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不吊1、超载或被吊物 重量不清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3、钢丝绳不合格、捆绑捆缚不牢。 4、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5、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6、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7、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时不吊。 8、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防止钢丝绳磨损或割断)不吊。 9、埋在地下或凝固在地面的物体不拔吊。 10、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或暴雨、暴雪、大雾、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吊。 二、八禁止1、禁止起重机运行时维修保养; 2、禁止在起重机运行时上下人员。 3、禁止吊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 4、禁止对吊挂着的重物进行加工。 专栏 安全文明施工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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