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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大车右转有“虎口”,会“吞”人命!

 方圆长短 2020-12-09

△ 图为江苏常州、仪征,广西柳州等地设置的右转警示区

“大型车辆右转警示区”是各地交管部门为解决大型车辆(尤其是大货车)在路口右转时因“内轮差”导致的伤亡事故,而进行的努力探索。

从现实案例来看,这样的探索确实很有必要——
11月26日,广西柳州一个十字路口,林某驾驶电动车从非机动车道驶入路口,忽然发现将要撞上左侧一辆右转的大型自卸货车,随即向右打方向避让。然而,由于两车距离过近,电动车还是被卷入了车底,林某被碾压,当场死亡。货车驾驶人韦某称,事发前他没有看见旁边的电动车,撞上之后他立即刹车。目前这起事故还在调查之中。

与上述事故类似,在吉林省吉林市,也有一起。

2020年11月17日,吉林省吉林市。下午17时许,一辆水泥罐车在右转时,将一辆绿灯直行过路口的电动车卷入车底,电动车及驾驶人被右后侧车轮碾压,当场死亡。经调查,水泥罐车驾驶人因转弯未让直行,负事故全部责任。

继续往前追溯,这样的案例还有更多——

在杭州,2020年7月30日早6:40分,刘某驾驶重型货车在路口右转弯时,将一辆直行电动车撞倒,电动车驾驶人何某险遭车轮拦腰碾压。关键时刻,何某抬起双腿才幸免于难。

△ 视频来源:杭州交警

在湖南郴州资兴市,2020年7月23日,一辆在道路中间车道行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忽然向右变道转弯,将其右侧一辆摩托车撞倒,摩托车驾驶人刘某及乘客险些被卷入轮底,刘某未佩戴安全头盔,头破血流,同时胸腔挤压受伤。经查,牵引车驾驶人彭某从中间车道违法变道,负事故主要责任;刘某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承担次要责任。

△ 视频来源:湖南交警

在河北邯郸,2020年7月16日,李某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309国道行驶至路口右转弯时,与一辆直行电动车发生碰撞。电动车驾驶人张某被碾压,当场死亡。


在江苏苏州,2020年5月13日,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直行通过路口时,被一辆右转的大货车撞倒。幸好潘某反应比较快,立即反向爬行了几步,躲过了车轮碾压。经查,大货车因转弯未让直行,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 视频来源:苏州交警

在河南修武县,2019年4月13日,王某驾驶电动车行至路口,在绿灯直行时,被一辆右转的重型货车撞倒,幸运的是,王某敏捷地滚到车底,避开了车轮轨迹,幸运逃生。经调查,大货车转弯未让直行,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这样的事故,有很多:

追根究底,还是人们对大型车辆周围的盲区以及右转弯时的“内轮差”了解不深:

在这里,我们要提醒大型车辆驾驶人:行车途中一定要密切观察车辆周围情况,尤其是在转弯时,一定要充分观察右侧盲区内是否有其他车辆和人员;建议在车辆后视镜上加装用于观察盲区的小圆镜,可最大程度消除视野死角,提高转弯、倒车时的安全性。

同时,非机动车、行人,切记要远离大型车辆,在路口处遇到大型车辆,一定要拉开足够的横向距离,不要置身货车右转时的“内轮差”区域内;宁可停下等待大车先行,也不要与其争道抢行!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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