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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婧祎败诉,全网嘲讽!

 蓝色书屋111 2020-12-18

要说鞠婧祎,真的是在为了维持自己“美貌”人设的路上一路狂奔。

前几个月才因为“鞠学”掀起了全网热“嘲”,这几日又狂轰滥炸的上了热搜!

上热搜的原因没有别的,还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四千年美女人设!

10月27日,“鞠婧祎肖像权案败诉”登上微博热搜。

原因是,网红博主“花椰菜大王”在微博发文,称自己之前写了一篇文章分析鞠婧祎的发型。

因为使用了鞠婧祎的三张照片,结果被鞠婧祎公司以侵犯肖像权告了,鞠婧祎方面还向她索赔40万。

先来看看这三张引起诉讼风波的照片。

首先是这一张;

然后就是这两张对比照。

日前,该博主收到了判决书,判决结果是驳回鞠婧祎方的诉求。

鞠婧祎败诉了!

判决书上面写着“原告作为演艺圈公众人物,对社会公众就其公开发布的照片进行评价理应负有一定的容忍义务”;

而且法院认为被告并没有丑化、贬损鞠婧祎,而且已经删除相关文章,所以认定“花椰菜大王”并不构成侵犯鞠婧祎肖像权。

并且,由于鞠婧祎肖像权案败诉,鞠婧祎方还要支付案件审理费3672元。

鞠婧祎败诉上了热搜后,公司立刻发声明挽尊。

在这则声明中,公司认为网友“花椰菜大王”断章取义,用一份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误导大众,希望网友们能够了解事实真相。

除此之外,丝芭文化传媒还着重提出了三个问题:

鞠婧祎方认为,该网红的行为确实擅自使用了鞠婧祎的肖像,因为钻了法律的漏洞;

所以这种行为没有受到处罚,但是也不应该提倡;

他们依旧会搜集证据,并保留上诉的权利。


没想到,这则声明发布后,网友们吐槽的更欢乐了。

“这声明太搞笑了,这不是就把那个花椰菜的微博再发一遍?”

“戏真多”

“擅自使用艺人肖像?那以后所以媒体用图都要问一遍?真是搞笑”。

当然也有网友表示:“玻璃心”“知道鞠婧祎纯天然素颜大美女行了吗”

哈哈哈哈,说实话,还真看不出这几张图是怎么丑化了四千年美女。

怎么就到了让鞠同学都要动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的地步?

为什么鞠婧祎的这次“肖像权案”会败诉?

花椰菜大王”早在小号种分析过鞠婧祎告不赢,因为博主首先没有用鞠婧祎的肖像牟利,其次也没有丑化、诋毁、谩骂鞠婧祎。

这两日,除了鞠婧祎,同样受到关注的还有胡歌的肖像权案。

今天宣判结果,一审判决胡歌方胜诉,法院要求侵权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向胡歌先生公开道歉并进行经济损失赔偿。

跟鞠婧祎为了美貌而上诉不同。

胡歌的肖像以及姓名,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被一家名为“拼茶”的店铺擅自使用。

这个确实是在胡歌未知也未授权的情况下被用于营利用途,性质和鞠婧祎的就不同了。

实际上,我国法律对于合理使用他人的肖像权也作了相关规定。

其中为了新闻和舆论监督的需要而确有必要使用他人的肖像,也是正当使用,不构成侵害肖像权。

而作为演艺圈公众人物,对社会公众就其公开发布的照片进行评价也应负有一定的容忍义务。

鞠婧祎与其告对方侵犯肖像权,不如告对方侵犯名誉权。

今年1月李晨控告转载《渣男李晨现形记》一文的微博大 V"娱乐圈吃瓜鹅",要求其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费共35万元。

4月,李晨的这场名誉权官司却败诉,引发了热议。

被调侃是有史以来第一个网络侵权案败诉的明星。

4月16日,法院判决该账号转发与明星有关文章并无不妥,不存在损害李晨名誉权的主观恶意,未构成对李晨的侮辱和诽谤。

“其是对转载内容的概述,不具有主观恶意,李晨作为娱乐明星,应当对大众评论具有一定的容忍度”。

法院驳回李晨的全部诉求,并要求李晨支付1025元的案件上诉费。

这结果以及判决书和鞠婧祎非常一致。

随后,李晨发博表示,决定再上诉。

在李晨方孜孜不倦的努力下,7月1日晚,李晨所委托的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发出“捷报”。

官宣李晨在投诉某网友名誉侵权官司中一审胜诉,对方被判处精神损害及其它开支赔偿15000元,并需要连续30日登载道歉声明向原告李晨赔礼道歉。

这场名誉侵权案终于落下帷幕。

所以,保留上诉权力的鞠婧祎不妨学学李晨,换个方向继续努力!

毕竟美貌人设不能侵犯,不然玻璃心会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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