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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谱》考辩

 旷世缘q33hh84b 2020-12-13

潘玉福/文

摘要:对《书谱》中“吴郡孙过庭撰”“垂拱三年写记”,以及文中的孙过庭所叙之书论言语、陈子昂的《率府录事孙君墓志铭》《祭率府孙录事文》对孙过庭的说明和评价,推论出《书谱》的作者当为孙过庭。通过初步的考证分析,综合西川宁和启功等人的研究成果对《书谱》是序文还是正文进行分析与辨识,即现存《书谱》其作者为孙过庭,其生年约在公元646 年前后,卒年约在公元697 年;且《书谱》应作为上卷的序文来看待较为合理,下卷当是《书谱》的谱式。

关键词:《书谱》;孙过庭;生卒年;序文

《书谱》是我国历史上的一篇书论精粹,然而,其中的很多谜题,学术界一直争论不休,至今没有定论。日本学者西川宁通过研究,认为《书谱》曾被几度分割,后又合装,且现存的《书谱》为正文,不是序文,且下卷未曾亡佚;而启功先生则认为现存的只是《书谱》的上卷,是个序文,下卷作者未及撰写而早逝。笔者闲暇之余,常观《书谱》,前番又看到日本的谷村隽堂所写的《与〈书谱〉有关之谜及其真相》一文,继而引发了笔者对于《书谱》的一些问题的思考。《书谱》[1]1-62 一文,长达3 700余字,而细察其文,则有诸多疑问悬而未解。如作者问题,作者的生卒年问题,卷数以及是序文还是正文的问题。今尝试考证论述如下:

一、《书谱》的作者问题

《书谱》开篇云:“书谱卷上,吴郡孙过庭撰。”说明,此文的撰者为孙过庭。可是当我们更进一步阅读文章之后,会发现文中有很多“改写”和“点去”的部分。如文章第六行的“钟张信为绝伦,其余不足观”一句便被点去,原因是因为写重复了而被点去的。后文中也有几处相似的情况。因此,我们不禁会疑问,这难道是作者在抄写别人的文章,因抄写仓促而产生的目误吗?若是如此,那么本文的撰者当另有其人。日本的谷村隽堂在《与〈书谱〉有关之谜及其真相》一文中便是这么认为的,他说:

关于名字,《书谱》称撰者孙过庭,陈子昂《孙君墓志铭》称孙虔礼,论者认为是另有其人。《祭文》曰:“元常既没,墨妙不传,君之逸翰,旷代同仙。”能和草圣张芝抗衡的书家,应该就是此人孙过庭吧。[2]

然而,若是《书谱》的书写者和撰写者为两个人,那么,撰者已为孙过庭,此已明矣,然则书写者为谁耶?且当时唐代人物之中,何人有此功力能书写下如此有“二王”风骨之草体书论耶?况且,与孙过庭为同时代的诗人陈子昂为孙过庭写过《率府录事孙君墓志铭》,全文如下:

呜呼!君讳虔礼,字过庭,有唐之不遇人也。幼尚孝悌,不及学文;长而闻道,不及从事。得禄值凶孽之灾,四十见君,遭谗慝之议,忠信实显,而代不能明;仁义实勤,而物莫之贵。隐厄贫病,契阔良时,养心恬然,不染物累,独考性命之理,庶几天人之际,将期老而有述,死且不朽,宠荣之事,于我何有哉?志竟不遂,遇暴疾卒于洛阳植业里之客舍,时年若干。呜呼!天道岂欺也哉?而已知卒不与,其遂能无恸乎?铭曰:

嗟嗟孙生,人见尔迹,不知尔灵。天竟不遂子愿兮,今用无成。呜呼苍天!吾欲诉夫幽明。[3]2181

墓志铭中,陈子昂称:“君讳虔礼,字过庭,有唐之不遇人也……嗟嗟孙生……”从此处,我们可以知道:孙过庭名虔礼,字过庭。况古人“名”“字”“号”各有来历,“名”与“字”一般意义相同或相近,“过庭”二字,实出于《论语·季氏篇》:“……鲤趋而过庭”[4],表示礼敬之意;而“虔礼”二字,“虔”乃“恭敬”[5]1036 之意,“礼”可作“礼让”解,合之则为“恭敬礼让”之意,这符合“名”与“字”意义相同或相近之意。所以,孙过庭、孙虔礼指的应是同一人。其他信息里,唯“志竟不遂,遇暴疾卒于洛阳植业里之客舍,时年若干”两句,可知孙过庭英年早逝,大志不遂。又陈子昂《祭率府孙录事文》节录如下:

维年月日朔,某等谨以云云:古人叹息者,恨有志不遂,如吾子良图,方兴青云自致。何天道之微昧,而仁德之攸孤?忽中年而颠沛,从夭运而长徂。……元常既没,墨妙不传,君之逸翰,旷代同仙。岂图此妙未极,中道而息,怀众宝而未摅,永幽泉而掩魄。……呜呼孙子!山涛尚在,嵇绍不孤,君其知我,无恨泉途。呜呼哀哉!尚飨。[3]2191

在祭文中,陈子昂对孙过庭的书法评价极高,称他“元常既没,墨妙不传,君之逸翰,旷代同仙”。《书谱》中,孙氏也自称“余志学之年,留心翰墨,昧钟张之馀烈,挹羲献之前规,极虑专精,时逾二纪”。

孙过庭早年就开始留心翰墨,是一个善书者,再如作者文中云:

尝有好事,就吾求习,吾乃粗举纲要,随而授之,无不心悟手从,言忘意得,纵未穷于众术,断可极于所诣矣。[1]40-41

由此观之,孙过庭对书法之理解颇深,理论之功也是十分扎实的,因此,他实际的书法功力自然不浅,况且《书谱》开篇云“吴郡孙过庭撰”,末尾云“垂拱三年写记”,按谷村隽堂所言,“垂拱三年”原为“垂拱元年”“三”字当为“元”字的改写,细查此处,确实有改动过的痕迹,此说当确。但无论是垂拱三年还是垂拱元年,笔者以为《书谱》乃是孙过庭的“改订之作”,何以言之?上文提到,《书谱》之中有很多“点去”和“改写”的部分,这很有可能是作者已经写好了《书谱》的稿本,而推敲未定,作者欲将所写的稿子誊写下来,而在这个过程中往往手不能应心,偶尔难免随着以前的脑中的行文思路放手写去,我们知道,诗词文章也罢,当灵感到来之时,往往是不可遏制的。正如作者《书谱》之中所言:

夫心之所达,不易尽于名言;言之所通,尚难形于纸墨……心不厌精,手不忘熟。若运用尽于精熟,规矩谙于胸襟,自然容与徘徊,意先笔后,潇洒流落,翰逸神飞,亦犹弘羊之心,预乎无际;庖丁之目,不见全牛。[1]32-40

在孙过庭看来,心中所想到的,未必能够用言语准确地表达出来,言语能够说清楚的,也未必能够用笔墨清晰地表现出来。只有心手精熟,规矩谙熟于心,作书之时才能自然流落,风神潇洒,就像桑弘羊善于用心计算,庖丁解牛而目无全牛,书法也是如此,况且“草贵流而畅”,孙过庭书写之时,顾得上用笔之法,将《书谱》这一幅作品的章法和结构把握住,使得草法流畅,就难能可贵了,哪里能一字不错,一句不错呢!因此,孙过庭誊抄《书谱》的稿子,留下了如今的《书谱》,其中出现部分的“点去”和“改写”,那也是无可厚非的。他能以直追“二王”(指王羲之、王献之父子)的书风书写下《书谱》,自然也在情理之中。故,笔者认为,《书谱》当是孙过庭一人撰文并书写之作无疑。换作他人,恐难有此理论与创作结合得恰到好处的佳作出现,因为同一时期之人,未有书学之功精如孙过庭者也,纵然是同一时期的张旭和怀素,其作品也无此风格。

二、孙过庭生卒年问题

关于孙过庭之生卒年,历来也是争论不休,至今仍无定论。其他典籍中,亦未有明确记载。《书谱》中虽有提及,然亦有扑朔迷离之感。文中提到:“余志学之年,留心翰墨,味钟张之余烈,挹羲献之前规,极虑专精,时逾二纪。”据此,笔者分析,“志学之年”按《论语·为政》篇“吾十有五而志于学”[6],当为15 岁。“时逾二纪”,《简明古汉语词典》[7]中,“纪”解释为:记年单位,十二年为一纪;《康熙字典》[8]引《传》言:十二年曰纪;另《现代汉语词典》[5]612 中,“纪”训为:古时以十二年为一纪,今指更长的时间。谷村隽堂认为一纪或为10年,或为12 年,可谓谬矣。古人所说的“纪”,当是以十二地支为一纪。按此,“二纪”即24 年,“时逾二纪”,即超过24 年,也就是24 年多,当然,这里的“逾”也是不可能超过一年的,若是超过一年,何不直言?以此外加15 年,则为39 年多。推算到这里,我们大概可以认为,孙过庭撰写《书谱》之时,为39 岁有余。而诚如上文推测,《书谱》原本应当为一稿本,惜后世未能流传,传世文献亦无有记载,现在的《书谱》,应是抄写原来的文本而得来的笔意流畅的“作者手抄本”,而此作品文末称“垂拱三年写记”,“三”字又可明显看出为“元”字之改写。笔者认为,作者开始写作《书谱》之时,当在垂拱元年(公元685 年)[9],而“时逾二纪”一句在文章的第61 行,况且《书谱》全文只有数千言,不须花费多久时日便可完成初稿,故可知作者初步写作此文之际,不可能是垂拱三年,该是垂拱元年,垂拱三年或许是现存《书谱》的抄写时间。当作者书写《书谱》时,最后也由于笔意与文辞之顺畅,一时失误,将眼中所见的《书谱》稿本上的“垂拱元年”即将写下,继而发现有误,又立刻将写好的“元”字的一半,添笔改为“三”字,作“垂拱三年”。依此论之,则可知孙过庭书写《书谱》时,时间应在“垂拱元年(公元685 年)”,时作者39 岁有余,按此可得,垂拱三年(公元687 年)之时,作者41 岁有余矣。由此推算得出,孙过庭的生年当在唐太宗贞观二十年(公元646 年)前后。

然而,孙过庭的卒年当如何得知呢?谷村隽堂认为“陈子昂于公元694 年遭牢狱之灾,翌年,死在狱中”。然察韩理洲之《陈子昂生卒年考辩》[10]、吴贤明《陈子昂生卒年辩》及其《补证》可知,陈子昂之生卒年共有两种说法:一说为,陈子昂生于显庆三年(公元658 年),卒于圣历二年(公元699年),年42 岁(韩理洲文);一说为,陈子昂生于唐高宗显庆四年(公元659 年),卒于武则天久视元年(公元700 年),年42 岁。是故言陈子昂卒于公元695 年,可谓谬矣。笔者按,韩文论证颇详,有理有据,当是。

故孙过庭之卒年当在公元699 年陈子昂下狱之前。陈子昂的《祭率府孙录事文》和《率府录事孙君墓志铭》两篇文章中,均未提及孙过庭卒时的具体年岁,也没有说明祭文和墓志铭的写作时间。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率府录事孙君墓志铭》中,陈子昂提到“得禄值凶孽之灾,四十见君,遭谗慝之议”,既然陈子昂“四十见君”,也就是说陈子昂40 岁之时与孙过庭相识,按:陈子昂40 岁时乃是神功元年(公元697 年),据上文,孙过庭生年约为公元646 年,则公元697 年,若孙过庭还在世,当为52 岁。又说“志竟不遂,遇暴疾卒于洛阳植业里之客舍,时年若干”,从《墓志铭》中可以看出,孙过庭先是遭谗慝之议,而后“遇暴疾卒”,此处读来,很是奇怪,对孙过庭的死,陈子昂为何不直言呢?难道孙过庭是被什么朝政之事牵连,下狱而亡的吗?答案是不言而喻的。正因如此,陈子昂才隐约地说“值凶孽之灾”“遭谗慝之议”“遇暴疾卒”等言语。又《祭文》中说“岂图此妙未极,中道而息”,“中道”即“中途”之意,也可以说是百年之中途。依此,笔者推断:孙过庭或卒于陈子昂下狱之前的公元697 年—699 年之间,而极有可能卒于陈子昂“四十见君”之时,即公元697 年,时年52 岁。

三、《书谱》及《书谱序》之辨识

关于这部作品是《书谱》正文还是序文的问题,也有很多研究者对此争论不休。日本的西川宁认为现存的《书谱》就是全文,而且上下卷皆全,不是序文[11];启功、西川宁都把第十三纸的从首行“约理”开始至200 行为下卷。关于其卷数之说,余亦赞同之,而西川宁认为《书谱》是正文,余则以为不然。清人陈奕禧在《绿阴亭集》里说:“孙过庭字虔礼,……所著《书谱序》上卷,凡四千言,……而所谓‘谱’者,必尚有所制及下卷文字,今皆不传。”①启功认为《书谱》“今本一篇,叙述书法源流及撰写《书谱》之旨,篇末自称‘撰为六篇,分成两卷’,实为序言之体,其下卷当为种种之谱式。故《宣和书谱》称之为‘序’;瘦金题签亦称之为‘序’;所谓‘序上下二’者,谓此篇序文分装上下二轴。故不言‘谱上下二’,以别于‘序’与‘谱’之二卷”。[12]余以为这两个解释是比较恰当的,陈奕禧认为“必尚有所制及下卷文字”,启功将《书谱》理解为“上卷为序,下卷为种种之谱式”,都说明《书谱》下卷今不得见的状况。按《书谱》卷首的分割处右上角有瘦金题签“唐孙过庭书谱序下”,“下”字稍有模糊。据西川宁所论,书谱曾被几度分割,题签处也许是后人在装订《书谱》序言的时候,上卷的题签遗失而贴以下卷的题签所致。而下卷究竟是遗失了,还是亡佚了呢?要是没有下卷,何以出现瘦金题签“唐孙过庭书谱序下”的字样呢?如有下卷,则应如陈奕禧、启功二人所言“当为种种之谱式”。谱,《说文》:籍录也;《释名》:布也,布列见其事也;《史记·三代世表》记有“自殷以前诸侯不可得而谱”;《春秋序》:谱第。按此,则“谱”有分布,谱系,记录之意。《说文解字注》:谱,本又作諩,《类篇》训“諩”同“谱”;《文心雕龙》:故谓谱者,普也。又:普,《说文》曰“从並从日”;《集韵》曰:“竝,隶作並”,故“並”即“竝”也。“竝”字小篆如两人并列站立状,实有“并列,排列”之意。故“諩”字,其本意或为“排列之言”。《辞海》:1.按照事物类别或系统编成的表册。亦谓编列成谱。2.作示范或供寻检的图书、样本。合以上诸说言之,“书谱”之“谱”,乃是记录、分类和排列唐以前各家书法作品之表册。此即所谓的“谱”,此方能应《书谱》“谱”字之意。至于日本的西川宁等人认为《书谱》已经是正文的上下卷,且强将全篇序文拆而分为“六篇”,我认为是不足信的。如若《书谱》为正文,应该按孙过庭所言,当是“今撰为六篇,分成两卷,第其工用,名曰书谱,庶使一家后进,奉以规模;四海知音,或存观省;缄秘之旨,余无取焉”的状态。而目今所见,未曾见其“六篇”也,孙过庭既然已经说了区分篇卷之言,岂有篇、卷杂糅不分,而复言“撰为六篇,分成两卷”之理!依此论之,六篇之数,当在下卷,而下卷未能得见,上卷乃是序文,不可强行拆而分为上下卷。况且,孙氏亦云“第其工用,名曰书谱”,而文中所写,虽有指导性意义的“执使转用”之方法,“五乖五合”之状态,以及书写不同类别的作品应该所具备的心情状态,等等。但是,何以对每类书作之论述只是短短的一句话呢?这样岂非“功用”不明,“缄秘”颇深耶?若下卷为“谱”,谱式明了,则其功用也就清晰,无所“缄秘”了。故笔者亦认同陈奕禧、启功的观点,即目前所存乃是上卷的《书谱》的“序”,下卷《书谱》的正文当是“谱”,列各家之作分而叙之,以讲明功用和打破缄秘。至于下卷,抑或孙氏未能写下,便已逝去;抑或写出而后世亡佚矣。当然,笔者以为当是作者未能书写,故不得见也。不然何以后世诸家不见有关之著录耶?

四、结语

近世诸家,于《书谱》问题之研究,可谓多矣。然而笔者每每细读孙氏《书谱》,渐有所得,今以《书谱》之作者入手,得出《书谱》之作者当是孙过庭,即:撰者和书者为同一人。至于孙过庭之生年当在公元646 年前后,卒年大约在公元697 年。《书谱》《书谱序》之辨识,惜所见文献材料之不足,亦未能尽善。此文乃笔者一家之言,有疏漏不足之处,望读者批评指正。

注释:

① 转引自《孙过庭书谱》一书的尾页《历代集评》第3 条.

参考文献:

[1] 上海书画出版社编.孙过庭书谱[M].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2011.

[2] 谷村隽堂.与《书谱》有关之谜及其真相[EB/OL].https://www.sohu.com/a/162269306_70166.

[3] 董诰,等编.全唐文[M].北京:中华书局,1983.

[4] 转引自傅杰.论语百句[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148.

[5]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第6 版[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

[6] 纪晓岚总撰.林之满主编.四库全书精华·经部[M].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2002:133.

[7] 简明古汉语词典[Z].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85:208.

[8] 中华书局编辑部编.康熙字典[Z].北京:中华书局,2010:915.

[9]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中国历史年表[M].北京:中华书局,2018:123.

[10]韩理洲.陈子昂生卒年考辩[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80(4):68-75.

[11]西川宁著.姚宇亮译.《书谱》三事——事寄盖普博士[J].艺术学研究,1980(4):189-199.

[12]启功.孙过庭《书谱》考[J].书法,2007(11):32-35.

(原载于《文山学院学报》 202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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