日甲申,后日乙酉,明公分别在京宫、康宫祭祀了先王。

周成王姬诵

关于京宫、康宫为何王之庙,一直是学者争论的关键,也是唐兰先生立论“康宫说”的基石。哲以为,唐先生是犯了一个简单的望文生训的错误。如其所说,“康宫”是康王庙,难道京宫是京王之庙乎?又西周初年,康字非专有。成王妃庚赢,其居处称庚赢宫。又有文王子康叔封,假设康叔封有居称康宫,该何以处之?

郭沫若先生认为康宫是前王之庙的说法是对的,可惜的是他没有明确指出为何王之庙。哲认为,“康宫”乃武王之庙。

《世俘解》:“王不革服格于庙,秉黄钺语治庶国,龠人九终。王烈祖自大王、大伯、王季、虞公、文王邑考,以列升维告殷罪。”可见武王在克商后,为王列祖建庙祭祀,“大王、大伯、王季、虞公、文王、邑考”同在一庙中。

此庙未知在成周洛邑还是在宗周。总之,武王以上先祖,自大王以下,皆同在一庙中无疑。礼记祭法云:“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禘喾、郊稷皆非一地,则祭祖、祭宗亦当两处。可推武王去世后,单独立庙是可能的。就算成王在营建成周时始建庙,沿袭旧制亦是必然之举。那么明公在成周祭祀的康宫一定是武王之庙。

京,训为大。康,训为庚。庚,继也。京宫,太庙,祖庙也。康宫,宗庙也。唐兰先生认为“京宫”是祭太王、王季、文王、武王、成王的宗庙。那么去了武王、成王,依然可以成说。

周武王像-明人绘

唐兰先生将康宫局限为康王之庙,祭祖祭宗之说则无处落脚。天子七庙制度,祖庙、宗庙皆不毁。周人以文王为祖,武王为宗,则两庙皆不可能毁弃。唐先生的“武王、成王”进太祖庙(京宫)的说法就不能成立。

周人的昭穆制,后人误会较多。实际为太祖庙居中,宗庙次之,然后是左昭有穆。成康之际,武王为宗,文王为祖;康王以下诸王,武王为祖,始称昭穆。天子七庙,始祖庙一,祖庙一,宗庙一,余四庙为四亲庙。周人始祖为后稷,庙在宗周邰城。周初立庙没后世那么规整。在成周的京宫、康宫,盖为一祖庙,一宗庙而已。

至于明公是否就是君陈,前辈争论很多。郭沫若以为是鲁侯伯禽,但伯禽已封鲁侯,铭文典籍皆有徵。以此彝曆日揆论,非伯禽显然。陈梦家以为是君陈,认为明保之“明”,为采邑名。

哲以为,陈说在理。同在成王世的毛懿公(毛叔郑)次子中旄父,为盩师帅,盩伯鬲铭中称“盩伯毛”,后受氏称毛伯,更虢郑公服后始称毛公。哲据班簋、邓簋(隥簋)考证其名叫隥。可见周初的称谓十分复杂,一人有多种称谓常见。

周初,因长子受封于外,大祖氏称往往为次子承继。但大祖尚在世时,其子多以采邑+名,或职官+名,或名+辈分而称。令方彝中明保亦然,周公旦尚在世,概无可能以周公称,以采邑加名称是很自然的。王命其臣呼名曰“明保”,臣事其主尊称曰“明公”,所指一也。结合明公受命尹管东都事与文献君陈受命治成周高度叠合,此明公非君陈无他,即周公旦次子也。

台湾故宫博物院藏作册大方鼎

作册大鼎作于康王继位不久,此说学者基本无异议。但作册大与作册令为何种关系,人们见解亦不一。

郭沫若曾推论说:“作册大乃令子,令为作册,大亦为作册,父子世官。令之父为丁,在大自为祖丁,令器有鸟形文族微,此亦然。”(注: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第6册,第33页。)

但唐兰反对,认为“‘作册大乃令子’是无法成立的”,其立论的基础还是在于将令方彝定在昭王世,认为“作册大必须早于作册令”。后来又弥缝说,“作册令当是作册大的叔父辈,但时代反较晚,等于祭公为穆王祖父辈而当穆王前期”(注:唐兰:《西周青铜器铭文分代史征》,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12页。)”

哲以为,唐兰的推论多拘泥于“康宫说”此说经唐兰提出,影响巨大,其本人也颇为自得。然此说仅出于唐先生的彝铭考证类推,并无坚实的证据。正因如此,反而困坐其说而不自知。

史语所藏作册大方鼎铭文拓片

令方彝铭中就有大和令。明公赏赐二人祭物各三品(鬯、稌、牛),让用祷于先人。稌,前辈有释读为金小,以为赐物为鬯、金、小牛。蒋玉斌释为“金小”为稌,哲以为甚是。

至于论证,蒋玉斌在其“令方尊、令方彝所谓“金小牛”再考”一文中考证已颇为详尽,余不赘述。在此只指出一点,就是令方彝铭文中明公赐大三品祭物前有一“师”字。结合大、令二人左右于明公,皆有职服,哲以为,此师乃大之职。也即说,大为师氏。

令方彝铭中,作册令为制铭铸器者,行文所记,亦仅涉及大亦同受祭物三品而已,则可推作册令比大年长。铭中明公迺令二人以友爱同僚,且所赐物品相同,可推令和大不是父子,就是兄弟。否则作册令无需费笔墨孜孜以记如此。

作册大、令家族之族徽

诚如郭沫若所言,令之父,大之祖日名同为丁。而令簋铭亦称“用作丁公宝簋”,相关彝铭作者私名皆为大,为令。则丁公乃作册令之父,而作册大为作册令之子,盖无可疑。

作册令为作册大之父,则令方彝、令簋自然作于作册大鼎之前。哲据令方彝曆日亦考证事在成王十一年,则令方彝、令簋是成世器之说更得以加持。

由于唐兰以令方彝、令簋为周昭王器,其依据的考证标尺有一项是,伐楚为周昭王世事。这就要考证确定令簋的“唯王于伐楚伯”事,是不是周昭王伐楚事?

今人研习西周史,凡见彝铭有“伐楚、伐荆、伐楚荆”者,多将其年代归于昭王。这样的做法,实际上是值得商榷的。今本《竹书纪年》说:“康王十六年锡齐侯及命。王南巡猎至九江庐山。”且不说《竹书》是否存在错系王年,单从文献和出土彝器铭中亦能寻绎,康王时期,周人的势力已经牢牢掌控了汉水流域之南疆。

李学勤先生

楚国之封,在成王时。但地位很低,是为子爵,周人称荆子。2011年春发掘的随州叶家山西周墓地M2中出土有斗子鼎。李学勤撰《斗子鼎与成王岐阳之盟》以考,认为该器系周成王时物,与《保尊、卣》所记载的祭祀典礼有关,反映的是周成王时岐阳会盟的情况。

哲认同李学勤先生的判读,唯铭文“斗子”实为“荆子”。荆子丽为鬻熊之子,楚国受封实自其始,非司马迁所说自熊绎始受封。《国语·晋语》:“昔成王盟诸侯于歧阳,楚为荆蛮,置茅,设望表,与鲜卑守燎,故不为盟。”实一事二说而已。透过文字,千年之后,依然可读出当时的周人对楚子的鄙视。

穆王之前文献和出土铜铭中,多以荆称楚。如《鼒鼎》铭:“鼒从王伐荆”、《过伯簋》:“过伯从王伐反荆”、《艺驭簋》:“艺驭从王南征,伐楚荆”。而楚器中楚人自称多为“楚子”“楚公”及“楚王”,而不称“荆”,也无称楚伯。可见周初乃至中期或还存殷商旧邦之楚。故楚人不以荆子为蔑,周人也不以楚伯为称,盖有别也。

司马迁史记云:“及成王用事,人或谮周公,周公奔楚。”周公所奔之楚,盖为殷商旧邦之楚。《诗经·商颂·殷武》:“挞彼殷武,奋伐荆楚。罙入其阻,裒荆之旅,有截其所,汤孙之绪。维女荆楚,居国南乡。从诗中可知,有成汤之孙居于荆楚一带。令簋中,同是殷商旧族的作册令称其为楚伯,则是很自然的事情。故令簋中“唯王于伐楚伯”事,绝非在昭王世。

周公东征方鼎(载方鼎)——毛叔郑(爯季)之鼎

另外,令簋中的“于伐”、“楚伯”之用例,盖与年代确定在周初的周公东征方鼎中“唯周公于征,伐东夷、丰伯、博姑”同。或可佐证令簋之作亦在成王世。

令簋也有较为完整的曆日,月、日干支及月相皆全,当然可据以稽考铭文史实的绝对年代。郭沫若先生曾写过“夨令簋考释”一文,哲发现其释读铭文存在诸多错解。今见他人释读此簋也未得要领,因此在分析曆日之前,哲认为有必要将铭文重新隶读如下:

【令簋毛天哲释文】隹(维)王于伐楚白(伯),才(在)炎。隹(维)九月既死霸丁丑,乍(作)册夨令(尊宜)于王姜。姜商(赏)令贝十朋、臣十家、鬲百人。公尹白(伯)丁父兄(贶)于戍,戍冀?乞(覶讫)。令敢扬皇王(寜),丁公文(宁)报,用稽後人亯(享),隹(唯)丁公报,令用靖(倀)于皇王。令敢(倀)皇王(寜),用乍(作)丁公宝簋。用尊事于皇宗,用乡(飨)王逆复,用缵寮人,妇子後人永宝。隽册{族徽}。

令簋 铭文拓本

郭沫若曾说,令簋“此器多奇字,且多奇句,颇费解。”认为自“鬲百人”以下,“公尹白丁父兄于戍戍冀嗣乞”十二字甚费解。

哲以为,在于其未能正确理解铭文。如郭先生认为“公尹白丁父兄”包含于“鬲百人”之中。认为与《大盂鼎》之“自驭至于庶人”同例。且认为是王姜所赏“贝朋臣民”中之一种。

其云:“公尹高于白丁,白丁当即《管子·乘马篇》‘一乘四马……白徒三十人奉车’之白徒。”又云“白丁之名盖自殷、周以来所旧有。”且把“父兄”当作公尹白丁之父兄。

如今看起来,郭先生的释解都是错的。公尹乃百里之长,是殷商职官之一。白,伯也。伯丁父需要连读,是作册令之父称谓。金文兄,乃贶之省写。贶,赠也,赏赐也。

宋赵彦卫《云麓漫钞》卷三:“百里之长,周(毛注:非西周,乃指宋之前的后周)曰县正。春秋时鲁、卫谓之宰,楚谓之公尹,晋谓之大夫,秦谓之令,汉因之,大曰令,次曰长,至唐不改。”

令簋中所伐楚伯乃成汤之孙居荆楚者,其习语用词延续到春秋之楚国尚存。这种习语自然也保留在留佐周室的殷商史官手里。如殷人受土受职受物,概用贶或賞字。因為在殷人眼中,于周为客。此类用例,在微氏家族三器折觥折尊折方彝中有见:“隹五月,王在厈,戊子,令乍册祈兄(贶)监土于相,侯。

唯“戍冀嗣乞”较难理解。哲以为,应该铭中“嗣”字被误释了。正确的应该释读为“覶”。乞,可隶为讫字。讫,完结,结束。冀,愿也,希望。故“公尹白丁父兄于戍戍冀嗣乞”句,自可通读无碍。整句话的意思是,伯丁父被王赐守戍地为公尹,冀望戍地在伯丁父治理下,乱局能够早日结束。

令敢扬皇王(寜)。寜,耵聍,嘱咐。此字作册令彝中亦有,明公命令大和令做到友爱同僚,令把这个命令看作是明公的寄望和耵聍。敢,谦辞。敢扬,敢宣扬。皇,大也。句意为作册令要大力宣扬伟大周王冀望戍地和平安宁的爱民意愿。

丁公文(宁)报,用稽後人亯(享)。此处宁字,旧释为文。尚书大诰、君奭篇中,多有误文为宁的事例。哲以为,铭中此字或非文,乃是宁字。句意为丁公报宁,则后人享福。

隹(唯)丁公报,令用靖(倀)于皇王。倀,铭文字从厂从長,或为古文倀字。句意为正因为丁公报宁(治乱有结果),作册令越来越受到周王的重用。

令敢(倀)皇王(寜),用乍(作)丁公宝簋。句意为作册令敢长念伟大周王耵聍寄望伯丁父治理戍地能和平安宁之事,制铭铸造于丁公宝簋里。

全铭末尾数句的意思是,作册令将以这些制作的丁公宝簋用于伟大的宗族内事,以用飨于周王的再次来临,也用以招待同僚官人,家中的妻子以及后代一定要当宝贝一样保护好。

理顺这些后,整篇铭文就清晰多了。从铭文就可以看出,令簋上记载的史实绝不是在昭王伐楚之时代。令在王姜赏赐之后,回顾了父亲伯丁父生前曾被周王贶于戍地为公尹。唯丁公治政有绩,治乱有方,报宁于王,惠及后人。故可推令父为公尹盖在三监之乱初定,或在成王亲政初年。

文武成康昭穆之际,各王之后能确定无疑的是:王姒(太姒)为文王后(据《班簋》);邑姜(王姜)为武王后(据文献);康王之妻为房后(据《竹书》)。昭王之妻亦为房后(据《国语》),周穆王后妃前为王俎姜(见《不寿簋》),后有盛姬(见《穆天子传》卷六)。唯成王妻有学者认为是王姒,但哲据庚赢鼎已考,武庚之女庚赢为成王妃,为康王之母。

令簋铭中,王姜既是受尊宜人,也是赏赐人,地位比偶偶提到的周王还高,成康之际能符合此的只有武王之妻,成王之母。

铭文曆日为九月既死霸丁丑。既死霸在廿四日,月相干支为丁丑,则朔日在甲寅。查天文古曆,公元前1028年8月3日合榫。查毛氏西周断代年表,在成王十六年。

今本《竹书纪年》载:“(康王)十六年锡齐侯及命。王南巡猎至九江庐山。”尚书顾命篇已见齐侯吕及,今本《竹书》亦载:“成王八年,命魯侯禽父、齊侯伋遷庶殷于魯。”同书又载:“成王十三年,王師會齊侯、魯侯伐戎。”则不可能康王十六年才锡齐侯及命。

往昔哲已经考证得出,今本《竹书》记毕公高受命年、毛懿公薨年以及齐太公薨年,都存在错系王年的情况。那么有理由相信,“十六年锡齐侯伋命。王南巡猎至九江庐山。”皆指成王事。联系令簋曆日,则表明“于伐楚伯”之王就是周成王。

联系宜侯夨簋可推,宜侯夨与作册令就是同一人。作册令与其子大一直在周室(或一直是周公子明公僚属)效力。成王十一年,明公受命尹三事四方,治理东都,作册令与其子大皆受赏三品祭物,作册令为其父作簋以纪念,则知其父逝世于成王十一年前。

至成王十六王伐楚伯,在炎地。作册令作美肴招待了同行的武王之妻、成王之母王姜。王姜赏赐令贝十朋、臣十家、鬲百人。作册令追念了其父的功勋,并制铭作铸丁公簋以纪念。

至康王继位,感念作册令父子的功勋,封作册令夨为宜侯。作册令家族本在西土,为殷商旧族,但属支持周人一派。康王改封西土的虞侯为南乡的宜侯,特意要看一看武王、成王伐商人时的地图和东国图,“王卜于宜,入土南乡。”说明作册令被封虞侯盖在成王十六年之后,康王继位之前。其子大承继父职作册也当在令被封虞侯之后,盖也在成王后期。

综上所论,唐兰先生的康宫说立论基石是不存在的。哲据铭文曆日以考,证知令方彝为成王十一年器。令簋是成王十六年器。此结论不仅符合周初的史实,且能从相关器铭的内在联系中得到证认。更进一步佐证了郭沫若、陈梦家的成王器判读的正确。

只是一不小心,就推翻了唐兰先生的康宫说。令彝令簋为成王器,成王时绝无可能有康王之庙,康宫唯一可能的就是武王之庙。唐兰的康宫说对学界影响巨大,从者亦甚夥,客观上误导了一批相关铜器的断代。今后凡见铜铭中康宫诸器,皆须重新审视之。

毛家小子天哲写于浙江金华
二〇二〇年八月四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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