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案件的办理中,各种手续和决定到底该由谁批准同学们是不是被绕的有点傻傻分不清楚呢,本期推文应各位同学们近期复习的强烈要求,对该部分作出超全总结,干货满满,诚意十足。从主体和行为两大类出发,并附上法律依据和具体条文指引。建议开始阅读前收藏此推文,后面再不清楚的话就点进来看看叭。 主体区分 NO.1 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 总结:调取证据、鉴定、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 涉案财物鉴定后二十四小时移交、调用涉案财物 NO.2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 总结:检查、重新鉴定、延长扣押,扣留,查封期限、刑事案件转治安处罚、收缴、追缴、吊销许可证、取缔、外国籍当事人自行聘请翻译。 行为区分 NO.1 继续盘问 NO.2 传唤 NO.3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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