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声音商标与普通商标一样,需要具备显著性和非功能性。显著性指的是《商标法》第九条提到的“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这意味着声音必须具有足够辨识度,不能是鸟叫、狗叫、汽车发动机等通用型声音。非功能性指的是商标不能因为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比如ATM机数钱的声音就不能被注册成为商标。 而另一方面,声音商标作为2014年才被纳入《商标法》的新商标,目前审查经验还不充足,到目前为止申请量也只有百余件,对于商标申请者来说也产生了一定挑战。 只有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具有法律权益,才能够受到《商标法》的保护。注册商标才能享有商标的专用权,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品牌。 一个企业使用的商标未经过注册,会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因为商标使用人并不具备该商标的专用权,也就意味着你所使用的商标,其他人同样可以使用。如若他人抢先将该商标进行注册,那该商标最先使用者反而不能再使用该商标。并且没有办法运用法律的武器进行维权,有甚者可能被反告侵权,面临赔偿。 我国法律规定:商标最初专用权的取得,只能通过商标注册获得,而申请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也就是说,一个未注册的商标谁先申请注册,该商标的专用权就属于谁。一个企业不管使用了一个商标多久,只要没有将该商标注册,遇到他人抢先申请注册商标的情况,那商标专用权就归于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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