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加强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3号)《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沪文广影视规〔2018〕1号)的规定,经各区、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复核审议等程序,市文化旅游局认定了第六批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共147名,现予公布。 第六批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共147名 排名不分先后) 一 传统音乐(3名)
二 传统舞蹈(1名)
三 传统戏剧(18名)
四 曲艺(9名)
五 民间文学(8名)
六 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9名)
七 传统美术(25名)
八 传统技艺(50名)
九 传统医药(19名)
十 民俗(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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