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无票支出 食堂买菜怎么做账? 没有发票怎么办? 职工食堂是体现一个企业福利的地方,原本是老板的好意,想让大家节省经费,但职工食堂的一系列会计核算,对于会计来说,可就不是福利了。 要处理好员工食堂的一应财会核算,真不是一点点麻烦,其中最让人头疼的问题之一就是发票。 职工食堂采购蔬菜肉蛋之类,很多时候采购后却没有办法开发票,如果长期累积这样的无票支出,是需要做纳税调增的,而这对企业来说无疑徒增巨大负担。 作为财务人,我们要学会站在老板的角度思考问题,能省就能,并为老板提出有建树的提议,只有抱着这样的觉悟,我们才有机会升职加薪。 现实中可能遇到的情况 1 没有发票↓↓ 职工食堂采购食材,菜市场个人无法开出发票 2 有发票↓↓ 职工食堂采购食材,超市采购物资可以开票但价格稍贵 如果我们直接选择第二种方式,那就比较简单了,按照正常的流程处理: 根据受益对象计提费用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支付采购物质款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当然,我们的最好的办法还是通过性价比高的菜市场,进一步在减少支出的同时避免纳税调增,所以,要怎么做呢,我们先看这条规定: 按规定一般情况是我们是需要取得对方已办理税务登记且开具的发票才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对于小额零星的个人满足满足以下条件也可以税前扣除: 1、代开发票 2、收款凭证、内部凭证 收款凭证是什么? 是载明了收款单位、个人名字、身份证号码、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什么是小额零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财政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财政部令第65号)第三十七条规定,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综上:我们可以用这一条规定来使用收款凭证入账,但是注意不要超过额度! 老板只认票怎么办呢? 很多时候老板觉得没有票的业务都不够真实,会存在税务漏洞,将来有被税务稽查的风险,还是想要发票来规范流程怎么办,就是这么认死理! 具体我们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食堂整体外包,每月可根据费用情况开票,凭票抵扣 收到发票,支付食堂费用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2、选择正规的农产品生产企业/贸易公司采购,月结开票凭票抵扣 收到发票,货款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3、直接发放伙食费补贴,制作充值卡,员工充值用于代为采购物资伙食 同工资一并发放做会计处理,可无票也能税前扣除。 以上就是会计实操中常见问题及其处理方法的分享,更多干货内容可进入我的主页,查看专栏《企业24大日常业务之财税处理风险》与《金三税:票据风险把控与实务操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