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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因上级文件辞退工作十几年的临时工,按劳动法规定该如何补偿?

 昵称tfKn5 2020-12-19

现在确实有文件,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不得用临时工。而且行政事业单位的临时工,现在有一个统一说法叫“编制外用工”,现在好多单位的编制外用工无论工作了多少年都因上级文件要求而遭遇了辞退,我觉着这是个好事,说明有关部门已经注意到行政事业单位用工混乱的现象。

编制外用工是什么情况?

行政事业单位员工都是有编制的,其工资福利都是国家财政拨款的。但现在几乎所有的行政事业单位都额外雇佣着大量的非编制内人员,有的甚至比有编制的人员数量还要多。这里有以下问题:编制外人员的工资费用如何解决?工作编制外人员都做了,编制内人员在干什么?

现在用工实行合同制,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行政事业单位不是法人单位,也没有用工权,许多单位用工都没有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只能延用以前的老说法,称之为临时工,其实属于违法用工。有的单位,没有给临时工上任何保险,导致许多临时工作工作多年却没有任何保障,甚至退休都没有退休金,生病没有医保,在一定程度上为社会的安全稳定留下了隐患。

遭遇辞退,应如何操作?

虽然没有劳动合同,但已经工作十几年,形成了事实劳动合同。所以单位还是应该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具体如下:

1.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这是法律强制性规定,如果单位没有为你购买社保你可要求单位补交。

2.进行经济补偿。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应给予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足6个月工作年限的补偿半个月,工作6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计算,但最多只能补助12个月。补偿标准为被辞退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是单位辞退,要求单位补偿12Ⅹ2二24个月的工资。

如果单位辞退员工却拒不支付补偿金,可以去劳动部门举报,走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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