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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严打朋友圈传销行为!总算能和微商说“不约”了

 电商在线 2020-12-15
才在朋友圈“开张”一个多月,严瑜燕就已经有些力不从心,一方面是因为货根本就卖不动,而另一方面,是“上线”道出的生意经,让她有些心虚。而就在近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关于查处网络传销的通知,包括“微商”、“多层分销”和”爱心互助“等在内的活动纷纷“中招”。
作者 | 钟鸣
编辑 | 方菁


“只要囤一点货,日赚几千,月入过万,在家就可以赚出一辆兰博基尼”,整个上半年,严瑜燕(化名)的朋友圈都被这类口号不时刷屏,而在 “毕业一年存款50万”的噱头以及同学的盛情邀请下,今年5月底,严瑜燕加入了这一“温暖”大家庭。

才在朋友圈“开张”一个多月,严瑜燕就已经有些力不从心,一方面是因为货根本就卖不动,而另一方面,是“上线”道出的生意经——炫富和造假,让她有些心虚。

而就在近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关于查处网络传销的通知,包括“微商”、“多层分销”和”爱心互助“等在内的活动纷纷“中招”。据文件内容显示,网络传销活动因其主体和标的虚拟性、行为跨地域性等特点,与传统传销相比更加具有隐蔽性、欺骗性和社会危害性。此外,网络传销案件往往具有蔓延速度快、涉及人员多、波及地域广、涉案金额大等特点。

这个7月,对严瑜燕来说着实有些“心累”。

“赚钱不靠零售 你得发展下级代理商”
严瑜燕去年6月大学毕业后便进入一家互联网公司工作,今年4月,她从公司辞职,准备修整一个月再找工作的严瑜燕,大部分时间都抱着手机度过。但这期间,大学毕业后就鲜有联系的一个同学,却时常活跃在朋友圈——除了推销一款面膜产品,每周还会陆续在朋友圈发自己的收入截图以及订单截图。

这些截图信息让严瑜燕有些心动,5月初她便去找这个同学进行首次咨询,“前前后后大概了解了10多天”,严瑜燕说,“那些天里,我同学还是每天在朋友圈晒宠物的照片,面膜的照片和一些订单,感觉她的生活特别逍遥自在。”而在闲聊中,该同学还会经常不经意间向严瑜燕透露,“行业中赚一个月几万块钱还是算少的,不少人半年时间就买保时捷”,同时还发来一张一个年轻姑娘站在一辆保时捷车前面的自拍,“说是浙江的一个微商,几个月就赚来了这辆车前”。

5月22日,严瑜燕向同学拿了6000块钱的货,“面膜当时的价钱是120元一盒,同学说必须十盒以上才能发货”,一盒是六片,按照同学的“建议销售价”198元卖出去就能赚78元,十盒的话一天的收入就是780,想到同学一个月能卖四五万元,严瑜燕的信心很足——“女孩子都喜欢用面膜,销量肯定差不了”,但结果却出乎她的意料。

由于这款面膜没有名气,而且价格比普通面膜还贵一些,尽管严瑜燕把微信里所有认识的人都推销了一遍,但还是没什么销量。她算了一笔账,一个月卖出去4盒面膜,扣除打折因素,每盒赚50元左右,最后她一个月的纯利润只有200多块钱。

然而,在跟同学抱怨后,同学随即又给严瑜燕支了一招:做这行,真正赚钱的不是靠零售,而是靠发展下级代理商。而主要手段就是依靠制造虚假交易及付款截图,并不定时炫富。

“你不发赚钱的截图,朋友圈里的潜在下级代理商就不会知道你在赚钱,自然也不会找你拿货”,同学传授的经验有板有眼,甚至这其中还有不少门道——刚开始的截图金额不要太大,太大就不会有人相信,“一开始发几十块钱的,然后几百块钱的,然后就是上千的;从低层做起,让朋友圈的人能够看到你越做越好,这样的话他们就愿意从你这儿拿货,并相信你这个产品。”同时,同学还告诉严瑜燕订单也可以造假,“通过一款‘订单生成器’,你可以随意制作出自己一天的订单数量。”

严瑜燕说,折腾一圈下来,最终还损失了2000元。

总局发文:“加强对网络服务提供商的监督”
严瑜燕的微商生意还没起色,7月初,国家工商总局下发了一则关于查处网络传销的通知,其中包括“微商”、“多层分销”和”爱心互助“等在内的活动均“中招”。

文件中表示,随着移动互联网、网络购物、跨境电商等网络概念和营销方式的发展,近年来打着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爱心互助”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屡见不鲜。网络传销活动因其主体和标的虚拟性、行为跨地域性等特点,与传统传销相比更加具有隐蔽性、欺骗性和社会危害性。而网络传销案件往往具有蔓延速度快、涉及人员多、波及地域广、涉案金额大等特点。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胡左浩认为:“判断正常的经营、正常的朋友代购,还是传销,要素之一就是它的盈利模式是不是靠发展下线、发展人头,或者说是不是我们所说的一种金字塔型的盈利模式。”而上文严瑜燕所介绍的情况就是典型的微信朋友圈传销行为。

对于此类朋友圈传销行文,工商总觉在文件中还说明,属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搜索引擎、社交平台、第三方交易平台、第三方支付工具等网络服务提供商的监督规范。对利用其提供的服务渠道实施的传销行为,网络服务提供商要协助配合调查取证、处理违法信息,对不履行相关义务的,也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此外,在传销案件的线索搜集和案件报备等方面,文件中要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群众举报、公开网络信息浏览发掘等途径,运用网络调查、实地核实、可疑资金交易分析等手段,发现和确定涉嫌从事传销违法活动的网站、网页。并在立案前或立案同时向上级机关进行报备,报备内容应包括:涉案主体名称,利用网络平台进行传销活动的官网域名及会员管理平台域名、注册地等情况。

受此文件影响,截至目前微信已关闭3000家微商城的支付功能,10大三级分享平台。同时微盟也发布公告称,将于今日零点进行系统更新,限制微客推广佣金比例最大为50%。

据了解,微信中疑似传销的营销模式普遍采用分级代理制度,具体形式如下:

1.做代理无需加盟费用,直接购买货物就可以成为销售代理;

2.品牌代理有多个层级,拿货越多,层级越高,而最高等级的代理商则需要一次拿货数万元以上;

3.成为代理后,就可以发展次级代理,也就是俗称的下线。每个层级的代理拿货价格不同,赚层级差价得到的收入要远高于直接销售,越高级别的代理依靠发展下级代理获得的收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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