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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书报告.docx
2020-12-18 | 阅:  转:  |  分享 
  
《乡土中国》读书报告一、创作背景《乡土中国》是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所著的一本社会学专著。乡土中国》来源于作者20世纪40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
南大学所讲的“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当时作者应《世纪评论》之约分期连载14篇文章,《乡土中国》由这些内容、文章辑录而成。内容涉及
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在《乡土中国》中,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
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概述和分析,全面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二、主要内容1.乡土本色这是《乡土中国》一书中首篇,具有总论的性质。在
这一章中,费孝通将中国的基层社会定义为“乡土性”的,这“乡土性”带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乡下人离不开土地”。在乡下,种地是最普通
的谋生方法。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乡下,“土”是他们的根。第二,不流动性。直接靠农业来谋
生的人是粘着在土地上的。农业和游牧或工业不同,它是直接取资于土地的,正是因为土地的不可移动性,在这土地上生存的人也因此具有了“不流
动性”。但这并不是说乡村人口是固定的,而是说在人与空间的关系上是不流动的,安土重迁,各自保持着孤立与隔膜。第三,熟人社会。中国的基
层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造成这样结果是因为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即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
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在地方性的限制下,乡土社会也就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
终老是乡。所以,乡土社会是个熟人之间的社会,这才有了“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也正是因为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
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费孝通在本章的结尾说,“土气”成了骂人的词,“乡”也不再是衣锦
荣归的去处了。为什么“土气”成为了骂人的话呢?这个问题涉及到了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区别,即因为乡土社会有了上文所说的几个特点,不同于
现如今陌生人组成的现代社会,才致使城里人以“土气”来藐视乡下人。在我们社会的急速变迁中,我们在乡土社会中所养成的生活方式处处产生了
流弊,陌生人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2.文字下乡与再论文字下乡这两章说明了一个问题——乡土社会不用文字绝不能
说是“愚”的表现。文字是人和人传情达意的过程中受到阻隔的产物,但在乡土社会中,“面对面的往来是直接接触,为什么舍比较完善的语言而采
文字呢?”其实,还有更多的不需要声音和文字参与的“特殊语言”可用来作象征的原料,如表情、动作等,它们比语言更有效。“所以在乡土社会
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说话都不是传达情意的惟一象征体系。”所以,不识字并不是乡下人“愚”的表现,文字只是交流的一种工具,但并不是
唯一的工具,识不识字不能作为判定一个人智力高低的标准。那城里人说乡下人“愚”,又是“愚”在哪里呢?费孝通说,他乡村工作者的朋友说乡
下人愚,并不是指他们的智力不及人,而是说他们的知识不及人,准确一点说是乡下人在城市生活所需的知识上是不及城里人多的。所谓乡下人“愚
”,就是在这里了。《文字下乡》说的是传情达意的空间之隔,《再论文字下乡》则说的是时间之隔,包括个人的今昔之隔和社会的世代之隔。由于
乡土社会是一个很安定的社会,一个人所需的记忆范围本来就很狭窄;而同一生活方式的反复重演,也使得语言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而无需文字。
不论是在空间和时间的格局上,这种乡土社会,在面对面的亲密接触中,在反复地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生活的人们,并不是愚到字都认不得,而是没有
用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中生活的需要。正是乡土社会对“文字”没有过多的需要,费孝通才说,“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在
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换句话说,当乡土社会出现了帮助他们在社会中生活的需要的时候,文字才能下乡。3.差序格局“差序格局”
是费孝通提出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社会学和人类学观点,指的是由亲属关系和地缘关系所决定的有差等的次序关系。中国人独特的“私”的个性,造就
了中国独特的“差序格局”。这里所谓“私”的问题就是个群己、人我的界限怎么划分的问题。不同于西洋社会有如捆柴的团体格局,费孝通在书中
将中国的格局比作“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
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不一定相同。每个网络都是以“己”作为中心,每个网络的中心也各不相同,这就是一个差序格
局,伦的格局。石子在水中产生波纹,往外推进,扩散,又渐渐式微的形式,就是中国人划分群己、人我界限的方法,也正是这种波纹式的方法,中
国乡土社会结构形成了差序格局。在费孝通看来,中国人在与人交往的时候,都会把对方放置在这样一个波纹里,距离中心越近的自然越亲,越远的
越生疏。亲属关系如此,陌生人的交往也是如此。这个圈子既包含了血缘因素,也包含了地缘因素。而这个圈子大小范围是根据不同情况而伸缩变化
的。所以在费孝通看来,西方的团体格局造就了人的权利意识,而中国的差序格局更讲究关系与交情。4.系维着私人的道德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是
一种“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本章是继上一章《差序格局》的继续论述,着重在说,由于“差序格局”的影响,中
国人的道德观念呈现出怎样的特点呢?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别会引起不同的道德观念。在西洋的“团体格局”中,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
关系上,团体对个人的关系就象征在神对于信徒的关系中,是个有赏罚的裁判者,是个公正的维持者,是个全能的保护者。每个个人人格是平等的,
每个团体分子和团体的关系是相等的。那么,中国的呢?在差序格局的影响下,道德观念又呈现出了什么特点?费孝通说,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
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这个网络的每一个结都附着一种道德因素,因之,传统的道德里不另找出一个笼统性的道德观念来,所有的价值标准不
能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的。在差序格局中,从己向外推以构成的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每根绳子都被一种道德要素维持着。甚至可以毫不
夸张地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由一种道德要素所维系着的。5.家族与男女之别这两篇讲的都是中国传统感情定向的问题。在西洋,家庭是团
体性的社群,这个社群能经营的事务也很少,主要是生儿育女。但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并没有严格的团体界限,这社群里的分子可以依需要,沿
亲属差序向外扩大。当其扩大成为氏族和部落时,其功能显然不只于生育,而赋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在中国的乡土社会,家是个连绵
延续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所以,对于两姓之间的感情,中国人就矜持和保留得多,纪律排斥了私情
,在费孝通看来,这是把生育之外的许多功能拉入了这社群中去之后所引起的结果。这在“男女有别”中有进一步的说明。乡土社会是一个男女有别
的社会。浮士德式的恋爱精神,在乡土社会中是不容存在的。因为乡土社会不需要新的社会关系,更害怕旧的社会关系被破坏。乡土社会是阿渡罗式
的文化观,男女关系必须有一种安排,使他们之间不发生激动性的感情。这便是男女有别的原则,即干脆认为男女之间不必求同,不必了解,在生活
上加以隔离。这种隔离非但是有形的,所谓男女授受不亲,而且还是心理上的,男女只在行为上按着一定的规则经营分工合作的经济和生育的事业,
他们不向对方希望心理上的契洽。社会秩序范围着个性,为了秩序的维持,一切足以引起破坏秩序的要素都被遏制着。男女之间的鸿沟从此筑下。乡
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一个安稳的社会。6.礼治秩序与无讼这两篇讨论的是乡村社会中人们如何基于宗法制家庭的感情进行道德判断和
约束。乡土社会治理方式是“人治”而不是“法治”。“所谓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于‘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
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在乡土社会中,人们的社会关系的调节不是靠法律来调节,而是靠“礼”这种社会规范来调节,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
,“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礼治”与“法治”不同的地方就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是靠国家的权力来推行的,而维持“礼”这种规范的
是传统,它正是与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相互配合适应的,通过不断重叠、蛛网式的社会关系网络影响到其他人,进而在整个社会营造一种合适的
统冶秩序。法治和礼治是发生在两种不同的社会情态中。这里所谓礼治也许就是普通所谓人治,但礼治一词不会像人治一词那样容易引起误解,一直
有人觉得社会秩序是可以由个人好恶来维持的。礼治和这种个人好恶的统治相差很远,因为礼是传统,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礼治是不能
与人治等同的。“在乡土社会中,维持礼治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而不是折狱。”这也正是讼师在乡土社会中没有地位的原因。在中国传统的差序
格局之下,原本不承认有可以施行于一切人的统一规则,而现行法却是采用个体平等主义的。现行的司法制度,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
效地建立起法治秩序,归根结底,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礼治的社会,如果不将礼治与法治相结合,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
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了。现代都市社会中讲个人权利,权利是不能侵犯的。国家保护这些权利,所以定下了许多法律。而刑罚的
用意已经不复“以儆效尤”,而是在保护个人的权利和社会的安全。现代的社会中并不把法律看成一种固有的规则,法律一定得随着时间二改变其内
容,也因之,并不能盼望各个在社会里生活的人都能熟悉这与时俱新的法律,因此律师也成为了现代社会中不可缺的职业。这也是律师在现代社会中
必不可少,在乡土社会中却不重要的原因了。7.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和名实的分离这三篇主要讲的是四种权力。关于乡土中国的权力结构,该书在
《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和《名实的分离》三篇中分别加以阐述。费孝通认为社会权力共有四种形式:一是在社会冲突中所发生的横暴权力,该权
力是具有压迫性质的,是具有上下之别的;二是在社会合作中所发生的同意权力,这种权力的基础是社会契约,是同意。社会分工愈复杂,这种权力
也愈扩大;三是在社会继替中所发生的长老权力,这种权力既非民主又异于不民主的专制,是一种教化性的权力;四是在社会变迁中所发生的时势权
力,这种权力和横暴权力不同,因为它并不是建立在剥削关系上的;和同意权力又不同,因为它不是由社会所授权的;和长老权力更不同,因为它并
不根据传统的,它是由时势造成的。8.血缘和地缘这一篇主要讲了乡土社会中血缘的作用与影响,还有和地缘的联系。在乡土社会中,长幼之间发
生了社会的差序,年长的对年幼的具有强制的权力。这是血缘社会的基础。血缘的意思是人和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亲属关系来决定。严格来说,只指
由生育所发生的亲子关系。血缘所决定的社会地位不容个人选择。血缘是稳定的力量,在稳定的社会里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是不分离的,地缘是
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是社会史上的一大
转变。9.从欲望到需要乡土社会和现代社会重要区别之一还在于前者的人们是靠欲望行事,虽然这些欲望由于文化的陶冶而恰好符合人类的生存条
件,而在现代社会,人们已经不是根据经验,而是根据他们自己的需要,运用知识去计划社会生活。费孝通认为,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三、评价《乡土中国》深刻地剖析了前现代中国社会的国情,提出了差序格局,礼俗秩序等等概念,是中国国情、乡情、民情的学术性报告。《乡土中国》一书是社区研究的成熟之作,这不仅由于作者在书中所叙述的都是中国的事实,更主要的还在于这本书是在社区调查基础上进行了比较社会学的宏观研究,也就是从一个具体的社区——村落归纳出中国社会结构的全貌。破除城乡二元结构,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道路,将是我国新成长阶段的一项改变整个社会全貌的伟大事业。费孝通先生“志在富民”的毕生学术追求,将永远激励我们参与到中国现代化的宏伟事业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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