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日课 有一对男女结婚,想在二零一三年内举行婚礼,资料如下: 男家资料如下: 男父生年——己丑年(一九四九年) 男母生年——壬辰年(一九五二年) 男方四柱八字为: 甲子 年 丁卯 月 乙巳 日 庚辰 时 男方命宫——甲戌 男方胎元——戊午 女家资料如下: 女父生年——庚寅(一九五零年) 女母生年——癸巳(一九五三年) 女方四柱八字为: 乙丑 年 壬午 月 壬寅 日 乙巳 时 女方命宫——壬午 女方胎元——癸酉 以上所有资料中,日课不可取与以下干支相冲日课,即: 男年命“甲子”——不可取“庚午、壬午、甲午”干支,其次是“丙午、戊午”干支。 男胎元“戊午”——不可取“甲子、丙子、戊子”干支。 男父“己丑”——不可取“乙未、丁未、己未”干支,其次是“辛未、癸未”干支。 男母“壬辰”——不可取“戊戌、丙戌、壬戌”干支,其次是“甲戌、庚戌”干支。 女年命“乙丑”——不可取“辛未、乙未、己未”干支,其次是“丁未、癸未”干支。 女胎元“癸酉”——不可取“丁卯、己卯、癸卯”干支,其次是“乙卯、辛卯”干支。 女父“庚寅”——不可取“壬申、丙申、庚申”干支,其次是“甲申、戊申”干支。 女母“癸巳”——不可取“丁亥、己亥、癸亥”干支。其次是“乙亥、辛亥”干支。 以上取日课原理是,日课不可有与“男方女方生年、命宫、胎元”及“男女双方父母生年”相冲干支出现。 谨择取阳历二零一三年九月八日,早上十时出门,下午五时后在酒楼恭候入席,其日课四柱是: 癸巳 年 辛酉 月 丁丑 日 乙巳 时 出门“己酉”时在酒楼恭候入席 日课原理除不冲克男女双方及其父母外,还要在五行上有生助之力。日课中,以地支三合局较易取,故以地支“巳、酉、丑”三合金局生旺男命“甲子”干支,甲木干力轻,“子”支水力重,故取地支三合金局生旺子水,甲命虽属木,不合金局,但日课“癸”年干水生甲木,“乙”时干同木气,故不忌。 其次,女方“乙丑”年命,日课“癸”水年干生“乙”木人命,及“乙”时木干同气,地支“丑”日旺“乙丑”命,“巳、酉、丑”支与女命丑成三合金局,故大吉,忌“亥、卯、未”年生人用事。 修造日课举例 有“丁亥”年命用事,修造阳居巽山乾向,或新居入伙是巽山乾向,或葬先人于坐巽山之坟穴。日课四柱是: 乙未 年 己卯 月 丁亥 日 丁未 时 丁亥——人命 巽山——山命 查乙未年,其凶神方是: 五黄在西方“庚、酉、辛”三山。 三煞在西方“庚、酉、辛”三山,岁煞在“戌山”,劫煞在“申山” 岁破方在“丑山”。 戊己都天煞在“寅、卯、子、丑”四山,都天夹煞在“甲、癸”二山。 当一切凶神资料掌握清楚后,便可选取日课用事。 日课地支“亥、卯、未”三合木局,取未时用事,木旺,而巽方亦木,是同旺木局。“丁亥”年命,与日干支相同,是同一干支,三者相配大吉。此日课能“扶山相主”,取之大吉。其余日课取法,皆如此类推,虽日课格局未必尽同,但原则是:“以日课五行去生助或同旺坐山及命主为首要,亦取日课天乙贵人禄马等吉神相照为助力,不要犯煞方凶神便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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