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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战争

 直尾昂述 2020-12-30

第1章 什么是战争

1.引言

首先研究战争的,各个要素

其次研究战争的,各个部分或环节

最后

就战争各个部分

之间的内在联系

研究战争的整体

由表及里

先局部

后整体

先研究简单的

再研究复杂的

在研究

各个部分

问题之前

必须

先对整体的性质

有个大致的了解

研究部分

必须经常

考虑整体

2.战争的定义

不准备马上就给战争

下一个政论性的定义

还是先谈谈

战争的要素:

搏斗

战争无非是:

搏斗的扩大

把构成战争的若干个搏斗

作为一个统一整体来考虑

最好的办法是想象

两个人搏斗的情形

每一方都

力图用自己的

体力或者武力

迫使对方服从

自己的意志

其直接目的,就是打败对方

使对方丧失,任何抵抗能力

因此可以说:

战争是迫使对方

服从我方意志的

一种暴力行为

用科学技术研究的成果

装备自己,以对付暴力

国际法惯例

对暴力行为的限制

微乎其微

限制与暴力

虽然同时存在

但实质上并不能

削弱暴力的强度

暴力:

暴力是手段

把自己的意志

强加于对方

才是目的

保证有把握地

达到这个目的

就必须使对方

丧失抵抗能力

概念:

使对方

丧失抵抗能力

即是战争行为

真正的直接目标

目标替代

上述目的

并把它作为不属于,战争本身的东西

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它被忽略掉了

3.最大限度的使用暴力

有些

善良的人出于善良的愿望

幻想寻找一种巧妙的方法

既能不必造成大量的伤亡

又能解除对立一方的武装

或者打败对方

并且认为这才是

军事艺术发展的

真正方向

这种看法尽管非常美妙

却是一种必须消除的

错误思想

因为对待战争这样的恶魔

由仁慈派生出的错误思想

极为有害

充分使用

物质暴力

并不排斥智慧

同时发挥作用

不顾一切

不惜代价

使用暴力

的一方

如果对方软弱退缩

便就必然独占优势

一方迫使另一方

不得不采取暴力

双方矛盾的激化

日益趋向于极端

这种趋向

则完全受

内在的牵制

力量的限制

不受其他的任何

外部因素的影响

由于厌恶

“残暴”

这个要素

而忽视了

它的性质

不但无益

反而有害

它必然地

客观存在

必须正视

假如,文明民族战争的残酷性和破坏性

比较,野蛮民族战争的残酷性和破坏性

这也是,由交战国双方的社会状态

和这些,国家彼此之间的关系决定

尽管战争是在某种

社会状态和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中产生的

而且正是由它们,决定、限制和缓和的

但是社会状态和

国与国之间的关系

并不属于战争本身的要素

它们在战争发生

以前就已经存在

如果硬说这些因素

属于战争哲学本身

不合情理

人和人之间的斗争原本就

包括两种不同的要素:

敌对情感和敌对意图

之所以选择敌对意图

这个要素来作为我们

战争定义的标志

因为敌对意图,带有普遍性

最野蛮的近乎本能的仇恨感

即有敌对感情

而无敌对意图

是不可想象的

而许多

敌对意图

丝毫不带

敌对感情

至少不带

强烈的

敌对感情

野蛮民族的敌对意图

主要来自于情感

文明民族的敌对意图

主要出于理智

但是这种敌对意图的差别

不靠野蛮和文明本身决定

而受当时的

社会状态、制度

等多种因素影响

不是每一个场合,都有这种差别

而是大多数场合,会有这种差别

所以,即使是

最文明的民族

相互之间

也可能会

燃起强烈

的仇恨感

千万不要把文明民族之间的战争

说成纯粹是政府之间的理智行为

认为战争正在逐渐摆脱

所有的激情因素的影响

甚至认为

不再需要

使用军队

这种物质力量

只需要

计算双方

兵力对比

对实际行动进行

数学演算就可以

那是极大的错误

近年来

理论已开始向这个方向发展

但最近的几次战争纠正了它

既然战争是一种暴力行为

就必然属于,感情的范畴

它同感情或多或少有关

但感情并非决定性因素

甚至与文明程度的高低无关

而是取决于交战

双方的利害关系的

大小与时间的长短

文明民族不杀俘虏

不毁坏城市和乡村

不能说明他们

没有采用暴力

而是因为他们在战争当中

更多更巧妙地应用了智慧

学会了使用比这种原始粗暴地

发泄本能更加有效的暴力方法

火药的发明、武器的不断改进

已经充分证明,文明程度的提高

丝毫没有阻碍或改变战争的性质

战争的目的,仍然是,消灭敌人

再重复一下观点:

战争是一种暴力行为

暴力的使用没有限制

所以,交战的每一方

都迫使对方不得不像

自己那样地动用暴力

由此产生

相互作用

理论上讲:

相互作用

导致极端

这就是战争

的第一种相互作用

和第一种极端

4.

战争目标是使

敌人放弃抵抗

使得敌人,丧失抵抗

是战争的,最终目标

至少理论上是这样的

要敌人服从我们的意志

便就必须让敌人的处境

比我们预想的更为不利

这种不利

表面上看

至少应该

不是暂时

否则敌人

就会等待

有利时机

放弃屈服

所以,持续进行的军事活动

所带来的任何处境上的变化

都必须使敌人更加不利

至少在理论上必须这样

作战一方可能

陷入的最不利的处境

是完全丧失抵抗能力

所以,假如要以战争方式

迫使敌人顺从我们的意志

就一定要让敌人真正无力抵抗

或者陷入势将无力抵抗的地步

结论:

打垮敌人或消灭敌人武装

始终都是,战争行为的唯一目标

战争不是

活的力量

对死的物质

的暴力行动

而是两股

活的力量

矛盾冲突

一方绝对地忍受退让

便就不会演变为战争

上述战争行为的最高目标

双方必然都要,认真考虑

在没有打败敌人之前

考虑情势逆转造成的

自己被敌人打垮的情形

那时我们

也就不再是战胜者

可以自己主宰一切

而是败军

俯首称臣

受制于人

即第二种,的相互作用

和第二种,的极端

5.最大限度地使用力量

要想打败敌人

必须根据敌人的抵抗能力

决定我方应该投入的力量

敌人抵抗力的大小是两个

不可分割的,因素的乘积

这两个因素分别是有

多少战胜敌人的手段

与意志力的强弱程度

现有手段的多少能计算

因为它有数量作为依据

尽管不完全如此

但意志力的强弱

却难以用

量的概念

来作确定

它只能根据

战争动机的强弱

来作大概的估计

用上述方法

大体上估算出

敌人的抵抗力量

便就能够根据它来决定

自己应该投入多少力量

或者增加力量以形成优势

或者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

想方设法增强我们的力量

然而敌方也会这样做

这又是一个

相互间的竞争

从纯概念来说

势必趋向极端

即第三种,的相互作用

和第三种,的极端

6.在现实中修正

在纯理念的

抽象领域里

思维活动在

达到极端前

绝不会停止

因为思考的对象

是一个极端的事物

是一场自行其是的

除了服从自身

内在规律以外

不受任何

其他规律束缚的

那些力量的冲突

所以说

假如要在战争的纯概念当中

为提出的目标和运用的措施

找到一个绝对点

那么在

连续不断的

相互作用下

就会走向极端

就会陷入玩弄逻辑引起的

不可捉摸的概念游戏之中

倘若

一定要坚持这种

追求绝对的态度

不顾忌一切困难

而且一定要按照

严格的逻辑公式

认为

不管怎样都必须准备应付极端

每次都要最大限度地使用力量

那么这种作法

就是纸上谈兵

丝毫不适用于

现实社会

尽管使用力量的最大限度

是一个容易算出的绝对值

我们依然不得不承认

人的情感,难以接受

这种逻辑幻想的支配

假如这种幻想

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那么在某种情况下

势必造成力量的

无谓浪费

同时

必然与治国之道的

其他方面发生矛盾

当意志力发展到

与既定的

政治目的

不相称的

程度

这一种要求

就不会实现

因为

人的意志力

从来都不是

靠玩弄逻辑

所能获得的

假如从抽象转到具体

那么情况就不一样了

抽象领域

事物常常

被想象得

完美无暇

势必会想象

作战的一方

同另一方一样

不仅在追求完善

并且,正在力求

达到完善的境界

但现实中

不会这样

只有在

下列情况

才会这样:

(1)

战争是突然爆发的

同前期的国家生活

不存在任何关系的

是完全独立的行为

(2)

战争

是唯一的

一次决战

或者

是若干个分战争

同时进行的决战

(3)

战争结果,即是绝对的

对战后政治形势的发展

大概不会,有什么影响

7.战争决不是孤立的行为

之前论述的第一点,我们认为:

交战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另一方来说

都是具体的,而非抽象的

即使是意志力,这个在对抗较量当中

不依赖外界事物的因素也不是抽象的

其实

意志力

也并不是

完全不可知

今天的强弱

也许预示着

明天的胜败

战争不是

突然爆发的

其规模的大小

也不是瞬间的事情

所以双方的任何一方大都

可以根据对方规模的大小

和正在做什么来加以判断

而不是根据对方

应该是怎样的和

应该做什么

来判断他

人无完人

很难达到

完美无缺

这一种双方

都有的缺陷

就成为一种

缓解因素

8.战争不是短促的一击

假如在战争中只有一次决战

或者若干个同时进行的决战

那么为决战进行的一切准备

就必然趋向极端

因为在准备过程当中

任何一点小小的过失

都将造成无法

补救的损失

而且现实情况

能够作为衡量

这种准备的依据

最多只是我们

能了解的敌人

的准备情况

其他一切

无从知晓

当然倘若战争的结果是

一系列连续行动的结果

则前一行动

及其一切现象

当然即作为衡量

下一行动的尺度

这样现实的实际情况

就代替了抽象的概念

从而便也就缓解了

向极端发展的趋势

假如同时运用或者

能够同时运用所有

用于战争的手段

那么每次战争将是一次决战

或者若干个同时进行的决战

一次失败的决战

必然减少这些手段

因此,倘若在

第一次决战中

已经使用了能够

使用的全部手段

那么再也无法设想

还有第二次决战了

以后继续进行的,一切军事行动

实际都是第一次行动的延续而已

我们看到,在战争的前期准备中

实际情况就已经代替了纯理念

现实的尺度已经代替了虚幻的假想;

所以交战双方在相互作用下

不会把力量使用到最大极限

而且

不会在战争伊始

就动用全部力量

现代战争的较量

就其性质和特点来看

也不可能让全部力量

同时使用

这些力量包括:军队、国土和盟国

国土(包括土地和居民)

除了是军队的

立足之本以外

本身也

是在战争中

起重要作用

的一个因素

当然

这只是指

属于战区

或对战区

有显著影响的

那一部分国土

同时使用所有的

军队是不可能的

但是所有的

要塞、河流、

山脉和居民等

要整一个国家

同时发挥作用

是不现实的

除非这个国家非常小

小到只要爆发战争

就会席卷全国

再者

同盟国的协作

并不以交战国

双方的意志为转移

它们常常很晚才会参战

或者为了恢复

失去的势力范围

才会来加盟

这是由国际关系

的性质所决定的

不能立即投入

的这部分力量

有时在全部抵抗力量中的所占比例

比人们一开始时想象的还要大得多

所以在第一次决战中

就投入大部分的力量

军队会受到严重破坏

气势必然会受到影响

但可以重新恢复

关于这个问题

将来还要详细论述

在此我们只想说明

同时使用所有力量

是违反战争原则的

当然

这一点不应该成为

不在第一次决战中

就加强力量的借口

因为一次失利的决战

是谁也不愿意接受的结果

而且,第一次决战

不是唯一的一次战役

其规模越大

对以后战役

的影响也越大

然而

因为以后,还有其他的决战

所以人们不愿过多使用力量

第一次决战时不会像

对只有一次决战那样

集中兵力和使用力量

交战双方的任何一方

因为存在着某些弱点

而没有使用全部力量

对另一方来讲

就成为了

能够令其缓和的

真正的客观依据

通过这样的比较权衡

向极端而发展的趋向

又缓和到按一定限度

使用力量的程度

9.

战争的结局

不是绝对的

最后

整场战争的最终结局

并不永远都是绝对的

战败国往往将失败看成是

在未来的国际政治关系中

还能补救的、暂时的不幸

显然,这种

结果一定会

极大地缓和

相互对立的紧张程度

和力量使用的激烈程度

10.

现实的盖然性

代替了概念中

的极端与绝对

依据上所述,整场战争过程

逐渐摆脱了,力量的使用

总是向极端发展的严格法则

既然不再担忧

对方追求极端

自己也不再

去追求极端

那么也就没有必要

最大限度地使用力量

可以通过谈判来决定

使用力量的多少

当然,其依据,只能是

对实际情况的了解以及

其他现象所提供的材料

和盖然性的规律来确定

既然交战双方

不再是抽象的概念

而是具体的国家和政府;

既然战争不再是

看不见、摸不着

的抽象的东西

而是一个特殊

的行动过程

人们就自然可根据

实际所掌握的资料

从而判断出

那些应该知道

而尚未知道的

将要发生的事

交战双方的任何一方

都能够根据对方的

特点、组织、设施、

状况以及

各种关系,按盖然性的规律

推断出对方将要采取的行动

从而制定自己的行动方案

11.战争的政治目的

前面曾提到战争的政治目的

现在需要进一步加以研究了

前面讲述的

趋向极端的法则

使得对方丧失抵抗能力

以彻底打败对方为目标

一直掩盖着

战争的政治目的

现在

当趋向极端的法则

的作用逐渐削弱

战争的政治目的

就显露出来了

既然

这里思考的是如何按照

具体的人和具体的条件

进行盖然性的估算

那么作为战争

最初动机的政治目的

就必然在估算中成为

十分重要的因素

首先,要求敌方付出的牺牲越小

可能遭到的敌方的反抗就会越弱

敌方的

反抗越弱

需要动用的

兵力就越小

其次,政治目的越小

对其重视程度就越小

就越容易放弃它

所以,需要投入力量也就越小

这样,作为战争

最初动机的政治目的

就成为衡量战争行为

应达到某种目标的标准

同时也成为衡量应投入

多少力量的尺度

然而政治目的

并非孤立存在

它一定要同

交战双方的国情联系起来

才能变成政治目的的尺度

我们研究的

是客观实际

而非纯粹的概念

同一政治目的在不同的民族

甚至在同一民族的不同时期

会产生完全不同的作用

因此

只有当

我们认为

政治目的

能够对其

受影响的群众

发生作用之时

我们才能把它

作为一种尺度

这就是为什么要

考虑群众情况的原因

同一政治目的

所起作用的结果

也许完全不一样

要看群众对战争

是拥护还是反对

这一点不难理解

两个民族或两个国家之间

也许存在着很紧张的局面

聚积着很强烈的敌对情绪

以至于战争的

政治动机本身很小

但却产生了远远超过

其本来,应起的作用

从而引起战争的爆发

上述这一点不仅是

对政治目的在双方国家中

可以争取力量的多少而言

同时

也是对政治目的

应该为战争行为

规定何种目标而言

有时政治目的本身

就是战争行为的目标

比如占领某一地区

相反有些时候

政治目的本身

不适于直接作为

战争行为的目标

这时就

需要寻找另外一个目标

作为政治目的的对等物

并在媾和时代替代政治目的

即使在这种情况下

也始终要首先考虑

相关国家的特点

有时

当政治目的

有必要通过

对等物来实现时

这个对等物就要

比政治目的大得多

群众的情绪越冷漠

国内的气氛和

两国的关系

越平静

政治目的作为

尺度的作用

也就越明显

有时甚至起着

决定性的作用

在某些场合

差不多

只根据

政治目的

决定问题

假如

战争行为的目标是

政治目的的对等物

那么战争行为

往往趋向缓和

同时政治目的

作为

尺度的作用

也会越显著

事实就是如此

这证明了

为什么

从歼灭战

到单纯的

武装监视

存在着激烈程度

不同的各种战争

这里面并没有

任何矛盾

然而

又产生了另外得一个问题

需要我们加以解释和说明

12.

军事行动

为什么

会有间歇

不论交战双方的

政治要求多么低

不论使用的手段多么少

不论政治要求为战争行为

规定的目标多么小

军事行动会有片刻的间歇吗?

这是有关战争本质的问题

也是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

完成任何一件事情

都需要一定的时间

这段时间即称为

行动的持续时间

时间的长短取决于

当事人动作的快慢

我们不想讨论动作的快慢问题

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方式行事

办事缓慢,不是有意延长时间

而是性格,需要较多的时间

倘若动作快了,会办得差些

所以

多用的这一段时间

是内部原因决定的

本来就是行动

持续时间

的一部分

假如我们认为

战争的每一次行动

都有它的持续时间

那么就要承认

持续时间以外

所用的任何时间

即军事行动

的片刻间歇

似乎都不可想象

现在我们谈的不是交战双方的

这一方或者那一方的进展问题

而是整个军事行动的进展问题

13.

只有一个理由能使军事行动停顿

而且它永远只能掌握在一方手中

既然双方做好开战准备

那么必然有一个因素在

促使他们采取这样行动

双方没有放弃武力

就说明还没有媾和

敌对因素依然存在

只有当交战双方都希望

出现讲和的有利时机时

这一个敌对因素的

作用才有可能中止

初看起来,似乎

只有一方在等待

有利时机的出现

另一方恰恰相反

倘若等待对一方有利

那么对另一方有利的

只能是行动

即使双方

实力完全一样

也不会产生间歇

因为,这时抱有

积极目的的进攻者

一定会继续地进攻

假如设想的形势是:

一方

有积极的目的

即较强的动机

但是实力较小

另一方实力较强

但是目的性较弱

双方力量与动机

的乘积是相等的

因此必须指出:

倘若设想的这种

均势不发生变化

双方一定会媾和

倘若预料有变

这种变化只对一方有利

必然会促使另一方采取行动

由此可知

均势这个概念

并不能解释

产生间歇

的原因

归根到底

问题的关键仍然是

等待较有利的时机

假定两个国家

有一个国家抱有

明确的目标

比如想占领

另一个国家

的某一地区

作为谈判时

的资本

当它占领了这个地区时

就达到了它的政治目的

军事行动

就没必要

继续

而可以停止下来

另一个国家倘若

接受这种结果

就会赞同媾和

反之战争就会

有爆发的可能

假如它认为

还要四个星期

才能做好准备

它就会寻找各种理由

推迟战争爆发的时间

从逻辑上讲

这时实力较强的一方

似乎应立即采取行动

使得实力较弱的一方

没有充分的时间

进行战前的准备

当然,这里必须,有一个前提

即双方对彼此的情况了如指掌

14.

军事行动出现连续性

使得一切又趋向极端

军事行动确实

有某种连续性

那么这种连续性会把

战事一步步推向极端

因为不间断的行动可以

使得人的情绪更加激动

使得战争事态愈演愈烈

不仅如此,这种行动的连续性

还会使每一次行动衔接得更紧

使它们

之间的

因果关系

更为密切

因此行动的结果就可能

演变为更加危险的因素

军事行动很少

或从来没有过

这样的连续性

诸多战争当中

军事战斗的时间往往只占

全部战争的时间的小部分

其余时间

都是间歇

这不属于

反常现象

军事行动

正常间歇

并不矛盾

现在我们,就来讨论一下

间歇以及产生间歇的原因

15.两极性原理

把一方统帅的利害,看成是和

另一方统帅的利害,正好相对立

我们也就承认了,事物的两极性

准备后面专门用一章

来详细谈谈这个原理

但在这里需要

作出如下说明:

两极性原理只适用于正负

刚好能够抵消的同一事物

一次战役当中

双方都想取得胜利

这是真正的两极性

一方的胜利

必然否定

另一方的胜利

但是,假如讲的是

具有外在共同关系

的两种不同事物

那么两极性也就

不会存在于两种事物本身

而是存在于它们的关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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