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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对会计行业未来发展有什么影响?

 猫大叔的财会窝 2020-12-22

很多人会认为人工智能是不会做假账的,所以会做假账就不会被淘汰。

我觉得这是一种误解,在我国做假账通常是与逃税划等号的,而逃税在将来会越来越困难,不用人工智能,只要信息技术、大数据分析再进步一点点就可以了。

最明显的例子就是金税三系统的出现,征税手段数字化、科学化、流程化,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防伪,还联网,后台有大数据分析,有点异动系统自动报警。

这几年国家明面上的税率在下降,但企业,尤其是民企的税负却在上升,就是因为以前大家多少都在避税,现在越来越难,实际税收负担是加重了。

说句不好听的,那些目前还能成功逃税的假账会计之所以还能混下去,不是因为他们能力强,而是税务局有意放了一马。一来任务已经完成,不防养着来年再宰;二来国家也不想逼得太紧,一步到位小企业就活不下去了,总要有缓冲期。

一旦税改完成,减税到位,再想逃税基本没有可能。

做假账没有前途,但盈余管理有。假账和盈余管理,听起来差不多,其实是有本质的区别。假账是通过伪造原始单据,篡改数据的方式做假的收入和利润,最后达到避税、骗贷的目的;盈余管理也会有调节的利润、避税的问题,但都是建立在对会计准则理解并掌握的基础上。

好比律师这个行业,法律规则越细越复杂,对律师这类专业人士越有利,只有简单的体力或脑力劳动容易被新的科技所替代。

会计师也是一样,当你能够熟练掌握并且灵活运用会计准则时,想取代你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我来举一个例子,看看盈余管理在实务中是怎样一种表现形式。

都知道上市公司对利润是有调节的,有一种调节方法是对其他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假设A上市公司2015年之前因为定向增发等原因购入了贵州茅台的股票,入账时定义为长期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即持有时资产价值随股价变动,以公允价值计量,不反映在当期损益,只在所有者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体现。当股票被出售后,这些累计的账面浮盈或浮亏才可以集中在损益表的投资收益项目反映。

准则就是这样规定的,这就给上市公司利润调节留下了空间。大家都知道贵州茅台的股价这几年涨的很快,账面积累了巨额的浮盈,A公司平时不出售,到了年底一算利润不够,目标任务没有完成,集中把股票一卖,投资收益就出来了。

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等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借:其他综合收益(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贷:投资收益

这种调节利润的方法合法合规,也是一到年底整个股市低迷的原因之一,但这都是最初级的盈余管理。

为了防止上市公司调节利润,2017年企业会计准则做了有针对的修正,从2019年元月1号开始,上市公司出售所持股票的收益就不让转到“投资收益”这个科目了。  

按新准则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改后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出售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额应当转到留存收益中去,变动只在所有者权益类项目中调整,也就是说账面浮盈再多,对当期损益也没有影响,更不可能变成利润了。

我们假设A公司所持的贵州茅台股票已经有了3000万元的浮盈,如果在2018年年底之前出售,这3000万元还能变成投资收益,过了这个时间,赚得再多也等于零,反映不到损益表里,这就相当于平空少了3000万的利润!

怎么办?

最好办法是在年底新准则实施前把手上股票集中处理掉,把3000万提前反映出来,由于2018年的任务已经完成,不需要这么多投资收益填空,还要有其他辅助手段。比如A公司可以集中按个别计价法计提应收款的坏账准备、存货的减值损失、固定资产的跌价,也可以有意延长一些应收款的回款,本来2018年回的款可以放到2019年元月再收,按账龄这也要提坏账准备。还可以多提一些年终奖(把2019年的奖金放到2018年兑现),总之要把这3000万抹平(前提是材料齐全,合理合规)。

到了2019年,如果坏账没有实际发生,这些利润当然就可按规定一一释放出来,变成一种合规的利润储备,从而达到利润调节的目的。

所有的一切操作行为都是合乎准则要求的,利润没有平空消失,也没有平空增加,只是按管理者的要求反映到了它该反映的地方,这才是盈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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