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有不才之子,父母怒之弗为改,乡人谯之弗为动,师长教之弗为变。夫以父母之爱、乡人之行、师长之智,三美加焉,而终不动,其胫毛不改。州部之吏,操官兵,推公法,而求索奸人,然后恐惧,变其节,易其行矣。说有个二流子无赖,父母骂他,同村的嘲笑他,老师教导他,结果怎么样?其胫毛不改!后来他还是改了。因为有官兵开始排查他这号人物,要抓去坐牢。他立刻老老实实,改的好好的。这位二流子先生,有没有让读者君想到一个人?没错,就是我们的半根毛先生。半根毛说了,坚决不改,半根毛都不改。盖半根毛之流的二流子,一贯吃硬不吃软,责骂,嘲笑,教导,跪地祈求,其胫毛不改。非得老中医瞪起眼来真收拾他,这才表示要改。其实人性如此,特别是财大势大的,怎么可能凭道理凭良知自己改好呢?所以说,唯有强力能够应对强力。布帛寻常,庸人不释;铄金百溢,盗跖不掇。不必害,则不释寻常;必害手,则不掇百溢。故明主必其诛也。几米长的布料,正常人都抓住不放。一百两熔化的金子,贪婪的大盗也不会下手抓。因为布料不烧手,熔金真烧手啊。所以刑法的要害,在一个必字,违者必究,绝无侥幸。非如此不能执法。这个道理是永远成立的。不同的是,古代政府制定法律管理人民,现代人民制定法律管理政府。真做到一个必字,哪里还会有贪腐呢?哪里还会有土皇帝呢?以米国为代表的一大票落后国家,基本实现了对官僚“必其诛”。先写到这里。因为上一篇阅读量貌似不高嘛,可能大家不感兴趣。虽然我认为至言要道,但是读者君不喜欢,也就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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