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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号公告附件表格
2020-12-08 | 阅:  转:  |  分享 
  
附件12

附件11

附件10

附件9

附件8

附件7

附件6

附件5

附件4

附件3

附件2

附件1

附件: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管理量化记分标准

类别

编号

评价项目

违法、违规行为描述

考核分值

记分分值

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与人员管理

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包括机构和人员等)、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的,扣20分;未按规定设置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或未按规定配足安全生产专管人员的,扣20分;实行总、分包的企业未制定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或未按制度执行的,扣20分。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扣10分;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健全的,扣5分;各部门、各岗位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执行,每起扣2分;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的,扣10分;未按考核制度组织检查并考核的,扣10分,考核不全面扣2-10分;未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扣10分,未对管理目标实施考核的扣2-10分;未未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的,扣10分,未实施考核和奖惩的,扣2-10分。

安全文明资金保障制度

未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保障制度的,扣10分;制度无针对性和具体措施的,扣5分;未制定或未实施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年度计划的,扣5分;未设立安全教育培训专项资金的,扣5分;安全教育培训专项资金使用不到位的,扣5分。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未按规定建立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的,扣5分;制度未明确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新进单位从业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要求的,扣2-5分;未编制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或未按年度计划设施的,5分,未参加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教育、会议,每次扣5分。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未建立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的,扣5分,制度不全面、不完善的,扣2-5分;未按规定组织检查的,扣5分,检查不全面、不及时的,扣2-5分;对检查出的隐患未采取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的,每起扣2分;无整改复查记录的,每起扣2分;对多发或重大隐患未排查或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的,扣2-5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未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扣5分;未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的,每起扣5分;未建立事故档案扣2分;未按规定实施对事故的处理及落实“四不放过”原则的,扣2-5分。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

未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的,扣5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无针对性的,扣2-5分;未按规定制定演练制度并实施的,扣2分;未按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落实救援人员和救援物资的扣2分。

安全技术管理

法规、标准和操作规程配置

未配备与生产经营内容相适应的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的,扣5分,配备不齐全,扣2-5分;未配备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5分,配备不齐全的,缺一个工种扣1分;未组织学习和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的,扣2-5分。

施工组织设计

企业无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批准制度的,扣10分;施工组织设计中未明确安全技术措施的扣5分;未按程序进行审核、批准的,每起扣3分。

专项施工方案(措施)

未建立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写、审核、批准专项施工方案制度的,扣15分;未实施或按程序审核、批准的,每起扣3分;未按规定明确本单位需进行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名录(清单)的,每起扣3分。

安全技术交底

未制定安全技术交底规定的,扣10分;未有效落实各级安全技术交底,扣2-5分;交底无书面记录,未履行签字手续,每起扣2-5分。

危险源控制

未建立危险源监管制度,扣20分;制度不齐全、不完善的,扣5~10分;未根据生产经营特点明确危险源的,扣5-10分;未针对识别评价出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管理方案或相应措施,扣5-10分;未建立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的,扣5-10分。

设备和设施管理

设备安全管理

未制定设备(包括应急救援器材)采购、租赁、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检查、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扣20分;制度不齐全、不完善的扣5-10分;设备的相关证书不齐全或未建立台账的,扣5-10分;未按规定建立技术档案或档案资料不齐全的,每起扣5分;未配备设备管理的专(兼)职人员的,扣10分。

设施和防护用品

未制定安全物资供应单位及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扣10分;未按制度执行的,每起扣2分;未建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建、构筑物、活动板房)的采购、租赁、搭设与拆除、验收、检查、使用的相关管理规定的,扣10分;未按管理规定实施或实施有缺陷的,每项扣2分。

安全标志

未制定施工现场安全警示、警告标识、标志使用管理规定的,扣5分;未定期检查实施情况的,每项扣5分。

安全检查测试工具

未制定施工场所安全检查、检验仪器、工具配备制度的,扣5分;未建立安全检查、检验仪器、工具配备制度的,扣2-5分。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安全达标

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及相关现行标准规范进行检查,安全管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2-10分;文明施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2-15分;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2-10分;基坑工程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2-10分;摸板支架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2-10分;高处作业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2-10分;施工用电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2-10分;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2-10分;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2-10分施工机具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1-5分。

安全文明资金保障

未按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或无拨付、使用记录的发现一个工地扣10分。

资质和资格管理

未制定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资格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的要求和规定,扣10分,管理记录不全扣5-10分;合同未明确参建各方安全责任,扣10分;分包单位承接的项目不符合相应的安全资质管理要求,或作业人员不符合相应的安全资格管理要求扣10分;未按规定配备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分包单位),扣10分,节假日工程项目无企业领导轮流值班的,扣2分;工程项目无项目部领导带班的扣3分。

生产安全事故控制

对多发或重大隐患未排查或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的,扣2-20分;重大危险源安全专项方案编制方案未经审批或方案审批程序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或对专家论证方案要求未落实或整改的,扣10分;技术负责人未组织编制人员对方案实施交底或未组织验收的,扣5分,未对过程进行检查的,扣5分;未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扣15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无针对性的,扣5-10分;未按规定实施演练的,扣5分;未按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落实救援人员和救援物资的,扣5-15分。

设备、设施、工艺选用

现场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或工艺的,扣10分;现场使用不符合标准的、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设施,扣10分;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设施、工艺超过使用年限或存在严重隐患的,扣10分;未建立起重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制度的,扣5分,未按照制度实施的,扣3分,实施记录不齐全的,扣2分;未向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使用登记)和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办理设备备案手续的,扣10分;设备安装和拆卸前,未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书面告知的,扣5分,起重设备未检测(检验)、验收的,扣5分,检测、验收记录不齐全的,扣3分;现场使用不合格的钢管、扣件、安全网的,每起扣2-5分;现场安全警示、警告标志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扣2-5分;现场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或防治措施实施不到位、没有针对性的,扣2-5分。

保险

未按规定办理工伤保险的,扣10分;每发现一处在建工程未办理工伤保险的,扣5分,未依据工伤保险对伤亡职工进行赔付的,每起扣5分,未制定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或制度不健全的,扣5分,未建立工伤、事故处理档案或档案不齐全的,扣5分。

附件:2、建筑企业安管人员全生产动态管理量化记分标准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

未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扣15分,制度不健全的扣2-10分;未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的,扣10分;未建立、完善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扣10分;未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的,扣10分;未设立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扣10分;未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保障制度的,扣10分,制度无针对性和具体措施的,扣2-10分;未按规定建立本企业安全培训制度的,扣10分,制度不健全的扣2-10分;未建立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或未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的,扣10分;未制定本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的,扣10分,制度无针对的,扣2-10分;未参加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和会议(须企业法人参加的),每次扣5分。

企业技术负责人

未配备与企业生产经营内容相适应的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的,扣10分,配备不齐的2-10分;未组织学习和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的,扣2-15分;未制定本企业安全技术交底规定的,扣10分;无本企业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批准制度的,扣20分,未按程序进行审核、批准的,每起扣5分;未建立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写、审核、批准专项施工方案制度的,扣20分;未按规定明确本单位需进行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名录(清单)的扣20分,每起扣10分;未参加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和会议(须企业技术负责人参加的),每次扣5分。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

未按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组织检查并考核的,扣15分,考核不全面的,扣2-10分;未按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实施考核的,扣5分;未按本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实施考核的,扣5分;未建立本企业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制度的,扣10分,制度不全面、不完善的,扣2-10分;未建立本企业危险源监管制度的,扣10分,制度不齐全、不完善的,扣2-10分;未制定本企业设备采购、租赁、安拆、验收、检测、使用、检查、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的,扣20分,制度不齐全、不完善的,扣2-15分;未按规定组织检查的,扣10分,检查不全面、不及时的扣2-10分;对检查出的隐患未采取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的扣10分,每起扣2分;对多发或重大隐患未排查或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的扣10分,扣2-10分;未按本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落实救援人员和救援物资的,扣5分;未按规定制定演练并实施的,扣5分,未参加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和会议(须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参加的),每次扣5分。

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

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的,扣5分;未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的,扣5分,未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或未按计划实施,扣2-5分。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批的,扣5分,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或缺少设计技算的,扣2-5分;未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的,扣2-5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扣10分,未按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扣5分。

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的,扣5分,未按分部分项进行交底的,扣5分,交底内容不全面或针对性不强,2-5分。

未建立安全检查制度的,扣5分,未有安全检查记录的,扣2-5分;事故隐患整改未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扣5分。

施工人员入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的,扣5分,变换工种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未进行安全教育的,扣5分;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教育培训和考核的,每人扣2分。

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未按规定办理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装验收、使用登记的,扣5分;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扣5分,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未设专人管理,未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的,扣5分。

未按要求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的,扣3分;未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或办公、生活区的选址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扣5分;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的,扣2分。

“三宝”、“四口”、“五临边”等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扣2-10分;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的,扣5分。

未制定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或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扣5分;未制定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规程或操作规程未实施的,扣5分

作业人员不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的,扣5分;长期不在施工现场的,扣5分。

所管理的工程项目在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检查中被发出执法建议书或停工整改通知书的,扣10分;项目负责人长期不在施工现场的,扣10分。

未参加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和会议(须项目负责人参加的),每次扣5分。

施工企业(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施工项目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未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技术交底的,扣2-10分。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或检查记录弄虚作假的,扣10分。

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2-10分;摸板支架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2-10分;高处作业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2-10分;施工用电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2-10分。

未按规定对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的,扣5分;未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资料档案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的,扣5分。

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扣10分;作业人员不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的,扣2-10分。

工程施工作业期间长期不在施工现场监督的,扣5分。

未参加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和会议,每次扣5分。

附件:3、监理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管理量化记分标准

监理企业

未选派具备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的,扣10分。

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扣10分。

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的,扣2-10分。

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的,扣2-10分。

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扣2-10分。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2-10分。

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利害关系的,扣10分。

总监理工程师长期不在施工现场的,扣10分。

未按照规定要求向有关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监理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扣5分

在办理在建项目安全报监时,未在“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网”(www.ynjsza.com)上报齐监理资质和监理机构人员的,扣10分

未参加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求监理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培训和会议,每次扣5分。

附件:4、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动态管理量化记分标准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总监违反规定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从事执业活动,扣10分。

未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及其岗位职责的,扣5分;未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的,扣5分。

未组织编制监理规划或针对性不强,未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的,扣2-10分;未定期组织召开监理例会的,扣5分。

未组织审核施工企业、专业承包和分包单位资格的,扣10分;未组织审核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的,扣2-10分;未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劳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扣2-10分;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未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扣2-10分。

未组织按规范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扣2-10分;未组织对变更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扣2-10分;未组织审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未经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情况,已及是否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的,扣10分;未督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2-10分。

未组织项目监理人员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工程监理的,扣2-10分;未按照规定对施工单位报审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验收手续的,扣2-10分;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安全设施按合格签字的,扣2-10分;未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的,扣2-10分。

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或者存在质量事故的,未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的,扣10分;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未按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的,情况严重的,未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的,扣2-10分;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扣10分;未审查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或未签发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的,扣2-10分。

未组织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的,扣2-10分。未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或未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的,扣10分。

未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的,扣2-10分;监理资料弄虚作假,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严重不符的,扣10分。

专业监理工程师

未参与编制监理规划、未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或针对性不强的,扣5-10分,未按实施细则实施监理并详细记录的,扣2-10分。

未审查施工企业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或未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的,扣5分

未参与审核专业承包、分包单位资格的,扣5分。

未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未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的,扣5分。

未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的,扣2-10分。

未处置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的,扣10分。

未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的,扣5分。

未组织编写监理日志或未参与编写监理月报的,扣2-10分。

未按规定监督施工企业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的,扣2-10分。

未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安全事故易发工序进行旁站、巡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的,扣2-10分。

未按规定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及使用期间的定期检测记录的,扣2-10分。

监理工程师长期不在施工现场的,扣10分。

附件:5、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登记标准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施工企业

安全许可证号

企业资质证号企业资质等级

联系电话

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装修工程□土木工程□管线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

工程合同价≤5000万元□5000万<工程合同价≤1亿元□工程合同价>1亿元□

劳务分包50人以下□50-200人□200人以上□

序号

岗位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证书类型

证书编号

状态

操作

备注

附件:6、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登记标准

监理资质证号

监理等级

建筑工程□装修工程□土木工程□管线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

工程合同价≤5000万元□5000万<工程合同价≤1亿元□工程合同价>1亿元□

附件: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动态考核年度汇总表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资质证书编号(等级)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考核内容

扣分分值

无施工项目







汇总分数=①+②+③

有施工项目



汇总分数=①+②+③×0.5+④×0.5

入滇施工企业

汇总分数=④

考核结论

合格□不合格□(在对应项目打√)

检查人

姓名:

检查时间

受检(自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受检(自查)时间

(主管部门)执法证书编号:

上报人

上报时间

附件:8、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动态考核年度汇总表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上报部门

上报人员

附件:9、监理企业安全生产动态考核年度汇总表

监理企业名称

监理资质证号及等级

考核扣分分值

考核记分分值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附件:10、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动态考核年度汇总表

考核部门

考核人员

附件:11

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汇总表

施工企业名称

属地

资质证书编号

资质类别

资质等级

企业主要负责人

发证日期

有效日期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上监理工程师

考评得分

考评结论

优良合格不合格

考评部门

考评人员

考评时间

附件:12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汇总表

施工企业地址

资质证书编号及等级

优良合格不合格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7.00

8.00

9.00

10.00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7.00

8.00

9.00

10.00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7.00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1.00

10.00

2.00

10.00

3.00

10.00

4.00

10.00

5.00

10.00

6.00

10.00

7.00

10.00

8.00

10.00

9.00

10.00

10.00

10.00

1.00

10.00

2.00

5.00

3.00

5.00

4.00

5.00

5.00

10.00

6.00

10.00

7.00

5.00

8.00

10.00

9.00

10.00

10.00

10.00

11.00

10.00

12.00

10.00

1.00

10.00

2.00

10.00

3.00

10.00

4.00

10.00

5.00

10.00

6.00

10.00

7.00

10.00

8.00

10.00

9.00

5.00

10.00

10.00

11.00

5.00

1.00

100.00

2.00

100.00

3.00

100.00

1.00

10.00

2.00

20.00

3.00

5.00

4.00

10.00

5.00

5.00

6.00

10.00

7.00

5.00

8.00

10.00

9.00

5.00

10.00

5.00

11.00

10.00

12.00

5.00

1.00

10.00

2.00

10.00

3.00

40.00

4.00

10.00

5.00

20.00

6.00

5.00

7.00

5.00

1.00

20.00

2.00

10.00

3.00

10.00

4.00

5.00

5.00

5.00

6.00

5.00

7.00

5.00

1.00

5.00

2.00

10.00

3.00

15.00

4.00

10.00

5.00

20.00

1.00

20.00

2.00

10.00

3.00

5.00

4.00

5.00

1.00

100.00

2.00

10.00

3.00

10.00

4.00

20.00

5.00

10.00

6.0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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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淳和思行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