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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库人物】王化民传纪

 公众号辽河记忆 2020-12-14
王化民,1928年10月出生,吉林省镇赉县人。青少年时期在镇赉县的小学、初中读书。

王化民

1946年5月,王化民在中共领导的辽北省镇赉县一区参加工作,历任该区政府工作人员、农业助理、秘书。1948年6月起,历任四平市公安局司法股记录员、行政干事、派出所所长。194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0年至1952年10月,任辽西省公安厅三处武警科科员。

1952年11月起,王化民调任法库县公安局副局长。1957年至1959年9月,被下放到法库县柏家沟公社前山大队劳动锻炼。1959年10月调回县城,任法库县落后地区改造办公室副主任,后调任法库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1962年8月起,任法库县公安局局长兼教导员。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受到迫害。1972年9月被落实政策,平反后历任法库县“一打三反”办公室主任、法库县革委会人保组副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1975年4月起,任法库县工商科科长。1977年10月起,任法库县公安局局长。1980年9月起,任法库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81年11月,调到铁法市筹备委员会工作,后任铁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89年6月离休。

王化民从事工作43年,在各个历史时期都始终不渝的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人民,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勤恳恳、兢业业的工作。为人豁达,生活乐观,平易近人,关心群众。受到不公正待遇时,毫无怨言,相信党组织、坚信党的事业,顾全大局。

1979年被彻底平反后,王化民坚决贯彻执行中共十ー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饱满的热情投身革命工作,表现了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品质和风格。王化民多年从事政法工作,长期战斗在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第一线,为保一方平安、繁荣地方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1994年8月4日,王化民因病逝世,终年66岁。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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